1、高分求囊腫的問題..
不用太擔心,但必須及時治療。
1。從B超的描述上來看,邊界清,內部透聲可,應該是一種良性的囊性病變。
2。從血常規上來看,你的白細胞高,中性粒細胞高,是炎性血象,全身的炎症都可引起,不一定和囊腫有關系。你的嗜酸和血小板改變意義不大。
3。卵巢囊腫分類極多,一般有功能性囊腫、子宮內膜異位囊腫形成(巧克力囊腫)、.畸胎瘤(皮樣囊腫)、漿液性囊腫(液體囊腫)、粘液性囊腫。從你的情況上來看,畸胎瘤和功能性囊腫可能性不大,而其他幾種情況都應該行手術切除,否則長期置之不理,雖然機率不大,但仍有惡變或破裂出血的可能。
4。最好不要相信所謂秘方,有些盆腔囊腫可以用葯治療,但首先應弄清楚病因和病變的部位,不能一概而論。建議你還是找家大醫院的婦科專科看看。
2、陰囊旁邊,腹股溝下面一點點,長了個包!
你這種情況叫腹股溝疝
問題不大
你不要太過擔心
鑒鑒於你所說的情況
需要去醫院檢查下
或許還要做個小手術
還有
在這期間千萬別踢足球等劇烈的活動
3、睾丸鞘膜積液問題
有睾丸鞘膜積液,精索鞘膜積液。前者壓迫睾丸,影響血運,生精不能。有效的手術方式是鞘膜切除翻轉縫合術。
4、右臂肘部以上動脈。肌腱。韌帶。肌肉。神經全被砍斷屬幾級傷殘
要看看傷後恢復情況才能決定。恢復百分百的你說還有
傷殘嗎;/記得拆石膏後鍛煉哦
結合刑法條文和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能判斷出來。
《刑法》
第九十五條 本法所稱重傷,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
(一)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
(二)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
(三)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
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法(司)發〔1990〕6號
[編輯本段]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
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依據。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
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
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託
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
鑒定人有權了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驗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
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律規定。
[編輯本段]第二章 頭頸部損傷
第五條 帽狀腱膜下血腫
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平方厘米(兒童達10平方厘米);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平方厘米(兒童達5
平方厘米)。
第六條 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8厘米,兒童達6厘米;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
第七條 顱骨單純性骨折。
第八條 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
第九條 眼損傷
(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單純性骨折;
(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
(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
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後視力減退1個級別。
視野輕度缺損;
(六)外傷性斜視。
第十條 鼻損傷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
(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條 耳損傷
(一)耳廓損傷致明顯變形;一側耳廓缺損達一耳的10%,或者兩側耳廓缺損累計達一耳的15%;
(二)外傷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損傷致外耳道狹窄;
(四)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分貝,兩耳聽力減退達30分貝。
第十二條 口腔損傷
(一)口唇損傷影響面容、發音或者進食;
(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
(三)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
第十三條 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顳下頜關節損傷致張口度(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於3厘米
。
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
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
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後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
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第十六條 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條 頸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5厘米或者累計創口長度達8厘米。
未達到上款規定但有運動功能障礙的。
第十八條 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徵象的。
第十九條 頸部損傷傷及甲狀腺、咽喉、氣管或者食管的。
[編輯本段]第三章 肢體損傷
第二十條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6%以上。
第二十一條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厘米(兒童達8厘米)或者創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
