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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骨折

發布時間:2020-03-29 23:45:50

1、誰知道在沂水鑒定工傷找哪個部門?

如果你單位不開證明的話,你個人可以在一年內前往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去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再按勞動仲裁部門指定的鑒定所進行傷殘鑒定。

2、小明月是誰的女兒

大眾網東營12月16日訊(記者 曹守華 )近日,媒體報道了沂水受傷女孩孫明月的事情,12日,越野e族東營分隊愛心人士「輸馬賀」告訴記者,孫明月的腳部病情開始惡化,如不及時治療,將面臨截肢。東營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西城分所工作人員得知這一消息,立即與勝利油田中心醫院聯系,決定把孫明月接到東營來治療。
據了解,由於孫明月父親在幾年前身患重病,如今仍然身患腦出血後遺症,顱骨塌陷,根本無法從事任何體力勞動,一家人的生活來源全靠母親一人種著不到一畝的薄地,一年的經濟收入也不到2000塊錢,家中貧困,12歲的孫明月一直是越野一族東營分隊1對1的幫扶對象。今年10月份,孫明月發生了交通意外,腳部嚴重受傷,造成右側跟骨骨折並跟腱止點缺損,右足底皮膚撕脫傷,右側內外踝骨折。在沂水縣醫院進行植皮手術後失敗,所植入組織全部脫落。為治療孫明月的病花光了家裡所有的積蓄,並欠下3萬元的債,家裡實在拿不出錢來治療了,只好放棄,小明月只能整天躺在床上。東營市車管所西城分所在得知這一情況後,與勝利油田中心醫院燒傷整形科聯系。醫生從傳回的資料中判斷還能治,西城分所的工作人員表示,要把小明月接到東營來治療。
東營市公安局車管所西城分所在經過一周的募捐之後,12月14日,東營市車管所西城分所的工作人員與「越野e族」東營分隊的愛心人士一起,來到臨沂市沂水縣崔家峪鎮下常村接小明月回東營治療。
來到小明月家中之後,西城分所的工作人員將買來的油、面、大米和募集來的衣服送到了小明月的家中。一進屋,越野e族東營支隊愛心人士「輸馬賀 」對小明月媽媽說,「今天東營的愛心人士來看明月了,知道我們的車小,車管所的領導給咱找了個大客,等會帶著明月回東營治病去」 得知這一消息後,小明月的母親喜極而泣:「那多謝謝,謝謝您了,不然這個小孩就完了」。

3、縣長信箱

你好縣長我是丹江鎮羊苟村二組楊妹應今年六十九歲了往年是貧困戶直到現在很貧困我丈夫在2007年7月發生交通事故已去世後底保也沒有了村裡補助糧食物品我也沒有他們富有都給了我還是沒有我家有三個人口地有三女兒已外嫁我現在還是很貧困請求縣長

4、請問2011年1月5日下午在臨沂市沂蒙路與金四路發生的塔吊事件有善後處理結果了么?

老鄉的版本,四季春天,樓盤,號稱高科技。當場死亡4人,傷2人,砸壞2輛轎車,等,

這個冬天臨沂很寒冷,而且這個冬天大旱,已經110多天沒有下雨,
而在今天,1月5日,臨沂金四路和沂蒙路交匯發生了塔吊倒塌事故,目前已經造成一死四傷。三輛轎車和一輛裝載建材的拖拉機被砸壞,現場受傷人員已被送往醫院救治。

5日下午2時10分左右,市區沂蒙路與金四路交會處四季春天附近,一塔吊忽然倒塌,下午2時30分許,現場周圍已經圍滿了群眾,臨沂警方已經開始對道路進行封鎖,鐵路醫院的120急救車停在路邊。封鎖了2天,至今還清晰可見當時的地上的痕跡。都捏一把汗,幸虧不是等紅綠燈,不然,後果,這條繁華腰帶,每天走多少人啊。

「當時就聽到轟的一聲,響聲特別大。」一位市民向描述當時的情景。據周圍目擊事件發生的群眾介紹,大約下午2時10分左右,聳立的塔吊忽然開始向北傾斜,緊接著就聽到「轟」的一聲巨響,塔吊這段倒在了地上,砸傷了路邊的幾名路人,還砸壞了幾輛轎車。

