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先申請工傷認定,進行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出工傷等級,然後按工傷等級賠償。賠償標准:
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21個月;
5、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6、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7、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8、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9、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10、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1)腰椎骨折傷殘賠賞擴展資料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2、腰椎骨折屬於幾級傷殘,如何賠嘗
一、腰椎骨折構成幾級傷殘,則要看事故發生的原因:
1、如果是人身損害賠償,則根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准》的規定評定傷殘;
2、如果是工傷則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的規定評定傷殘
二、賠償的計算標准也不一樣:
1、如果是人身損害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計算;
2、如果是工傷則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規定計算
3、腰椎骨折九級傷殘一次性賠償應該是多少錢
腰椎骨折九級傷殘一次性賠償為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腰椎骨折傷殘賠賞擴展資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四十一條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分立、合並、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4、工傷腰椎橫骨折標准陪賞
工作中受傷屬於工傷,先申請工傷認定,痊癒後再去相關機構進行傷殘評定。
相關法條:
一、《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勞動者必須在事故發生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1、勞動者需要先到工傷認定科申請工傷認定,待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到勞動能力鑒定科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然後根據鑒定結果盡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
2、工傷賠償數額需要按照下列賠償項目理個清單才能確定的
3、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5、腰椎骨折做傷殘鑒定能達到幾級,賠付大概多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一、根據《勞動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二、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七條 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三、認定工傷
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5)腰椎骨折傷殘賠賞擴展資料:
計算方法
工傷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補助金的支付標准作出如下規定:一級傷殘補助金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七級傷殘補助金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根據上述規定,傷殘補助金的計算以傷殘等級為依據,傷殘等級按一至十級劃分,傷殘補助金的計算標准也按一至十級相區分,
以本人工資為基數,乘以一定的月數。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附則的規定,該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以後所說的「本人工資」都適用該標准。
計算公式
一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7
二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5
三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3
四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1
五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18
六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16
七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13
八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11
九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9
十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7
參考資料:網路-傷殘補助金
6、腰椎骨折傷殘鑒定十級能得多少賠償金?
各人的金額都不一樣的,具體看從事職業,年齡和事故來判斷。
十級工傷待遇主要包括: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主要承擔: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7、工傷。腰椎骨折傷殘鑒定九級能得多少賠償金 謝謝友人回信息
橫骨骨折符合工傷十級鑒定標准,所以是工傷十級;兩個以上橫突骨折符合工傷九級鑒定標准。
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11)兩個以上橫突骨折;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8、腰椎骨折屬於幾級傷殘交通事故?
根據傷殘等級說明,腰椎骨折,要根據癒合後的活動能力來判斷上等級。
1、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判定為Ⅹ級傷殘。
2、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判定為Ⅸ級傷殘。
3、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傷度喪失50%以上,判定為Ⅷ級傷殘。
4、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75% 以上,判定為Ⅶ級傷殘。
5、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嚴重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完全喪失,判定為Ⅵ級傷殘。
(8)腰椎骨折傷殘賠賞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准(gb)》對多等級傷殘的計算規定。根據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系數、賠償指數等,有下式:
c=ct×c1×(ih+∑ia,i)(∑ia,i≤10%,i=1、2、3……n多處傷殘)式中:
c傷殘者的傷殘實際賠償額;ct傷殘賠償總額;c1賠償責任系數,即賠償義務主體對造成事故負有責任的程度,0≤c1≤100%;
ih傷殘等級最高處的傷殘賠償指數,即多等級傷殘者,最高傷殘等級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ia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即增加一處傷殘所增加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對於上述計算公式的通俗表達可以為:實際賠償額=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系數×(幾個傷殘等級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傷殘賠償附加指數1+傷殘賠償附加指數2+……+傷殘賠償附加指數n)。
其中「傷殘賠償總額」根據不同地區、不同居民(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以及不同年齡來計算確定,即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賠償責任系數」就是交通事故中事故責任方應承擔責任的比例,如對方全責則為100%。
「幾個傷殘等級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是指在幾個傷殘等級中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傷殘等級具體等級對應的傷殘賠償指數為: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傷殘等級
9、腰椎壓縮性骨折屬於幾級傷殘能賠多少
根據相關標准,視情況可定為八-九級傷殘。
相關法條: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5.8.2八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8.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八級。
13)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穩定性骨折;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12)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小於1/2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