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固定的原則是什麼
(1)凡疑有骨折的傷員,都應按骨折處理。(2)除有生命危險,如面臨爆炸、起火、有毒氣體、淹溺等,均應就地搶救。(3)有大出血時,應先止血、包紮,然後固定骨折部位。(4)發現傷員休克或昏迷時,應先搶救生命,然後再處理骨折。(5)骨折固定時,不要盲目復位,以免加重損傷程度。(6)嚴禁將露在傷口外面的骨折斷端送回到傷口內。(7)包紮松緊要適當,以不影響正常的血液循環,又能起到固定作用為宜。四肢骨折固定時,要露出手指或腳趾,以便於觀察傷肢血液循環情況。(8)用來固定骨折的夾板不可與皮膚直接接觸,要用紗布、棉花等柔軟物品墊在夾板與皮膚之間,在夾板兩端及骨骼突起部位也應加軟墊。(9)固定骨折所需夾板的長度與寬度,要與骨折肢體相適合。其長度一般需超過上下兩個關節。
2、腳骨折固定帶需要固定多長時間
傷經動骨一百天,一般的,骨折要完全癒合需要三個月的時間,一般的在4-6周骨痂就開始長的,如果長得比較好了,就可以去掉固定帶適當活動了,所以,可以等一個月後到醫院拍個片子看看,如果還是不好,就再等半個月復查,什麼時候比較好了,什麼時候去掉固定帶。
3、骨折的各類固定方式及其優缺點。
骨折的固定方法有外固定和內固定。
一。外固定:1.小夾板固定。指征:四肢閉合性管狀骨骨折,但股骨骨折因大腿牽拉力強大,需結合持續骨牽引;四肢開放性骨折,創口小,經處理創口已癒合者;四肢陳舊性骨折,仍適合於手法復位者。優點:具有固定可靠、骨折癒合快、功能恢復好、治療費用低、並發症少等優點。缺點:綁太松或固定墊使用不當,易使骨折再移位,太緊可產生壓迫性潰瘍、缺血性肌痙攣,甚至肢體壞疽。
2.石膏綳帶固定。指征:開放性骨折清創縫合術後,創口癒合之前不宜使用小夾板固定者;某些部位的骨折,小夾板難以固定者;某些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後,如股骨骨折髓內釘或鋼板螺絲釘固定術後,作為輔助性外固定;畸形矯正後矯形位置的維持和骨關節術後的固定,如腕關節融合術後;化膿性關節炎和骨髓炎患肢的固定。優點:可根據肢體的形狀塑形,固定作用確實可靠,可維持較長時間。缺點:無彈性,不能調節松緊程度,固定范圍較大,一般需超過骨折部的上下關節,無法進行關節活動功能鍛煉,易引起關節僵硬。
3.外展架固定。指征:肱骨骨摺合並橈神經損傷或肱骨幹骨折手法復位,小夾板固定後;腫脹嚴重的上肢閉合性骨折和嚴重的上臂或前臂開放性損傷;臂叢神經牽拉傷;肩胛骨骨折;肩、肘關節化膿性關節炎或關節結核。
4.持續牽引。指征:頸椎骨折脫位使用枕頜布托牽引或顱骨牽引;股骨骨折使用大腿皮膚牽引或脛骨結節牽引;脛骨開放性骨折使用跟骨牽引;開放性骨摺合並感染;復位困難的肱骨髁上骨折使用尺骨鷹嘴骨牽引。持續牽引方法和牽引重量根據病人的年齡、性別、肌肉發達程度、軟組織損傷情況和骨折的部位來選擇,牽引重量太小,達不到固定和復位的目的。太重會導致骨折分離移位。
5.外固定器。適用於:開放性骨折;閉合性骨折伴廣泛軟組織損傷;骨摺合並感染和骨折不癒合;截骨矯形或關節融合術後。優點是固定可靠,易於處理傷口,不限制關節活動,可行早期功能鍛煉。
二。內固定。主要用於切開復位後,採用金屬內固定物,如接骨板、螺絲釘、髓內釘、帶鎖髓內釘和加壓鋼板等,將骨折段於解剖復位的位置予以固定。有些骨折如股骨頸骨折,可於手法復位後,在X線監視下,從股骨大轉子下方,向股骨頸傳入三刃釘或鋼針做內固定。
4、骨折固定架有分泌物。分泌物是怎麼回事
你好,應該是炎症引起的,點滴抗菌消炎對症治療幾天觀察看看,症狀會有所緩解的,平時注意針眼處的定期消毒,這樣會控制炎症的發生。恢復期間建議你配合服用專業的接骨續筋,消腫止痛,舒筋活絡,活血化瘀葯物八仙接骨寶治療,可以幫助骨折促進骨細胞生長,幫助骨痂(骨頭)快速形成,提前癒合恢復的快些.7天從症狀上明顯感覺患肢有力量,40天拍片就可以明顯看到骨痂形成,這時就可以負重活動,在保養10天就可以治癒,以X光片為依據.
