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腳踝內側韌帶被玻璃割斷,手術後還能恢復正常么?大概要多久?
完全斷了還是怎麼?別人說傷筋動骨一百天,韌帶恢復的好3個月不好小半年。正常應該可以。不過肯定沒有受傷前好
2、腳踝韌帶斷裂怎麼辦
扭傷腳踝,沒有徹底治療痊癒會留下的傷患,這3個月是一定要的恢復期。你腳踝的軟組織已經受損,韌帶也出現了部分鬆弛。血腫是因為扭傷後,血管出血引起的。疼痛是必然的,你上葯後要固定好,防止出現移位。
建議你現在去體育用品店買個腳護踝帶上,可以很好保護你的腳踝的。過幾天後可以熱水泡腳,泡後搽些葯水。一定不要做劇烈的運動哦。
不明白的可以問我,希望能幫助到您。祝福你盡快痊癒。o(∩_∩)o...
3、我左腳.腳踝處工作時被割斷韌帶縫了三針能評殘嗎?
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看恢復之後,腳走路沒有問題,是不可以評殘的;一種是治療之後,恢復是腳走路出現跛腳,是可以去做鑒定的;以上情況要看你是買的商業意外保險,還是社會保險,商業保險是可以向所在保險公司申請評殘,社會保險也可以!但是沒有跛腳是不可以的,具體還是問下,當地鑒定機構!還有在治療這段時間,一定要小心,要不以後會有後遺症的!
4、腳後跟韌帶斷了怎麼判斷
腳跟韌帶撕裂, 一般發生在年約40歲的男子身上, 通常是在運動中, 更經常是做一些突發的動作, 如突然踢球、起步跑等等, 也通常是沒有做熱身的。
腳跟韌帶, 也即是小腿後肌腱, 學名是阿基里斯腱, 是身體上最粗及韌度最強的肌腱。其功用是將比目魚肌及腓腸肌的收縮力至足跟, 令腳板可以伸直(學名是掌屈, 向腳掌方向屈曲)。
撕裂後, 腳板還是可以勉強的屈曲(因為還有第三條小肌肉連接到足跟的, 但是不經腳跟韌帶), 但是在站立時則不能發力。
手術時, 會把斷開的兩邊縫合, 為了更加穩固, 骨科醫生會將肌腱兩端的斷位重疊一部份, 再縫合。這樣會令肌腱更穩固但是卻會令肌肉肌腱的長度減少了。
在手術後, 縫合的位置會出現中量的水腫。
醫生會給予傷病者一些固定足踝的膠托或鞋托, 並囑咐傷病者使用拐杖步行, 不要過度使用受傷的腳跟及過度受力。
而物理治療方面, 在手術後便會盡早進行, 以盡量減少水腫及其後遺症。
手術的3星期, 便會進行輕量的肌肉舒松治療, 其他相關關節的活動及止痛的治療。
手術的4-5星期, 進行輕量的足動運動, 及處理其他問題。
手術的6星期以後, 便會進行控制下的輕度拉筋, 並會按你的臨床表現慢慢加重運動、拉筋等主動自我治療方法, 而治療師會進行深層的肌膜舒松治療, 以及一些功能上的拉筋, 如PNF。
手術的6-8星期, 如情況許可, 可以讓病人在不使用拐杖下運動, 尤其在增強肌力、平衡力及肌肉本體感覺的運動。目標是回復肌肉應有的長度, 以及平衡力、肌力等運動表現。
其間, 你可以按情況及物理治療師的建議, 多做冷敷或熱敷, 加快痊癒。其餘的治療, 就交給治療師吧。
5、大腳趾的韌帶斷了,被玻璃劃的當時去當地衛生院醫生說割到但是沒割斷就給我縫了四針表皮,現在我發現斷了
意見建議:
你好,如果是確認斷了的話,現在還是可以考慮進行對接的,久之形成粘連就不行了
6、左足背前韌帶斷裂以及肌腱斷裂,多常時間可以上班?
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第十級傷殘的13點規定「四肢大關節肌腱及韌帶撕裂傷術後遺留輕度功能障礙」推斷,你的很可能構成十級傷殘。只是推測,你自己也可以學習閱讀一下《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規定,看能不能找到對自己更為有利的鑒定結果。
7、請問我右腳腳後跟韌帶筋割斷三分之二,工傷鑒定能評上級嗎?
工作原因發生的事故,先要申請工傷認定才能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你沒有工傷認定書是沒辦法做鑒定的。
拿到認定書鑒定書之後,不會發生新的費用就直接帶資料去社保局申請工傷保險待遇。沒有社保的,工傷保險待遇都找單位,單位不給的,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再申請民事訴訟。
工傷白現代與能有多少要根據傷殘等級判斷,多少錢你可以打電話到當地社保局問。建議好好看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8、人腳上的勁韌帶斷了有什麼後果
外科手術縫合,組織可瘢痕癒合。只要不產生與周圍組織較嚴重的瘢痕黏連,不會影響日常活動。
韌帶起固定骨與關節的作用~
肌腱起牽拉骨產生動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