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第二十二條 皮膚外傷性缺損須植皮的。
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
(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
(二)缺失半個指節;
(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
(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條 足損傷
(一)2節趾骨骨折;
(二)缺失1個趾節;
(三)跖骨2節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骨折或者跖跗關節脫位。撕脫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臏骨骨折。
第二十六條 肢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後瘢痕攣縮致關
節功能障礙。
[編輯本段]第四章 軀幹部和會陰部損傷
第二十七條 軀幹部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第二十八條 軀幹部創口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九條 軀幹部穿透創未傷及內臟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經的。
第三十條 胸部損傷引起氣胸 、血胸或者較大面積的單純性皮下氣腫 ,未出現呼吸困難。
第三十一條 胸部受擠壓,出現窒息徵象。
第三十二條 肩胛骨、鎖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鎖關節或者肩鎖關節脫位。
第三十三條 肋骨骨折(一處單純性肋骨線形骨折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性乳房損傷導致一側乳房明顯變形或者部分缺失;一側乳房乳腺導管損傷。
第三十五條 腹部閉合性損傷確證胃、腸、肝、脾或者胰挫傷。
第三十六條 外傷性血尿(顯微鏡檢查紅細胞>10/高倍視野)持續時間超過二周。
第三十七條 會陰部軟組織挫傷達10平方厘米(兒童酌減)或者血腫二周內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條 陰莖挫傷致排尿困難;陰莖部分缺損、畸形;陰囊撕脫傷、陰囊血腫、鞘膜積血;一側
睾丸脫位、扭轉或者萎縮。
第三十九條 會陰、陰囊創口長度達2厘米;陰莖創口長度達1厘米。
第四十條 外傷性肛裂、肛瘺或者肛管狹窄。
第四十一條 陰道撕裂傷、子宮或者附件損傷。
第四十二條 損傷致孕婦難免流產。
第四十三條 外傷性脊柱骨折或者脫位;外傷性椎間盤突出;外傷影響脊髓功能,短期內能恢復的。
第四十四條 骨盆骨折。
[編輯本段]第五章 其他損傷
第四十五條 燒、燙傷
(一)燒燙傷占體表面積
淺二度5%以上(兒童3%)以上;
深二度2%以上(兒童1%)以上;
三度0.1%以上。
(二)頭、手、會陰部二度以上燒燙傷,影響外形、容貌或者活動功能的。
(三)呼吸道燒燙傷。
第四十六條 凍傷比照本標准相關條文。
第四十七條 電燒傷當時伴有意識障礙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條 損傷致異物存留深部軟組織內。
第四十九條 各種損傷出血出現休克前期症狀體征的。
第五十條 多部位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第五十一條 多部位軟組織創傷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五十二條 其他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損傷,致人體組織、器官結構輕度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
的比照本標准相關條文。
[編輯本段]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多種損傷均未達本標準的,不能簡單相加作為輕傷。若有三種(類)損傷均接近本標准
的,可視具體情況,綜合評定。
第五十四條 本標准所定各種數據冠有「以上」或者「以下」的均含本數。
第五十五條 本標准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法醫學鑒定。
第五十六條 本標准自1990年7月1日起試行。
5、法律如何判定輕傷
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依據。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擔任;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託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
鑒定人有權了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驗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
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律規定。
第二章 頭頸部損傷
第五條 帽狀腱膜下血腫;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cm2(兒童達10cm2);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cm2(兒童達5cm2)。
第六條 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8cm,兒童達6cm;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cm,兒童達4cm。
第七條 顱骨單純性骨折。
第八條 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
第九條 眼損傷
(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單純性骨折;
(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
(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後視力減退1個級別。
視野輕度缺損
(六) 外傷性斜視。
第十條 鼻損傷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
(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條 耳損傷
(一)耳部損傷致明顯變形;一側耳廓缺損達一耳的10%,或者兩側耳廓缺損累計達一耳的15%;
