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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眶骨折分類

發布時間:2020-03-26 21:18:32

1、眼眶內壁骨折 算輕傷嗎 賠償多少

眼眶內壁骨折屬於輕微傷,不構成輕傷。  

法律未規定人身傷害的賠償金額,但規定了賠償標准,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具體要由雙方根據實際損傷情況及當地的經濟狀況等綜合確定。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人身損害賠償】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具體賠償標准細則建議查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5.2面部、耳廓  

5.2.5輕微傷  

a)面部軟組織創。  

b)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  

c)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0cm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  

d)眶內壁骨折。  

(1)眼眶骨折分類擴展資料:  

被毆打導致眶內壁骨折,如賠償數額產生爭議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提出起訴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訴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起訴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提交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能提供組織機構代碼的,應當提供組織機構被注銷的情況說明;  

(二)委託起訴或者代為告訴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為告訴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  

(三)具體明確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與他人相區別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等信息;  

(四)起訴狀原本和與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當事人人數相符的副本;  

(五)與訴請相關的證據或者證明材料。  

2、左眼眶骨折屬於幾級工傷

符合國家標准《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5.10十級」「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之規定,應評定為十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3、眼眶骨折 算是輕傷嗎

醫學診斷和司法鑒定是兩回事,雖然醫學診斷是眼眶骨折,但在司法鑒定上不一定成立。請盡快做好司法(法醫)鑒定!追究法律責任的依據是司法鑒定。依據《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辦法,眼眶骨折應該屬於眶部單純性骨折的一種,應該可以司法鑒定為輕傷。如果最終被法醫鑒定為輕傷,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輕傷的刑事責任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當然,也需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民事責任)。

4、眼眶骨折算輕傷嗎

已經到了輕傷了。到了輕傷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你最好是積極和對方協調解決,不然還是有可能要去判刑的。不過現在輕傷案件一般都是協調解決了。

5、為什麼法醫鑒定說眼眶骨折是輕微傷

根據2014年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規定,眼眶內壁骨折屬於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構成輕微傷。如果被人毆打所致,由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節對打人者予以治安處罰;同時打人者還應承擔包括醫葯費、護理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等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一、《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發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5.2.5 輕微傷
d)眶內壁骨折。
e)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後影響外觀。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八條 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行為人或者其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6、眼眶骨折算輕傷嗎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 於發布<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的公告》為進一步加強人身損傷程度鑒定標准化、規范化工作,現將《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發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體重傷鑒定標准》(司發[1990]070號)、《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法(司)發[1990]6號)和《人體輕微傷的鑒定》(GA/T 146-1996)同時廢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 安 部

國 家 安 全 部

司 法 部

2013年8月30日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5.2 面部、耳廓

5.2.1 重傷一級

a)容貌毀損(重度)。

5.2.2 重傷二級

a)面部條狀瘢痕(50%以上位於中心區),單條長度10.0cm以上,或者兩條以上長度累計15.0cm以上。

b)面部塊狀瘢痕(50%以上位於中心區),單塊面積6.0cm2以上,或者兩塊以上面積累計10.0cm2以上。

c)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顯著色素異常,面積累計達面部30%。

d)一側眼球萎縮或者缺失。

e)眼瞼缺失相當於一側上眼瞼1/2以上。

f)一側眼瞼重度外翻或者雙側眼瞼中度外翻。

g)一側上瞼下垂完全覆蓋瞳孔。

h)一側眼眶骨折致眼球內陷0.5cm以上。

i)一側鼻淚管和內眥韌帶斷裂。

j)鼻部離斷或者缺損30%以上。

k)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50%以上。

l)口唇離斷或者缺損致牙齒外露3枚以上。

m)舌體離斷或者缺損達舌系帶。

n)牙齒脫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o)損傷致張口困難Ⅲ度。

p)面神經損傷致一側面肌大部分癱瘓,遺留眼瞼閉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q)容貌毀損(輕度)。

5.2.3 輕傷一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

b)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4.0cm2以上;多塊面積累計7.0cm2以上。

c)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30.0cm2以上。

d)眼瞼缺失相當於一側上眼瞼1/4以上。

e)一側眼瞼中度外翻;雙側眼瞼輕度外翻。

f)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超過1/2。

g)兩處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側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0.2cm以上。

h)雙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i)一側鼻淚管斷裂;一側內眥韌帶斷裂。

j)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30%以上。

k)鼻部離斷或者缺損15%以上。

l)口唇離斷或者缺損致牙齒外露1枚以上。

m)牙齒脫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損傷致張口困難Ⅱ度。

o)腮腺總導管完全斷裂。

p)面神經損傷致一側面肌部分癱瘓,遺留眼瞼閉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 輕傷二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b)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d)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0cm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0cm2以上。

e)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單純眶內壁骨折除外)。

g)眼瞼缺損。

h)一側眼瞼輕度外翻。

i)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

j)一側眼瞼閉合不全。

k)一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l)耳廓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m)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側鼻翼缺損。

o)鼻骨粉碎性骨折;雙側鼻骨骨折;鼻骨骨摺合並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骨骨摺合並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骨額突骨折。

p)舌缺損。

q)牙齒脫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頜下腺或者舌下腺實質性損傷。

s)損傷致張口困難Ⅰ度。

t)頜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側上頜骨額突骨折除外)。

u)顴骨骨折。

5.2.5 輕微傷

a)面部軟組織創。

b)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

c)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0cm2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

d)眶內壁骨折。

e)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後影響外觀。

f)耳廓創。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頜骨額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

j)牙齒脫落或者缺損;牙槽突骨折;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動1枚以上。

7、眼眶骨折算不算輕傷?

1、眼眶骨折算輕傷。
2、根據《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第九條規定,以下眼損傷都是輕傷。
(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單純性骨折;
(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
(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後視力減退1個級別。視野輕度缺損;
(六)外傷性斜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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