在現場,一名男子正躺在地上,塔吊旁邊還有一輛黑色和一輛銀色的轎車。據了解事故發生時,還有一輛轎車也在現場,估計沒有受到什麼損傷,在事發後已經開離了現場。此外,事故造成了一人當場死亡,還有四人受傷,受傷者已經被送往附近的鐵路醫院進行搶救。

在附近的鐵路醫院,醫生正在對四名傷者進行救治。其中一名重傷者身體多處骨折,脊椎斷了,肺部出血,生命垂危,另外三名傷勢較輕者目前沒有生命危險,身上的傷也多是骨折。目前重傷者家人已經接到了醫院下發的病危通知書。

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蘭山警方,市委,普村,還有塔吊,建築公司,四季春天項目部。等等,聯合調查小組。

其中一個迎賓小姐,走到這,恰巧咔嚓了。哎。好像是沂水人,

本地媒體靜悄悄。不讓報道,有廣告業務支撐。

以前螞蟻酒傳銷非法集資也是沒人報道。

只有在網路,有市民拍攝發在了網上。

據說是塔吊的副臂折斷,吊東西到19層樓。從日照雇來的某公司,400噸,2000多萬,產品是徐工機械的。購買的。

賠償一個人好像是60萬,一說45萬的。

據說還有一個算命的。沒算好自己這天恰巧被咔嚓。

5、我是農民工,在工地干不到一天就把大母腳趾頭砸骨折。我想請教一下律師,我這算不算工傷,有沒有工傷補償

是工傷,用人單位應落實工傷待遇。以下是山東省標准,請參考。
2014年臨沂市工傷賠償標准
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行政法規:《工傷保險條例》
規章:《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魯政發〔2011〕25號)
文件:臨沂市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
具體賠償項目、標准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1款、第2款、第3款;
3、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一)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標准
1、臨沂市內21.3元;市外42.6元。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4、備註:《臨沂市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十條第一款。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准:按照各統籌地區規定標准支付。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4、備註:《臨沂市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十條第二款。
(四)康復治療費
1、標准: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
2、要求: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五)輔助器具費
1、標准:山東省工傷輔助器具項目與費用限額標准。
2、要求: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持工傷認定結論、醫療診斷證明書和有關病歷資料向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申請配置確認。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山東省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管理暫行辦法》、《山東省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項目與費用限額標准》。
4、備註:協議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應根據協定的配置項目和標准為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超出該標準的,不予支付。
(六) 停工留薪
1、標准: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21條。
(七)護理費
1、標准: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單位不負責的,按實際護理人員誤工損失計算;
2、要求: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八)生活護理費
1、標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為臨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的50%、40%或者30%。
2、要求: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
(九)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一般標准: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22條;第23條。
4、備註: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調整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全省職工平均工資及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制定。
(十)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1、標准:(1)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2)經傷殘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五級傷殘為22個月、六級傷殘為18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傷殘為36個月、六級傷殘為30個月。
2、要求: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24條、第25條第1款;第3款。
4、備註:(1)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准基礎上加發50%;(2)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每減少1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的10%支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2014年度全市城鎮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暫定為4125元/月;臨沂市2013年平均工資為44373元,月平均工資為3697.75元;)。(4)、2015年臨沂市蘭山區、羅庄區、河東區月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1450,,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4.5元;沂南、郯城縣、沂水、蘭陵、費縣、平邑、莒南、蒙陰、臨沭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3元。2014年臨沂市蘭山區、羅庄區、河東區月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1350,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3.5元,;沂南、郯城縣、沂水、蘭陵、費縣、平邑、莒南、蒙陰、臨沭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2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2元。(5)、2013年度臨沂市職工年平均工資44373為元,月平均工資為3697.75元。
(十一)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1、標准:(1)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2)傷殘職工依法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八級傷殘為10個月;九級傷殘為7個月;十級傷殘為4個月;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七級傷殘為20個月;八級傷殘為16個月;九級傷殘為12個月;十級傷殘為8個月。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25條第2款、第3款、第4款。
4、備註:(1)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准基礎上加發50%;(2)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每減少1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的10%支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十二)工亡待遇標准
1、標准:
(1)喪葬補助金
標准: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備註:2014年臨沂月平均工資為4125元;2013年臨沂月平均工資3697.75元。
(2)供養親屬撫恤金
第一、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第二、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第三、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第一、標准: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4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收入28844元。28844元/年*20倍=576880元;2013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6955元。26955元*20倍=539100元。
第二、要求:第一、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第二、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待遇。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28條。
3、備註:
第一、供養親屬范圍
<1> 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3>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4>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二、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第三、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的情形
<1> 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 就業或參軍的;
<3> 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4> 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5> 死亡的。
第四、確定是否符合被供養資格時間
職工因工死亡,其供養親屬享受撫恤金待遇的資格,按職工因工死亡時的條件核定。
(1)供養親屬撫恤金每年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調整,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負增長時不調整;
(2)被宣告死亡後重新出現的,應當退還已發的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十三)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准
1、標准: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41條。

