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治療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骨折治療應遵循以下3個原則:①盡可能達到解剖復位,至少不能低於功能復位;②合適的固定,以維持已經整復的位置;③早期康復,恢復功能
骨折治療原則也是骨折康復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2、開放性骨折的處理原則是什麼?
開放性骨折即骨折部位皮膚和黏膜破裂,骨折與外界相通。其最大危險是由於創口被污染,大量細菌侵入,並在局部迅速繁殖,導致骨感染,可分為三度。
第一度:皮膚由骨折端自內向外刺破,軟組織損傷輕。
第二度:皮膚割裂或壓碎,皮下組織與肌組織中度損傷。
第三度:廣泛的皮膚、皮下組織與肌肉嚴重損傷,常合並血管、神經損傷。
開放性骨折的處理原則是及時正確地處理創口,盡可能地防止感染,力爭將開放性骨折轉化為閉合性骨折。
開放性關節損傷處理原則與開放性骨折基本相同,治療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關節感染和恢復關節功能。損傷程度不同、處理方法和術後效果亦不同,一般可分為以下三度。
第一度:銳器刺破關節囊,創口較小,關節軟骨和骨骼無損傷。
此類損傷無須打開關節。創口清創縫合後,可在關節內注入抗生素,予以適當固定3 周,開始功能鍛煉。
第二度:軟組織損傷較廣泛,關節軟骨及骨骼部分破壞,創口內有異物。應擴大關節囊切口,用大量生理鹽水反復沖洗,徹底清除關節內的異物、血腫和小的碎骨片。大的骨片應予復位,並盡量保持關節軟骨面的完整,關節囊和韌帶應盡量保留、修復。必要時用關節抗生素灌洗引流。
第三度:軟組織毀損,韌帶斷裂,關節軟骨和骨骼嚴重損傷,創口內有異物,可合並關節脫位及血管、神經損傷等。經徹底清創後敞開創口,無菌敷料濕敷,3 ~ 5 天後可行延期縫合。亦可徹底清創後,大面積軟組織缺損用顯微外科組織移植。
3、骨折急救原則
1.骨折發生後,應當迅速使用夾板固定患處。如果不固定,讓骨折部位亂動,有可能操作神經血管,造成麻痹。但是,骨折時,由於局部有內出血而不斷腫脹,所以不應固定過緊,不然會壓迫血管引起淤血。2.固定方法可以用木板附在患肢一側,在木板和肢體之間墊上棉花或毛巾等松軟物品,再用帶子綁好。松緊要適度。木板要長出骨折部位上下兩個關節,做超過關節固定,這樣才能徹底固定患肢。如果家中沒有木板可用樹枝、擀麵杖、雨傘、報紙卷等物品代替。3.皮膚有破口的開放性骨折,由於出血嚴重,可用干凈消毒紗布壓迫,在紗布外面再用夾板。壓迫止不住血時,可用止血帶,並在止血帶上標明止血的時間。4.大腿骨折時,內出血可達1000毫升(人體總血量大約4000毫升)。包紮固定過緊也能引起神經麻痹,鑄成不可挽回的後果。當用夾板、綳帶固定後,每隔30分鍾用手指插進去查看一下,以確認是否松緊適當。
4、骨折的治療原則有哪些?
