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的腿開始長骨頭的時候有什麼感覺?
骨折的腿長骨頭的時候應該沒有感覺的,你的這種陣痛的感覺出現應該是一種正常的反應,如果疼痛明顯的話就不正常了,要去醫院拍片子復查,看是不是骨折處移位了什麼的,不重的話可不處理。
2、腿骨折後一隻腿長一隻腿短很嚴重怎麼辦
?
3、我的腿骨折了,還會長高嗎?
身高是由66%遺傳因素決定的(主要是父母的身高平均值),
33%是由後天養成的(飲食+運動,不得影響發育的重大疾病)。
如果你沒有過了第二生長高峰(女性大約18歲,男性大約20歲),
骨骺(長骨的兩端膨大,稱為骺.幼年時,骨幹與骺之間有透明軟骨,成年後軟骨骨化,骨幹與骺融為一體,其間遺留的痕跡,叫骺線. 所以長骨上都有骺線.靠近骨頭的頭部)未閉合,那你還是會長高一些的。
骨折影響身高要看情況,如果不是特殊的骨折(粉碎性骨折),一般不會影響身高發育。
4、骨折後長短腿怎麼辦?
如果骨折,沒有痊癒,可以建議醫院動手術較正的。然後找中醫骨科,用中葯外敷,一般一個月左右就可以痊癒。
斷骨未癒合前間飲食忌吃鯉魚、公雞、酸筍、牛肉、姜、高鈣高蛋白食物等,這是經驗所得。西葯慎用,尤其是含激素的葯物忌用,宜多吃新鮮蔬菜,適量鮮肉,不宜過多活動關節,以免加重損傷。
鋼板和石膏只是固定,不是治療。治療是讓骨折處盡快的長出骨痂,讓骨折快速的癒合。骨折復位固定後,關鍵是用葯促進斷骨在短時間內快速生長癒合,達到徹底康復,這才是治療的重點,而不是靜養吃補品,靠靜養飲食來幫助骨頭生長,作用是非常小的,快則3個月痊癒,慢則6個月痊癒,不過也有些一年都沒有徹底痊癒的。具體多久能癒合,這都是因人而異。不管是什麼組織損傷,治療的道理都是讓損傷的組織快速生長就可以癒合,治療的重點不是靜養自身慢慢恢復,而是讓其快速生長。只有讓斷骨在短時間內生長癒合,這才是治療的重點。
祝早日康復
5、腿幾年前骨折過,走路有點問題,不注意看看不出來,我想問骨折腿會變長還是會短?腿走路有點外撇,是長了
腿不會長短,只是受過傷的,多多小小有點後遺證,走路會有點小問題,不會恢復到未傷前,如果,你自己都覺得不自然,那麼肌肉肯定有小小萎縮,要多鍛煉受過傷的腿,肌肉才不會收宿那麼多。
6、腿骨折可以評定為幾級傷殘?賠償標准又是多少?
符合國家標准《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5.9九級」「23)四肢長管狀骨骨折內固定或外固定支架術後」之規定,應評定為九級傷殘。rr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工傷職工鑒定為九級傷殘的,除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r1、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9個月本人工資;r2、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按所在省、或直轄市、自治區規定。rr所在單位沒有參保的,均由所在單位支付。r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7、大腿骨折了為什麼會變長
是由於手術前骨折的下肢做過骨牽引,使關節囊鬆弛,關節增長的原因。骨折癒合後通過鍛煉,下肢的負重可以恢復的,這個你不用擔心。手術只能做得更短,不會變長的。
8、大腿骨折小腿長了斷的地方肌肉萎縮為幾級傷殘
從中醫角度,肌肉歸脾主管。單從肌肉萎縮來說,可以服用人參健脾丸(如果不存在泄瀉,可以不服用),同時服用補中益氣丸,補中益氣丸具有「升陽回舉陷」的作用。人參健脾丸針對性比較強,補中益氣丸針對性范圍廣、時間長。
如果身體沉重、腰中冷、如坐水中,可以服用甘姜苓術湯(腎著湯)。答
可以同時配合針灸、拔罐進行治療。
如果身體有風濕寒邪氣,應該把邪氣去除掉。
酒大傷肝,肝病,肝克脾,所以,應該忌酒。
9、大腿骨折算幾級傷殘
大腿骨折應當是股骨骨折,屬於四肢長骨骨折,一般可認定十級。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Ⅰ級傷殘
4.1.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植物狀態;
b) 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 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d) 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頭面部損傷致:
a) 雙側眼球缺失;
b)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4.1.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4.1.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4.1.5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b) 心功不全,心功Ⅳ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1.6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肢體損傷致:
a) 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b)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c)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第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d)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第二肢完全喪失功能,第三肢喪失功能50%以上;
e)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另二肢完全喪失功能;
f) 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4.1.8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6%以上。
4.2 Ⅱ級傷殘
4.2.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重度智力缺損(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需隨時有人幫助才能完成;
b) 完全性失語;
c) 雙眼盲目5級;
d)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e) 偏癱或截癱(肌力2級以下)。
4.2.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3級以上;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
c) 雙眼盲目5級;
d) 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極度聽覺礙障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e) 全面部瘢痕形成。
4.2.3 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障礙。
4.2.4 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礙。
4.2.5 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礙;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2.6 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4.2.7 肢體損傷致:
a)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c) 二肢以上完全喪失功能。
4.2.8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8%以上。
4.3 Ⅲ級傷殘
4.3.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重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 嚴重外傷性癲癇,葯物不能控制,大發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c) 雙側嚴重面癱,難以恢復;
d) 嚴重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e)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f) 偏癱或截癱(肌力3級以下);
g) 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4.3.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2級;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3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3級以上,另一眼盲目4級以上;
c) 雙眼盲目4級以上;
d) 雙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於5°);
e) 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24枚以上;
f) 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g) 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 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i) 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4.3.3 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4.3.4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b) 嚴重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4.3.5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粘連或胸廓畸形,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器質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3.6 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礙;
b) 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或雙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4.3.7 盆部損傷致:
a) 女性雙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b) 大便和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4.3.8會陰部損傷致雙側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縮。
4.3.9肢體損傷致:
a)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c)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d) 一肢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喪失功能50%以上。
4.3.10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0%以上。
4.4 Ⅳ級傷殘
4.4.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中度智力缺損(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 嚴重運動性失語或嚴重感覺性失語;
c)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4級以下);
d) 偏癱或截癱(肌力4級以下);
e) 陰莖勃起功能完全喪失。
4.4.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視力2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1級;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2級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級以上;
c) 雙眼盲目3級以上;
d) 雙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於10°);
e) 雙耳極度聽覺障礙;
f) 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g) 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h) 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i) 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4.4.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影響呼吸功能。
4.4.4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75%以上;
b) 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4.4.5 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影響呼吸功能;
b) 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4.6 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
4.4.7 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體完全缺失或嚴重畸形。
4.4.8 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閉鎖。
4.4.9 肢體損傷致雙手完全缺失或喪失功能.
4.4.10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2%以上。
大腿骨折應當是股骨骨折,屬於四肢長骨骨折,一般可認定十級。
根據愈後造成下肢長度差以及功能障礙不同級別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