6、為什麼脊椎是彎的

簡單的說是進化的結果
從結構上說
S型是前後的彎曲 左右沒有 如果有就是病態的 屬於脊柱側彎
這個結構胸部後彎 加大了胸腔的容積 有利於呼吸 腰部前彎是直立行走的原因 站立後胯部是靠前的 如果是四肢都著地的話 就不會這樣了
S型也可以起緩沖的作用
更多的緩沖作用是椎間盤起到的
你的問題很有想像力
我的專業書上也沒有詳細解釋這個問題

滿意嗎

這個是個人理解 有點片面

7、懷柔破碰瓷詐騙案花了多長時間?

一犯罪團伙專門向「殘摩」等無牌照三輪摩托車以及老年代步電動車下手,製造事故,碰瓷詐騙。近日,在北京市公安局相關部門的支持和協助下,懷柔公安分局通過專班緊盯線索,利用各種偵查手段,鎖定目標,成功打掉了一個特大碰瓷犯罪團伙,抓獲團伙成員33人並全部刑事拘留。

征尋線索牽出另一碰瓷團伙

2018年3月11日,懷柔公安分局打掉了一個碰瓷犯罪團伙,團伙成員用一輛銀灰色小轎車掩護,兩名騎自行車的男子迎面撞向事主製造事故碰瓷。該案通過媒體發布並徵集類似線索後,分局陸續接到30餘名事主報案。偵查員通過對所有報案事主進行詳細詢問、匯總分析後,發現其中7起與前期偵破的碰瓷團伙作案手法不同。

楊大爺在一天下午與一名騎自行車的男子發生了剮蹭。經過醫生診斷,騎車男子右手小手指骨折。楊大爺覺得自己的車沒有牌照,本不應上路。為圖省事賠錢了事,經過協商,楊大爺賠償對方6000元錢。現場監控顯示,事發時,騎車男子從後方故意撞向楊大爺的老年代步車。此外,在另外一起案件中,一名騎自行車的男子在路上來回晃悠,看到老年代步車就上前,同時還有一輛小轎車故意別老年代步車製造事故。

偵查員將該情況上報分局及刑偵總隊,並在刑偵總隊的指導下開展專案偵辦。

30餘人作案 專盯無牌車下手

專案組通過梳理這7起群眾報案,迅速確定偵查方向,以發案時間最近,且發案地點為懷柔的2起案件為突破口,在案發地周邊及沿途根據嫌疑人作案後活動路線循跡索蹤,逐步分析鎖定了一個特大「碰瓷」犯罪團伙。

該團伙約30餘人,多為30歲左右的男子,多名涉案人員有違法犯罪前科。自今年以來,該團伙多次在通州、大興、昌平、平谷、密雲、懷柔等區活動,侵害目標均為駕駛「殘摩」等無牌照三輪摩托車、老年代步電動車的事主,均由一名手指已骨折的犯罪嫌疑人騎自行車與事主碰撞製造虛假交通事故,後以骨折為由索要賠償,並有多名團伙成員實施配合、掩護、望風等。

兵分五路抓捕 出動百餘警力

鑒於該團伙成員較多,且活動地點分散的實際情況,為確保一網打盡該團伙成員,防止出現漏網之魚,懷柔公安分局抽調精幹警力100餘人,在市公安局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根據前期偵查獲取的線索,分兵五路同時抓捕。4月20日凌晨,抓捕行動開始,專案組分別在北京海淀、大興、通州及江蘇鹽城,山東沂水等地,將犯罪嫌疑人萬某(男,27歲,江蘇省人)等33名犯罪嫌疑人抓獲,起獲涉案汽車11輛、折疊自行車2輛、現金約15萬元。經審查,萬某等3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事先預謀,以「殘摩」等無牌照三輪摩托車、老年代步電動車為目標,製造虛假交通事故後詐騙事主錢財的犯罪事實。

