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部软组织受伤两厘米能否构成刑事案件
根据法律规定,面部软组织受伤两厘米属于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可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具体鉴定以法医鉴定结果为准。
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5、程度分级:
5.2.5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对方长期性的辱骂我实在是忍无可忍打了一顿只是软组织受伤 够刑事责任吗?
不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要达到法定的“轻伤”,你这个顶多是轻微伤。法律上的轻伤要求还挺高的。
不过民事责任估计是跑不了,如果要上法庭的话因为对方也有过错,应该会判决你承担一部分的医疗费。
3、背部胸部打得软组织挫伤造成刑事案件,可以判刑吗?
软组织挫伤一般属于轻微伤,伤害、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不构成犯罪,处治安处罚。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的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4、被人打伤至软组织受伤可追究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如果鉴定为轻伤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判刑在六个月到一年半的范围,如果是轻微伤的,最多只能治安拘留。
5、在刑事上怎样才算轻伤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 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编辑本段]第二章 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8厘米, 儿童达 6厘米; 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 眼损伤(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单纯性骨折;(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 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 耳损伤(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二)外伤性鼓膜穿孔;(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 口腔损伤(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 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 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 (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 厘米 (儿童达 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 单条长 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 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 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 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 8厘米。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第十八条 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 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编辑本段]第三章 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 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
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 (儿童达 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 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二)缺失半个指节;(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 足损伤(一)2节趾骨骨折;(二)缺失1个趾节;(三)庶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庶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 四肢长骨骨折; 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 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编辑本段]第四章 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第二十七条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二十八条 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 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第三十条 胸部损伤引起气胸、血胸或者较大面积的单纯性皮下气肿,未出现呼吸困难。
第三十一条 胸部受挤压, 出现窒息征象。
第三十二条 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 胸锁关节或者肩锁关节脱位。
第三十三条 肋骨骨折 。
第三十四条 女性乳房损伤导致一侧乳房明显变形或者部分缺失; 一侧乳房乳腺导管损伤。
第三十五条 腹部闭合性损伤确证胃、肠、肝、脾或者胰挫伤。
第三十六条 外伤性血尿 (显微镜检查红细胞>10/高倍视野) 持续时间超过二周。
第三十七条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达10平方厘米 (儿童酌减) 或者血肿二周内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条 阴茎挫伤致排尿困难; 阴茎部分缺损、畸形; 阴囊撕脱伤、阴囊血肿、鞘膜积血;一侧睾丸脱位、扭转或者萎缩。
第三十九条 会阴、阴囊创口长度达 2厘米; 阴茎创口长度达 1厘米。
第四十条 外伤性肛裂、肛瘘或者肛管狭窄。
第四十一条 阴道撕裂伤、子宫或者附件损伤。
第四十二条 损伤致孕妇难免流产
第四十三条 外伤性脊柱骨折或者脱位; 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外伤影响脊髓功能,短期内能恢复的。
第四十四条 骨盆骨折。
[编辑本段]第五章 其他损伤
第四十五条 烧、烫伤(一)烧烫伤占体表面积浅二度5%以上(儿童3%以上);深二度2%以上(儿童1%以上);三度0.1%以上。(二)头、手、会阴部二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三)呼吸道烧烫伤。
第四十六条 冻伤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四十七条 电烧伤当时伴有意识障碍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条 损伤致异物存留深部软组织内。
第四十九条 各种损伤出血出现休克前期症状体征的。
第五十条 多部位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五十一条 多部位软组织创伤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 其他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损伤, 致人体组织、器官结构轻度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多种损伤均未达本标准的, 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若有三种(类)损伤均接近本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第五十四条 本标准所定各种数据冠有“以上”或者“以下”的均含本数。
第五十五条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
第五十六条 本标准自1990年7月1日起试行。
6、请问,因为诈骗而把人打成轻伤,法医鉴定为一级轻伤,软组织损伤,属于刑事案件吗?
属于刑事案件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抄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百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度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问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答、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7、被人打右侧第九根肋骨骨折皮下淤血多处软组织挫伤.鉴定算轻伤,还是轻徵伤,能追究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
应该能够鉴定成轻伤,并且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
8、头部胸部手指被人打的多处软组织损伤依刑法怎样赔偿
丰胸手术安全科学的手术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自体脂肪移植丰胸;另一种是假体丰胸。 自体脂肪移植丰胸 ,不太适合基础比较小和太瘦的人,一次手术是达不到理想效果的,一般得需要2-3次。自体脂肪移植丰胸的优点是针孔微创手术,不需住院,不影响正常生活。【任何胸部问题都可以点我进去询问】
假体丰胸 ,一次可以达到理想效。 手术一般采用腋下微小切口,术后一周恢复拆线,术后疤痕不易见,丰胸手术是不会影响原有的哺乳功能及乳房检查。隆胸假体不会致癌和致病,手术效果可靠稳定,置入的假体可完整取出,所以一般不会导致不可逆转的并发症。
而乳晕过大在女性多见于妊娠及哺乳后,且多伴有乳房过大或乳房下垂,男性则多见于男性乳房发育症。往往是哺乳时乳房胀大,而后乳房再变小的结果,因此它常和乳房下垂伴发。为了恢复漂亮的乳晕,就要进行乳晕缩小术。
传统都是从乳晕的外圈下刀做环切,因为刚好可以把乳晕颜色最深的部位切除,把正常颜色的皮肤向内缩,不过如此一来却常造成乳晕周围有一圈白色的疤。
现在的乳晕缩小术比较简单,在局部麻醉下即可进行,手术可采用乳晕环周切口或扇形切口。手术不伤及乳头及乳腺组织,切口痕迹留在乳晕边缘或乳晕内,一般不明显。
手术后仅纱布覆盖,不必包扎,服用抗菌素。术后7-8天即可拆线。乳晕缩小术术后乳晕恢复正常大小,不会留下明显疤痕。
如果出现乳头过长的情况,或是乳头形态不圆滑、两侧不对称的矫正等,这时要改善唯有手术方法,而乳头缩小手术的目的可使得内陷的乳头达到拉出的效果,或是过长的乳头变得适中,也可使得过大的乳头变的小巧;而在实施这些手术时会尽量幸免损伤到乳头得感觉神经,幸免乳头缩小手术的效果不好。
乳头缩小整形均在乳晕范围内进行,手术较小,乳头缩小整形后不会会遗留疤痕,正常情况下,不会损伤乳头的感觉神经,术后不会妨碍乳头的正常感觉。无论哺乳前后的女性都可以进行乳头缩小手术。手术后不影响乳头的感觉和哺乳功能,无疤很,不影响任何生活和工作。
9、把两人打的软组织挫伤是刑事吗
需要进行伤情鉴定。一般来说,软组织挫伤属于轻微伤。轻微伤不构成刑事责任,但是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罚款、拘留等。可以报警。
或登录( http://tieba.baidu.com/p/4358071756)法律咨询贴吧,请问哈律师的见地和意见分析
10、4、5人殴打一人致肋骨骨折软组织挫伤刑事责任
建议及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及以上,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