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下脛腓聯合撕脫骨折什麼意思 這個可以交通事故定到傷殘嗎
肢體遠端
供血差
營養葯物吸收緩慢
中葯泡腳直接給葯可以促進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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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腓骨下端骨折,下脛腓聯合分離【腓骨下端骨折,下脛腓聯合分離】
目前可以扶拐下地不負重行走,如果負重可能導致拉力螺釘斷裂,可以進行屈伸踝關節功能鍛練,3個月後取出拉力螺釘後可以開始部分負重行走,一年後骨折癒合取出內固定。
(北京朝陽醫院蘇慶軍大夫鄭重提醒:因不能面診患者,無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議僅供參考,具體診療請一定到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3、右腓骨遠端骨折、下脛腓聯合分離、右踝關節脫位,現在大拇指抬不起來?
1.一個半月,慢慢練吧,把它融入到你新的生活中去。
用一個布帶,寬5cm左右、長兩個身高。套在腳掌上用手拉。坐著躺著都可以。
2.醫生講的是合理的。(你描述的不對:支配(腳)拇長肌腱的神經損
傷)
3.後遺症多少會有的。不過手術、及術後康復很重要。也有沒有明顯後遺症的。
4.走路不影響。腳掌抬不起來會影響走路。
4、右腓骨遠端骨折、下脛腓聯合分離、右踝關節脫位算什麼傷
輕傷,這個有條文明確規定的
不夠重傷
收場鑒定是在公安這里的,如果他給你鑒定成不夠輕傷,你可以找他們上一級公安的鑒定,或者到同級檢察院那裡去說
5、腓骨遠端骨折、下脛腓聯合分離、三角韌帶斷裂會有後遺症嗎?
恢復好了一般沒有打的影響,不會發生創傷性關節炎,應為它不是負重關節。放心吧!應注意最近3個月不能劇烈下地活動,不是,再過半年就問題不大了。就可活動了。
6、下脛腓聯合分離【腓骨下端骨折,下脛腓聯合分離】
一年後拍片,百如果骨折癒合,需要取出內固定。如果不取出拉力螺釘,這枚螺釘由於踝關度節的活動、負重知,容易出現斷裂。
(湖北省人民醫院李皓桓大夫鄭重道提醒:因不能面診患者,無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議僅供參考,回具體診療請一定到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答
7、我是三踝骨折40天了,有聯合釘應該怎麼鍛煉
三踝指的是:內踝,外踝,後踝。內踝是脛骨遠端的,外踝為腓骨遠端。後踝又叫後唇,是脛骨和距骨關節面的後緣。對踝關節非開放傷有明顯脛距關節脫位者,術前必須盡早行手法復位;開放傷者予徹底清創。先取內踝後內側弧形切口,暴露內後踝骨折處,注意顯露後踝時切開脛後肌鞘向後推開,勿損傷脛後血管及脛後神經。將內後踝復位,克氏針臨時固定,然後用拉力螺釘固定。如脛骨關節面出現塌陷,必須恢復關節面平整,必要時並行松質骨植骨。外踝取外側切口,顯露腓骨及下脛腓聯合處,腓骨復位後行鋼板螺絲釘內固定,合並下脛腓分離則必須恢復下脛腓聯合解剖關系,在踝關節面上方2~3cm處用4.5mm拉力螺釘平行踝關節面貫穿脛腓骨固定。檢查折端穩定性,沖洗切口及踝穴,兩切口分層縫合。內踝放置膠片引流,36h後拔除。術後常規用抗生素5~7d,術後2~3d開始主動踝關節屈伸鍛煉,至X線復查骨折線模糊始漸行負重行走。術後維持小腿功能位石膏托外固定2周。大概八周左右復查X光,決定是否患肢適當負重行走,大概要6個月後吧,你應當可以正常行走,但是重體力勞動及劇烈運動不行,功能鍛煉相當重要,一定要堅持鍛煉呀,要不你的骨頭好了,關節僵硬了,也是非常麻煩的
8、下脛腓聯合分離【腓骨下端骨折,下脛腓聯合分離】
