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腳骨折有20天了,穿的支架,不腫也不疼了,現在能不能取掉支架
主要是牽引的左右,20天時間還是稍微短點,可以復查片子看看是否骨折癒合的
2、骨折後打支架和石膏哪個好
不太明白什麼是輕微骨折,不過我還是認為石膏方便一些,石膏也有很多種啊,可以打個樹脂石膏,比較透氣,拆卸方便。
3、腳骨折,做的是外支架,七個月了能取嗎
這要看骨折癒合了沒有,骨折如果癒合了就可以取了,骨折沒有癒合就不能取
4、工傷九級傷殘第23條四肢長管狀骨骨折內固定或外固定支架術後,是否包括腳外踝骨折?
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的規定,使用了內固定,一般就是九級傷殘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