5、骨折固定物不取出有什麼害處
鋼板這類內固定物,不取的話,也不會怎麼樣,這個東西在體內,會有輕微的電解銹蝕,不過生理上沒有什麼影響,但是心理上,會總是覺得有點什麼事兒似得。
6、骨折固定的方法有哪些
骨折的固定方式有外固定和內固定兩大類。 有人認為骨折之後找個懂行的捏一下,然後膏起來或者找點葯物揉揉。隨著醫學的不斷發展,有些以前認為捏捏,揉揉,然後膏起來的做法被否定,有些做法還在延續。但無論怎麼發展,作為骨折治療的三大原則(復位、固定、功能鍛煉)之一,固定這一原則是始終不變的。只有固定確實有效,骨折才能良好的癒合。 目前骨折固定的方式分兩大類,即外固定和內固定。外固定有石膏、小夾板、高分子材料、外固定支架等。內固定有各種類型的鋼板、螺釘、髓內釘、記憶合金材料、生物可吸收材料等。在日常生活中突然受傷,身邊沒有專業人員時,就近可以取得的材料如雨傘、木棍、書本等均可以臨時外固定,野外不能取得外固定材料時,下肢傷後可與對側肢體固定,上肢可與胸壁固定,盡快送往醫院請專業人員。受傷後不要自行嘗試行走或活動肢體來判斷有沒有骨折,這樣做是非常危險的,可能會導致損傷進一步加重。(孫建峰)
7、骨折內固定物必須取出嗎
內固定是治療骨折的一種主要手術方法,由於它是將金屬或期他可吸收的生物材料植入人體內,所以,病人在手術後總愛追問醫生何時取出內固定物,唯恐體內的這些材料會作怪。這種擔心並非杞人憂天。因為內固定物是一種異物,具有一定腐蝕性、毒性,可能會產生電解作用有過敏反應,影響骨折的癒合及骨組織的生物力學性能。因此,在以下情況時可考慮取出內固定物:1、骨折已經癒合;2、內固定物影響病人;3、骨折不癒合;4、感染。
有些內固定物是不必取出的,主要有以下情況:1鈦合金材料可不必取;2、年齡大者內固定物又無明顯影響的;3、一些特殊病變,比如上肢內固定因鋼板表面已軟組織生長,剝離時可能損傷神經,無症狀可不必取;前臂骨折取出內固定物可能發生再骨折,也可不取;骨盆骨折內固定病人多無感覺且取出較困難、創傷大,可不必取出;下肢骨折一般要取內固定,但單個螺絲釘內固定及年老者也可不取內固定物。
內固定物的取出一般不應過早,應根據具體情況而言。如遇有感染,內固定彎曲、槍支、折斷或部出時,應及時採取措施糾正(如臨時外固定等)。有關內固定取出時間,Miler有如下意見:正常情況下,股骨2年,脛骨1年,前臂及肱骨1.5~2 年,但還要結合臨床與最近X線攝片情況,以免取出過早而發生再骨折或其他合並症。
8、骨折固定的方式有哪些?
骨折的固定方式有外固定和內固定兩大類。目前骨折固定的方式分兩大類,即外固定和內固定。外固定有石膏、小夾板、高分子材料、外固定支架等。內固定有各種類型的鋼板、螺釘、髓內釘、記憶合金材料、生物可吸收材料等。在日常生活中突然受傷,身邊沒有專業人員時,就近可以取得的材料如雨傘、木棍、書本等均可以臨時外固定,野外不能取得外固定材料時,下肢傷後可與對側肢體固定,上肢可與胸壁固定,盡快送往醫院請專業人員。受傷後不要自行嘗試行走或活動肢體來判斷有沒有骨折,這樣做是非常危險的,可能會導致損傷進一步加重。(孫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