(二) 外傷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損傷致外耳道狹窄;
(四) 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db,兩耳聽力減退達30db。
第十二條 口腔損傷
(一) 口唇損傷影響面容.發音或者進食;
(二) 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
(三) 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 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
第十三條 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顳下頜關節損傷致張口度(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於3cm。
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cm(兒童達3cm),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cm(兒童達4cm)或者頜面部穿透創。
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後留有明顯疤痕,單條長3cm或者累計長度達4cm;單塊面積2cm2或者累計面積達3cm2;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cm2。
第十六條 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條 頸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5cm或者累計創口長度達8cm。
未達到上款規定但有運動功能障礙的。
第十八條 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徵象的。
第十九條 頸部損傷傷及甲狀腺、咽喉、氣管或者食管的。
第三章 肢體損傷
第二十條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6%以上。
第二十一條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cm(兒童達8cm)或者創口累計總長度達15cm(兒童達12cm)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第二十二條 皮膚外傷性缺損須植皮的。
第二十三條 手外傷
(一)1節指骨(不含第二至第五末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
(二) 缺失半個指節;
(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
(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條 足損傷
(一)2節趾骨骨折;
(二)缺失1個趾節;
(三)跖骨2節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骨折或者跖跗關節脫位。撕脫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第二十六條 肢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後瘢痕攣縮致關節功能障礙。
第四章 軀幹部和會陰部損傷
第二十七條 軀幹部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第二十八條 軀幹部創口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九條 軀幹部穿透創未傷及內臟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經的。
第三十條 胸部損傷引起氣胸、血胸或者較大面積的單純性皮下氣腫,未出現呼吸困難。
第三十一條 胸部受擠壓,出現窒息徵象。
第三十二條 肩胛骨、鎖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鎖關節或者肩鎖關節脫位。
第三十三條 肋骨骨折(一處單純性肋骨線性骨折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性乳房損傷導致一側乳房明顯變形或者部分缺失;一側乳房乳腺導管損傷。
第三十五條 腹部閉合性損傷確證胃、腸、肝、脾或者胰挫傷。
第三十六條 外傷性血尿(顯微鏡檢查紅細胞>10/高倍視野)持續時間超過2周。
第三十七條 會陰部軟組織挫傷達10cm2(兒童酌減)或者血腫2周內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條 陰莖挫傷致排尿困難;陰莖部分缺損、畸形;陰囊撕脫傷、陰囊血腫、鞘膜積血;一側睾丸脫位、扭轉或者萎縮。
第三十九條 會陰、陰囊創口長度達2cm;陰莖創口長度達1cm。
第四十條 外傷性肛裂、肛瘺或者肛管狹窄。
第四十一條 陰道撕裂傷、子宮或者附件損傷。
第四十二條 損傷致孕婦難免流產。
第四十三條 外傷性脊柱骨折或者脫位;外傷性椎間盤突出;外傷影響脊柱功能,短期內難以恢復的。
第四十四條 骨盆骨折。
第五章 其他損傷
第四十五條 燒、燙傷
(一) 燒燙傷占體表面積
淺二度5%以上(兒童3%以上);
深二度2%以上(兒童1%以上);
三度0.1%以上。
(二) 頭、手、會陰部二度以上燒燙傷,影響外形、容貌或者活動功能的。
(三) 呼吸道燒燙傷。
第四十六條 凍傷比照本標准相關條文。
第四十七條 電燒傷當時伴有意識障礙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條 損傷致異物存留深部軟組織內。
第四十九條 各種損傷出血出現休克前期症狀體征的。
第五十條 多部位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第五十一條 多部位軟組織創傷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五十二條 其他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損傷,致人體組織、器官結構輕度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的比照本標准相關條文。
第六條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多種損傷均未達本標準的,不能簡單相加作為輕傷。若有三種(類)損傷均接近本標準的可視具體情況,綜合評定。
第五十四條 本標准所定的各種數據冠有「以上」或者「以上」的均含有本數。
第五十五條 本標准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法醫學鑒定。
第五十六條 本標准自1990年7月1日起試行。
6、本人17歲 ,高二學生,兩年前打球造成左右無名指伸肌腱斷裂,當時沒有發現,症狀不是很明顯,不影響功
