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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拖行人至骨折

發布時間:2020-04-02 18:03:44

1、行人闖紅燈被撞死,但同時撞了人的司機為酒駕,應該如何處理

按交通法規,行人闖紅燈,司機酒駕,雙方都有責任。通常在事故處理上,傾向行人弱勢群體,司機擔主要責任。此事故中司機酒駕,造成行人死亡,負全責或大部責任,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2、酒駕撞傷行人,交強險賠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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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機動車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保險公司對駕駛人醉酒後駕車致受害人財產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對受害人人身傷亡的損失不能免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首先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加裝的設備
買車後,很多車主會自己加裝音響、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設備。但一旦撞車造成損失,保險公司也不會對這些新增加的設備賠償。部分保險公司會接受車主投保「新增加設備損失險」,如果是改裝車以後留下安全隱患,又沒有事先通知保險公司,出了事故同樣不能得到賠償。
第二、撞傷親戚朋友
一位市民開車不幸將自己的弟弟撞傷,醫治花了1萬多元。王先生的車保了第三者險,就找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表示不賠,理由是撞的是自家人。保險中所謂「第三者」排除了以下四種人:即保險人、被保險人、本車發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
第三、未年檢、酒後駕車、無照駕駛
在以上這些情形中,司機並不具備上路行駛的資格。此外,如果駕駛員與准駕車型不符等情形,保險公司也會拒絕賠付。特別要注意不能酒後駕車,也不要將車借給還沒有取得駕照的親戚、朋友「過把癮」。
第四、發動機進水後錯誤操作
保險公司認為,車輛行駛到水深處,發動機熄火後,如果司機又強行打火造成損壞,屬於操作不當造成的,不在賠償范圍之內。車停在車庫中萬一被水淹了,千萬不要強行點火發動,應立刻通知保險公司,否則即便發動機受到損壞,保險公司也不賠償。

3、酒駕後開車撞到喝酒後的行人是那個的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各方當事入的責任,按比例分別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入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損害賠償責任。減輕機動車損害賠償責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減輕80%一90%的損害賠償責任;
2、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減輕60%一70%的損害賠償責任;
3、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減輕40%一50%的損害賠償責任;
4、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次要責任的,減輕20%一30%的損害賠償責任。
(三)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之間、非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各方當事人的責任,按比例分別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損害的,按照公平、合理、自願的原則進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

4、酒後駕車者撞行人至重傷

首先會有交警部分搞一個報告給你 報告寫明到底是誰的責任 然後通過這個報告來賠錢 如果是被撞人的責任 那最多陪10%了。但是酒駕的話基本就全是對方的錯了,對方買了保險保險公司都不能陪,全要對方自己陪。比較難了

5、酒駕並逆行撞死行人會被判什麼刑

實踐中,對酒駕連續撞人行為應定何罪,有兩種不同意見。

(1)應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行為人明知酒後駕車是違章行為並且在第一次撞人後已有人提醒他,此時他應該已經知道其行為已經發生了嚴重的危害後果,但他不聽勸阻,繼續行駛,對其行為的危害後果持放任的態度,終於連續三次發生了撞人撞車的嚴重後果。此行為不是一般的交通肇事,而是出於間接故意的危害公共交通安全,應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應定交通肇事罪。酒後駕車,在繁華地段高速行駛,違反了交通管理法規,他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危害後果,但因為在醉酒狀態下未能預見,以致發生連續撞死撞傷多人和撞毀他人車輛的嚴重後果。此行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特徵,應定交通肇事罪。

6、交通事故司機酒駕與沒有酒駕造成行人死亡,賠償標准有什麼不一樣

交通事故的賠償標准與事故中各方的責任比例有關,酒駕在交通事故發生中是一種過錯,但究竟酒駕的過錯與事故的發生有多大的因果關系,還要由交警依法調查後確定,不存在只要有酒駕就要承擔全部責任的情況。相反,假如死者一方在事故中有重大過錯(例如在高速公路或跨越道路中間護欄穿行城市道路),那麼即使對方是酒駕,則死者的過錯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應該由其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酒駕一方責任不大。當然酒駕一方要承擔行政處罰責任是必須的。

7、廣西一男子酒駕撞人,還將被害人拖行千米致死!最新判決來了

3月13日下午,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委託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玉林「8·9惡性汽車撞人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決肇事司機吳惠忠死刑。

案件回顧

2017年8月9日21時20分許,玉林市玉州區仁厚鎮人吳惠忠酒後駕車,將行人劉規某撞倒後,又將由被害人鍾某駕駛的、搭乘著鍾某女兒鍾善某、鍾潤某的普通二輪摩托車撞倒,導致鍾某、鍾善某、鍾潤某倒地,同時鍾某的腳和二輪摩托車被卡在吳惠忠駕駛的小轎車前保險杠和前輪處。

周圍群眾拍打吳惠忠所駕駛的小轎車車門示意其停車。吳惠忠稍作停留後加速往前開,被卡在前保險杠下的二輪摩托車被推行、被害人鍾某被拖行。

被害人鍾某在被拖行一公里左右後,自行從吳惠忠所駕駛小轎車的前保險杠上脫落。接著,吳惠忠繼續駕車逃逸,在逃至玉林市汽車總站時,被警察抓獲。後鍾某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吳惠忠血液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271毫克/100毫升。法醫鑒定被害人鍾某符合全身多處嚴重損傷導致創傷性休剋死亡。

二審被判死刑

2019年6月11日,玉林市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恵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吳恵忠當庭表示上訴。自治區高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二審審理。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8、酒駕撞傷行人,交強險賠不賠

《道路交通安全法》76條明確規定,只要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就要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予以賠償。同時也明確規定,機動車一方在無過錯的情況下也要承擔10%的賠償責任。
2012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施行的《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明確規定,駕駛人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道交法和最新出台的上述司法解釋都更強調交強險的社會性質,加強了對受害人的保護。但作為駕駛人,絕對不能把交強險當做醉酒駕車的保護傘。因為對別人生命的尊重,就是對自己生命的尊重。

9、酒駕撞傷道路行人交強險應不應該給賠償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其中,第二款: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交強險條例》第21條第二款規定「……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該條規定交強險免責事由僅包含「受害人故意」一項,未包括醉酒肇事。
《交強險條例》第22條規定,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追償。同時還規定,醉酒駕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實務中,保險公司往往混淆了墊付與賠付的概念。第22條明確保險公司對財產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對人身傷亡事故,只賦予保險公司追償權而非免責權,並未規定醉酒駕駛情況發生死亡傷殘事故保險公司可以免賠。
實際操作中:酒駕肇事交強險賠償,商業險拒賠,但是交強險是先賠付再追償。

10、摩托車酒駕撞傷行人,交強險能否賠付

交強險條款明確規定只有下列4種情況是拒賠的:
1、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失
2、被保險人(車主)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3、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路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4、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交強險不予賠付
另外交強險條款還規定符合下列4種情況的保險公司可以先行墊付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
2、駕駛人醉酒駕車的
3、被保險機動車在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4、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所以應該是可以全額理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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