目前,專案組已接群眾報案50餘起,核實該團伙實施的案件15起,涉案金額16萬余元。現犯罪嫌疑人萬某等33人均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懷柔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審理中。

來源新浪司法

8、山東齊魯電視台《小溪辦事》的咨詢電話

沂水縣大家可能不太知道,但是我說沂蒙山革命根據地大家就應該熟了,還有首歌叫《沂蒙山小調》唱的就是俺那裡。現在看看沂水縣的領導們這經年的怎麼樣
2013年中央政府有文件顯示整頓中小型落後污染型企業,這個指示沂水縣縣領導領悟深啊!對全縣農民的養殖大棚開始進行強制拆除!連老百姓養雞養鴨都不 行!理由就是污染環境!老百姓並沒有看見哪個權威部門有下結論沂水縣的環境污染是有老百姓養殖造成的!不過最近今年沂水倒是發展了不少重型污染企業!
做為 一個沂水人我不得不說沂水的領導真能幹(!看看沂河水我想說這不是被沂水的重污染企業造成的這是老百姓搞養殖造成的!你這是要逆天啊!你還想 讓老百姓活不活?

9、楊永信到底做了什麼?為什麼網路上這么火,他是誰??求具體介紹

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楊永信」這個名字。
他曾經被稱為戒網癮專家,號稱能使用電擊療法治癒青少年的網癮。

2009年被扒出以極端方式對待孩子們之後,他看似銷聲匿跡。但這么多年過去了,他還在「幫孩子們戒網癮」。直到今年八月被幾個網友在微博上曝光。

我們今天要說,就是這個被楊永信和所謂家長們奉若神靈的電擊療法(更科學的稱呼應該是「電休克療法」)。
上世紀30年代,現代醫學起步不久,人們對人類大腦運作機制的認知還處在一片空白的階段,也不能正確認知精神疾病的發病原理。
對精神病人的治療方法更是有限——不是找人做法驅魔,就是送到精神醫院。

而當時的精神醫生,則幾乎是在病人身上做實驗,為了鎮住狂暴的患者,他們先後發明出了各種不靠譜的療法。比如著名的冰錐療法,是拿一根鋼針插入患者眼眶,搗碎患者的前腦葉。

接受了這一療法後,患者們往往都會變得極為平靜麻木,如同行屍走肉——這是當然的,前腦葉掌控著記憶、判斷、分析、思考、操作等等的功能。破壞了這一塊區域,也就等於摧毀了患者的大半人格,他們的餘生都將無法完整。
而傳統的電擊療法ECT(Electro-convulsive therapy,也做電休克療法),也出現在這一時期。
治療時,醫生通過電休克機,用適量的電流刺激患者大腦,從而誘發腦部類癲癇樣放電,使患者意識喪失和全身抽搐發作,達到控制精神症狀的目的。
一個形象的比喻就是:大腦好像有一些毛病,雖然我們(上世紀的醫生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但是強行電擊重啟一下總是沒問題的。來,1、2、3……
而電休克療法的緣起,最早要從1934年說起。
1934年,30出頭的梅德納醫生(Ladislas Joseph Mena)在匈牙利布達佩斯大學從事精神醫學研究。某天,他翻閱文獻時看到了癲癇可以預防精神病的說法,隨即有了一個不成熟的猜想:「人工誘發的癲癇大發作能不能改善精神病症狀呢?」
他開始尋找實驗體和能誘發癲癇的葯物,並最終決定使用樟腦油在做實驗。1934年1月2日,第一次實驗進行,11名患者中的3名出現了癲癇症狀,這大大增強了這位醫生的信心。
接下來,他為一位33歲的男性精神分裂症病人注射了濃度25%樟腦油,並成功誘發了癲癇,反復5次之後,這位患者的木僵改善了(木僵:一種重症精神病人會出現的高度精神運動性抑制狀態)。
這一實驗轟動了當時的精神醫學界。
醫生們對誘發癲癇改善精神疾病的療法非常熱衷,但不是所有人都想走葯物誘發一條路。梅德納在匈牙利埋頭苦乾的時候,他的同行切萊蒂(Ugo Cerletti)和比尼(Lucio Bini)則在羅馬研究電刺激和神經運動的關系。這一系列研究的靈感來自於某次觀看屠宰場將豬電暈後宰殺。
兩位醫生們猜想,若是在精神病人頭部兩側通入電流,也許可以矯正其瘋狂,或者至少會比較順從。
他們研製出來的裝置就是這個↓