根據相關要求,應該沒有問題,只要身體條件合格就行,放心好了。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國家根據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需要進行徵兵。每年12月31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
應征報名(男兵)招收對象:
1、農村初中畢業的,年齡為18至20周歲。
2、具有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齡為17至21周歲。
3、大專、本科在校生,年齡為17至22周歲。
4、大專畢業生,年齡為17至23周歲。
5、 本科畢業、研究生畢業及在校生,年齡為17至24周歲。
應征報名(女兵)徵集對象:
1、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含當年度新入高校就讀的學生),年齡為17至19歲。
2、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應屆畢業生,年齡為17至22歲。
二、體檢標准
應征公民報名參軍的一般程序是:到當地兵役機關報名,接受初步審查(身體和政治狀況等),在體檢站接受全面的體格檢查,接受政治審查,批准入伍。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身長、體重不低於下列標准合格:
(一)男性: 陸勤、潛艇、水面艦艇人員(含海軍陸戰隊員,以下各條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員,身長162厘米(坦克乘員不超過175厘米),體重50千克。 潛水員,身長168厘米(不超過185厘米),體重54千克。 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陸勤人員身長可放寬至15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48千克。
(二)女性: 身長158厘米,體重45千克。
(三)過於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第二條 骨、關節、滑囊、腱鞘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骨、關節畸形,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第三條 頸強直,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不合格。 第四條 顱骨缺損、骨折、凹陷、顱內異物存留等,顱腦外傷後遺症,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輕度胸廓畸形(潛水員除外);可自行矯正的輕度脊柱側彎、駝背。
(二)單純性骨折,治癒一年後,復位良好,無功能障礙及後遺症。
(三)大骨節病僅指(趾)關節粗大,無自覺症狀,無功能障礙,陸勤人員合格。 第五條 兩下肢不等長超過2厘米,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7厘米(空降兵超過4厘米),或雖在上述規定范圍內但步態異常,不合格。 第六條 影響功能的指(趾)殘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響長途行走的雞眼、胼胝、重度皸裂症,不合格。 第七條 惡性腫瘤,影響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腫瘤、囊腫、瘢痕、瘢痕體質不合格。 第八條 脈管炎,動脈瘤,重度下肢靜脈曲張、精索靜脈曲張,不合格。 第九條 有胸、腹腔手術史,疝,脫肛,肛痿,陳舊性肛裂,環狀痔,混合痔(直徑大於0.5厘米或超過二個),經常發炎、出血的內外痔,不合格。 闌尾炎手術後半年以上,腹股溝疝、股疝手術後一年以上無後遺症,各類人員合格。 第十條 泌尿生殖系統炎症、結核、結石等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影響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發育不全,隱睾,不合格。下列情況合格:
(一)無自覺症狀的輕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積液(不大於健側睾丸),睾丸鞘膜積液(包括睾丸在內部不大於健側睾丸一倍)。
(二)交通性鞘膜積液,手術治癒後一年以上無復發、無後遺症。
(三)無壓痛、無自覺症狀的精索、副睾小結節(不超過二個,直徑小於0.5厘米)。
第十一條 腋臭、頭癬,泛發性體癬,疥瘡,慢性濕疹,,慢性尋麻疹,神經性皮炎,白癜風,銀屑病,與傳染性麻風病人有密切接觸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傳染性或難以治癒的皮膚病,影響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 輕度腋臭(潛艇、水面艦艇人員、潛水員、坦克乘員除外)。
(二) 局限性神經性皮炎(直徑不超過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風(著夏裝 非裸露部位)、花斑癬、股癬,輕度手(足)癬、指(趾)癬、凍瘡。
第十二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腫,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艾滋病及病毒攜帶者,不合格。 第十三條 血壓超出下述范圍,不合格。 收縮壓: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張壓: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條 器質性心臟、血管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卧位聽診,心臟收縮期雜音經改變體位反復聽診確系生理性,合格。
(二)偶發的期前收縮,一分鍾不超過三次,確無心臟病變者。
(三)心率每分鍾56至110次之間。 潛水員、空降兵和補入高原地區的新兵,這三項從嚴掌握。
第十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統慢性疾病等情況,不合格。下列情況合格:
(一)孤立孤立散在的鈣化點,數量在3個以下,直徑不超過0.5厘米,密度高,邊緣清晰,周圍無浸潤現象。
(二)肺紋理增強不超過中帶、數量少、纖細、分布均勻、無扭曲變形。
第十六條 胃、十二指腸、肝臟、膽囊、脾臟、胰腺疾病,細菌性痢疾,慢性腸炎,內臟下垂,腹部包塊,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仰卧位,平靜呼吸,在右鎖骨中線肋緣下捫到肝臟不超過1.5厘米(劍突下不超過3厘米),質軟,邊薄,平滑,無觸痛、叩擊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圍,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二)五年前患過甲型病毒性肝炎,治癒後再未復發,無症狀和體征者。