骨折是運動創傷中較為嚴重的傷害事故,它是指由暴力引起的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被破壞所致,通常多發部位為四肢長骨。骨折按其傷口有無和外界相通,可分為閉合性骨折和開放性骨折;按照骨折部位有無完全斷裂,又可分為完全骨折和不完全骨折。
5、簡述骨折治療原則及其常用方法。
原則:復位、固定、功能鍛煉
復位:是將骨折後發生移位的骨折斷端重新恢復正常或接近原有正常位置,以重新恢復骨骼的支架作用。復位的方法有閉合復位和手術復位、外固定架復位。
固定:骨折復位後,因為其不穩定,容易發生再移位,因此要採用不同的方法將其固定在滿意的位置上,使其逐漸癒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夾板、石膏綳帶、外固定支架、牽引制動固定等,這些叫外固定。如果通過手術切開上鋼板、鋼針、髓內針、螺絲釘等,就叫內固定。
功能鍛煉:通過受傷肢體肌肉收縮,增加骨折周圍組織的血液循環,促進骨折癒合,防止肌肉萎縮,通過主動或被動活動未被固定的關節,防止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等,使受傷肢體的功能盡快恢復到骨折前的正常狀態。
6、骨折固定的原則是什麼
(1)凡疑有骨折的傷員,都應按骨折處理。(2)除有生命危險,如面臨爆炸、起火、有毒氣體、淹溺等,均應就地搶救。(3)有大出血時,應先止血、包紮,然後固定骨折部位。(4)發現傷員休克或昏迷時,應先搶救生命,然後再處理骨折。(5)骨折固定時,不要盲目復位,以免加重損傷程度。(6)嚴禁將露在傷口外面的骨折斷端送回到傷口內。(7)包紮松緊要適當,以不影響正常的血液循環,又能起到固定作用為宜。四肢骨折固定時,要露出手指或腳趾,以便於觀察傷肢血液循環情況。(8)用來固定骨折的夾板不可與皮膚直接接觸,要用紗布、棉花等柔軟物品墊在夾板與皮膚之間,在夾板兩端及骨骼突起部位也應加軟墊。(9)固定骨折所需夾板的長度與寬度,要與骨折肢體相適合。其長度一般需超過上下兩個關節。
7、骨折現場如何急救
骨折的急救很重要,處理不當能加重損傷,增加病人的痛苦,甚至形成殘廢影響生命。那麼發生骨折該如何急救呢? 急救應在現場進行,首先扼要地了解傷情,先查生命體征,後查局部傷情,以確定損傷性質、部位和范圍。要觀察有無呼吸道阻塞、呼吸困難、紫紺、異常呼吸等現象;注意病人有無休克;有無傷口出血及內出血;注意病人的精神狀態,有無瞳孔、眼、耳、鼻出血,及顱腦損傷體征;有無胸、腹、盆腔內臟損傷;有無脊髓、周圍神經損傷及肢體癱瘓,注意肢體有無腫脹、疼痛、畸形及功能喪失表現,確定是否有骨折及脫位。急救處理應包括: ①保持呼吸道通暢 ②防止休克 嚴重或多發骨折及合並有其他創傷病人更易休克,要注意預防,更要早發現,早處理。防止休克包括:止痛,固定患肢有止痛、止血、減輕組織損害和休克的作用;止血,內或外出血為損傷性休克主要原因,不加以控制會加重休克,一般傷口局部加壓包紮,即可止血。 對於四肢大出血,不能控制者,可上止血帶,但綁扎的部位要正確,松緊要合適,否則會加重出血,上止血帶時間最長不能超過二小時,應每隔一小時左右放鬆一次,但不可冒再次大出血危險,輕易將止血帶放鬆。在可能條件下,應立即輸液、輸血和給氧。 ③骨折肢體臨時固定: ·上肢骨折主要用夾板固定,用三角巾懸吊,並將傷肢用綳帶固定在胸壁上; ·下肢骨折主要用半環托馬斯架固定或綁在健腿上,膝以下骨折固定在小夾板上; ·疑有脊柱及骨盆骨折損傷時,應盡量避免骨折處有移動,以免引起或加重損傷。 ·不論病人是仰卧或俯卧,盡量不變動原來位置將四肢理直,准備好硬板擔架後,由兩人輕輕將病人滾翻到木板上仰卧,用寬布帶捆在擔架上。 ·如骨折位於頸部,則一人必須把住下頦和枕部略加牽引。滾翻時脊柱應保持中立位。腰或頸下墊一小布卷則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