即:將兩個電擊分別放到患者大腦兩側,釋放電流,使電流直接經過大腦,引起癲癇。
1938年,第一次實驗開始,治療對象是一名重症的精神病患者。治療時病人首次被通電80V電壓,0.1秒後僅有短暫意識喪失。再次通電90V電壓,0.1秒後病人出現癲癇小發作樣抽搐。第3次更強的電刺激後,這名病人全身抽搐大發作,意識完全喪失。(註:中國家庭電路電壓是220V,美國及日本的電壓標准則為110V)
電擊開始的時候,患者會被捆綁在床上,套上牙套防止他們因為太過痛苦而咬斷自己的舌頭。電擊本身帶來的痛感不言而喻,許多患者還會因為癲癇帶來的肌肉強直、抽搐而骨折。被捆在床上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絕望感,是常人難以想像的。
為了減輕患者痛苦,在ECT療法推廣之後不久,上世紀40年代開始,醫生們開始在電擊的同時使用肌肉鬆弛劑,力求讓患者們肌肉放鬆,避免二次傷害。
1955年,薩爾茲曼將靜脈誘導麻醉葯引入ECT,病人可以在麻醉狀態下接受ECT,從而避免了不必要的痛苦。電休克療法自此開始逐漸人道而正規。
那麼,針對精神病人而使用的,在尊重了病人自身意願才執行的電休克療法,有用嗎?
有用,但並不萬能,而且還有大量副作用。
文獻表明,ECT治療對約50%的難治性重度抑鬱症患者有效,關於後續隨訪的研究還很少,但大約一半的患者在一年內有復發的情況。另外,它對木僵、軀體疾病、精神分裂症急性加重期有特效,很適用於那些有自殺傾向或傷人傾向的重症精神病患者。
與此同時,它也會引發包括智商降低、腦部功能障礙和學習障礙在內的許多後遺症,最明顯的症狀之一就是記憶喪失。
BBC在2013年的一份報道中跟蹤了許多精神病人在接受ECT後的生活,多數人提及了記憶問題。
Helen Crane在90年代末接受了兩次ECT治療,抹除了她包括海外旅行和重大家庭事件在內的數年的記憶:「ECT檢查之後,我忽然有關於我母親的不祥的預感。我問我的丈夫我母親怎麼了,他告訴我我母親大概兩年前就去世了。」
也正因此,ECT療法已被食品及葯物管理局列入三級(高風險)目錄中。僅當醫生在得到同意的情況下,才能被作為精神干預的最後防線,用於重度抑鬱症,躁狂症和精神分裂症。而美國的數個州,至今仍因為太不人道而禁止這種療法的實施。
然後,讓我們的話題回到楊永信。
這些所謂的「網癮少年」,是重症精神病嗎?不是。很多連有網癮都算不上,無非是不聽父母的話。
楊永信在對他們進行電擊的時候,有遵守ECT標准進行麻醉,減輕病人痛苦嗎?沒有。
楊永信電擊的治療方法為了引發大腦癲癇還是利用恐懼和痛苦使人屈服?是後者。

他也不是世界上第一個對孩子下手的精神科醫生。從1940年代初,世界知名的兒科神經心理醫生Lauretta Bender對研究精神分裂症的兒童很感興趣,於是她在紐約Bellevue醫院內對至少100名 3~12 歲的兒童做了電擊實驗她有時會每天兩次電擊精神分裂症的兒童(有些小於3歲),連續20天,有些被實驗的兒童因此變得暴力和想要自殺。
可把這些孩子和少年送去給這兩位「醫生」的是誰呢?
是家長啊。
當孩子的教育出了問題,沉迷於網路,或者變得叛逆不聽話的時候,他們心想「電一電就好了」。喜歡打游戲,早戀,不聽話,「電一電就好了」。
絲毫不反思自己的問題。
09年,柴靜揭露楊永信電擊療法的那個視頻里,她問了這些家長和孩子很多問題。
電休克療法只是精神醫學史上頗有爭議的一頁。但怎麼使用它,為了什麼而使用它,都有非常明確具體的限制。
而可笑的是,楊永信和家長們,明顯不覺得自己做了多麼過分的事。
這些父母可能希望孩子最後「改邪歸正」,對他們說一句「謝謝」。可大多數「網癮少年」,卻在期待一句「對不起」。
他們不一定都能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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