(三)既往患過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引起的脾臟腫大,在左肋緣下不超過1厘米,無自覺症狀,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四)肝、脾同時觸及,符合上述(一)、(三)兩項,陸勤人員、空降兵合格。
第十七條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轉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單位以上或賴氏法40單位以上。
(二)谷丙轉氨酶改良金氏法130單位以上或賴氏法25單位以上,並伴有麝香草酚濁度試驗超過6單位或硫酸鋅濁度試驗超過12單位。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動血凝法滴度大於1:16。
第十八條 泌尿、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結締組織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鉤蟲病(伴有貧血),慢性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阿米巴痢疾,絲蟲病,不合格, 絲蟲病治癒半年以上,瘧疾、黑熱病、血吸蟲病、阿米巴痢疾、鉤端螺旋體病治癒兩年以上無後遺症,全身情況良好,能擔負重體力勞動,合格。
第二十條 有癲癇病、精神病、夢游、暈劂史及神經官能症、智力低下、遺尿症,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食物或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時精神障礙,治癒後無後遺症。
(二)十三周歲後未發生過遺尿。
第二十一條 中樞神經系統及周圍神經系統疾病及其後遺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條 口吃,不合格。
輕度口吃(一句話中有兩個字重復兩次),除潛艇人員、潛水員、坦克乘員外,合格。
耳、鼻、喉科:
二十三條 嗅覺喪失,不合格。
嗅覺遲鈍,各類人員合格(防化兵除外)。
第二十四條 聽力,每側耳語低於5米,不合格。
一側耳語5米、它側不低於3米,陸勤人員合格。
第二十五條 眩暈症,重度暈車、暈船,不合格。
輕度暈車、暈船,陸勤人員合格。
第二十六條 耳廓畸形,外耳道閉鎖,反復發炎的耳前瘺管,耳廓、外耳道濕疹,耳黴菌病,不合格。
輕度耳黴菌病,陸勤人員合格。
第二十七條:鼓膜穿孔,化膿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難以治癒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內陷,鼓膜粘連、萎縮、瘢痕、石灰沉著,陸勤、水面艦艇人員、坦克乘員合格。
鼓膜輕度內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著不超過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氣壓功能及鼓膜活動良好,潛艇人員、空降兵合格。
第二十八條 鼻畸形,慢性副鼻竇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縮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樣變及其它影響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響副鼻竇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膿性分泌物,輕度萎縮性鼻炎,陸勤人員、空降兵、坦克乘員合格。
第二十九條 慢性扁桃體炎,影響吞咽、發音功能難以治癒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科:
第三十條 視力,低於下列標准不合格:
(一)陸勤人員:右眼裸眼視力4.9,左眼裸眼視力4.8。
(二)潛艇、水面艦艇人員、潛水員、空降兵、坦克乘員每一眼裸眼視5.0。
高中、職業高中、中專畢業生視力可放寬至4.9。
第三十一條 色覺異常,不合格。
能夠識別紅、綠、黃、藍、紫各單色者,陸勤人員合格。
第三十二條 影響眼功能的眼瞼、瞼緣、結膜、淚器疾病,不合格。
假性翼狀胬肉,深入角膜不超過2毫米,陸勤學員合格。
第三十三條 眼球突出,眼球震顫,眼肌疾病,不合格。
共同性內、外斜視在15度以內,陸勤學員合格。
第三十四條 角膜、鞏膜、虹膜睫狀體疾病,瞳孔變形、運動障礙,不合格。
不影響視力的角膜雲翳,各類人員合格。
第三十五條 晶狀體、玻璃體、脈絡膜、視神經疾病,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數散在的晶狀體小混濁點,各類人員合格。
第三十六 三度齲齒、齒缺失並列在一起的超過二個,不在一起的超過三個;頜關節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響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七條 切牙、尖牙、雙尖牙缺損,超咬合超過0.5厘米,開咬合超過0.3厘米,深復合超過三分之二,反咬合,牙列不齊,輕度牙周病,潛艇人員、潛水員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上下兩側三、四齒咬合相距0.3厘米以內。
(二)切牙缺失一個固定義齒修復後功能良好。
(三)個別切牙牙列不齊或重疊。
(四)不影響咬合的上頜側切牙反咬合。
第三十八條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腫,不合格。
第三十九條 外生殖器發育異常,功能性子宮出血,生殖器官結核,腫塊,慢性盆腔炎,不合格。
三、兵役登記。
當年12月31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兵役登記義務。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7歲未滿18歲的男性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生,本人自願應征的,也可進行登記報名。已經進行過兵役登記,有參軍意向的可直接參加網上應征報名(男兵、女兵)。
1、每年兵役登記時間:1月1日 至 6月30日。
2、應征報名時間:4月10日 至 8月5日
四、報名從以下的途徑:
1、在全國徵兵官網(http://www.gfbzb.gov.cn/)報名。
2、在戶籍的鎮、鄉、村委員登記報名。
3、學生(中專生、高中生、大專生、本科生)在學校就可以登記報名。
7、"腹股疝"
到底是斜疝還是直疝?
我覺得沒有給你提供太多的信息,如果你不是學醫的,可能會誤導你。
1、通常建議手術治療,這在普外科和小兒外科都是很經典很成熟的手術了
2、切不可相信那些非手術就可以治療好疝氣的騙局!
如果是小兒,一部分疝氣可以隨著年齡的增大,可能不手術也可以好,但只是一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