一年後拍片,如果骨折癒合,需要取出內固定。如果不取出拉力螺釘,這枚螺釘由於踝關節的活動、負重,容易出現斷裂。
(湖北省人民醫院李皓桓大夫鄭重提醒:因不能面診患者,無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議僅供參考,具體診療請一定到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9、多發傷,多處傷,復合傷和聯合傷的概念有何區別
多發傷、多處傷、復合傷和聯合傷的概念區別如下:
(1)多發傷是指同一致傷因素作用下,人體同時或相繼有兩個以上的解剖部位或器官受到創傷,且其中至少有一處是可以危及生命的嚴重創傷,或並發創傷性休克者。
(2)多處傷屬於多處傷。
(3)復合傷成的損傷。同一部位或同一臟器的多處損傷。多發傷者不兩種以上致傷因素同時或相繼作用於人體所造
(4)聯合傷:多見於胸腹聯合傷,即穿透性或鈍性傷所致創傷性膈肌破裂。
多發傷:同一致傷因素,機體同時或相繼遭受兩種以上臟器或解剖部位的損傷,至少一處損傷危及生命或並發創傷性休克。
特點:休克發生率高,機制復雜,傷情重,變化快;生理紊亂 嚴重,易合並低氧血症,休克,代謝性酸中毒等;死亡率高;易誤診漏診;傷後感染概率高。
治療原則:
①現場急救;
②生命支持;
③進一步處理;
④把握手術時機及手術原則;
⑤復甦後治療。
復合傷:兩種以上致傷因素造成機體的損傷。特點:常以一傷為主;傷情可能被掩蓋;多為復合效應,傷情加重時易有所體現。比如放射復合傷、燒傷復合傷、化學復合傷等。
治療原則:
①去除致傷因素;
②清除口、鼻、耳道的粉塵和異物,保持呼吸道通暢;
③戴口罩、圍毛巾、紮好袖口褲腳;
④對氣胸、休克等進行急救處理;
⑤迅速使傷員撤離現場,按輕重緩急轉送傷 員;
⑥抗感染、抗休克、止血等支持治療。
聯合傷:是指創傷造成膈肌破裂,既有胸部傷,又有腹部傷,又稱胸腹聯合傷。
多處傷:同一解剖部位或臟器兩處以上創傷。此兩種創傷治療原則與上述復合傷,多發傷治療原則類似。
多發傷的三個死亡高峰:
第一死亡高峰:出現在傷後數分鍾內,為即時死亡。死亡原因主要為腦、腦干、高位脊髓的嚴重創傷或心臟主動脈等大血管撕裂,往往來不及搶救。
第二死亡高峰:出現在傷後6-8h之內,這一時間稱為搶救的「黃金時間」,死亡原因主要為腦內、硬膜下及硬膜外的血腫、血氣胸、肝脾破裂、骨盆及股骨骨折及多發傷大出血。如迅速及時,搶救措施得當,大部分病人可免於死亡。這類病人是搶救的主要對象。
第三死亡高峰:出現在傷後數天或數周,死亡原因為嚴重感染或器官功能衰竭。無論在院前或院內搶救多發傷病人時,都必須注意預防第三個死亡高峰。
多發傷的急救與早期診斷
急救原則:面對大量傷情復雜且嚴重的傷員,首先要採取急救措施,有多發傷時要先搶救危及生命的損傷,包括大出血、呼吸道梗阻、心搏驟停、張力性氣胸、腹部實質性臟器出血、腦疝等。在救治中堅持「危重者優先、救命第一」的原則。首先要完成VIPC,具體技術如下:
V(Ventilation,通氣)。要求保持呼吸道通暢及充分通氣供氧。在處理多發傷傷員,特別是頭、頸、胸部傷的傷員時,首先應維持呼吸道暢通。對顱腦外傷傷員,應及時清除口腔血塊、嘔吐物、痰及分泌物,即刻行氣管內插管,必要時用呼吸機進行機械通氣。對頜面外傷、頸椎外傷、喉部外傷的傷員,應早期行環甲膜切開或氣管切開術。
I(Infusion,輸液)。指通過輸液、輸血擴充血容量及細胞外液。多發傷休克的主要病理變化是有效血容量不足,微循環障礙。因此,在搶救嚴重多發傷傷員時,恢復血容量的重要性不次於糾正缺氧。
P(Pulsation)。指對心泵功能的監測。多發傷傷員發生休克時,除考慮低血容量休克外,還要考慮到心源性休克,特別是伴有胸部外傷的多發傷,可因心肌挫傷、心臟壓塞、心肌梗死或冠狀動脈氣栓導致心泵功能衰竭。有時,低血容量性休克和心源性休克可同時存在。在嚴重多發傷搶救中,要監測心電圖及必要的血液動力學的變化,如中心靜脈壓(CVP)和平均動脈壓(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