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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樂園骨折

發布時間:2020-03-29 04:00:46

1、我小孩在游樂場受傷骨折,我怎樣去要求賠償

小孩在游樂場受傷骨折可以到相關部門起訴,要求一定的經濟補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二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1)游樂園骨折擴展資料:

游樂場大人摔傷賠償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具體標准如下:

1、醫療費

醫葯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葯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託法醫予以鑒定。

2、誤工費

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

3、伙食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准(元/天)×住院天數賠償。

4、護理費

受害人受害後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

5、交通費

交通費的賠償,一般應以公共電(汽)車、火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准計算。但傷情危急,交通不便或當地無上述車(船)的除外。

6、住宿費

必須到外地醫院治療的受害人,因醫院無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確需候診且傷情不允許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費高於住宿費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住宿費應予賠償。

7、營養費

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

8、殘疾賠償金

侵害他人身體致其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

9、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

2、我兒子在游樂園裏手腕摔骨折了

游樂場肯定有責任,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父母作為監護人,也有責任。可以直接起訴游樂場。

3、小孩在游樂場摔骨折了,游樂場該怎麼賠

小孩在游樂場摔骨折了,游樂場該怎麼賠?可以要求賠償醫葯、誤工、住院伙食、營養、護理、交通等費用。建議訴訟解決。至於責任到底多少,要看案情的。類似案件辦理過,承擔65%的責任,但個案情況是不同的。

4、孩子在游樂場遊玩摔傷骨折了該怎麼賠償

具體情況應具體分析。比如孩子多大了,有無大人陪同,游樂場有什麼防護措施等等。情況不同,處理也不盡相同。

5、孩子在游樂場摔骨折了,怎麼賠償

主要看游樂場是否盡到安全保護的義務了,再者根據過錯來確定雙方承擔比例。
賠償范圍主要是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嚴重的話根據傷殘等級來計算

6、成年人在游樂場玩骨折了游樂場也盡到責任了還能要賠償嗎

【第六條】 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賠償權利人起訴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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