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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脊柱侧弯

发布时间:2020-11-06 01:56:05

1、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体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第四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五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六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七条 乳腺肿瘤,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八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者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指挥专业除外);
(五)轻度胸廓畸形(指挥专业除外)。
第九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十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十一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者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十二条 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者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是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三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四条 文身,不合格。
但是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身体裸露部位长径不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不超过10cm的文身,除指挥专业外合格(文身图案和内容由政审把关)。
第十五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六条 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七条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单睾,隐睾,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
(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
(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五)包茎、包皮过长;
(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七)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第十八条 重度腋臭,不合格。
第十九条 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者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长径在3cm以下;
(二)股癣,手(足)癣,甲(指、趾)癣,躯干花斑癣;
(三)白癜风,身体其他部位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
第二十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二十一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二十二条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第二十三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但是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的,合格。
第二十四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六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八条 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 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对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严重过敏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三十二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5m 、另侧不低于3m ,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三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但是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四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者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艇、空降专业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 眩晕病,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
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窦炎,严重鼻中隔偏曲,潜艇、空降专业不合格。
但是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七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八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第五章 眼科项目

第三十九条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
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超过10△,外隐斜超过5△,上隐斜超过2△,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三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但是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四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1PD直径的。

第六章 口腔科项目

第四十五条 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但是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第四十六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 超过5mm,开牙合超过3m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牙合 ,中度牙周炎,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况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者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的

(四)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第四十七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七章 妇科项目

第四十八条 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第四十九条 内外生殖器畸形或者缺陷,不合格。
第五十条 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五十一条 妊娠,不合格。

第八章 辅助检查项目

第五十二条 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红蛋白,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
(二)红细胞计数,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三)白细胞计数,3.5~9.5×109/L;
(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
(六)血小板计数,125~350×109/L。
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稍高或者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第五十三条 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9~50U/L,女性7~40U/L;
(二)血清肌酐:
酶法:男性59~104umol/L,女性45~84umol/L;
苦味酸速率法:男性62~115umol/L,女性53~97umol/L;
苦味酸去蛋白终点法:男性44~133umol/L,女性70~106umol/L;
(三)血清尿素:2.9~8.2mmol/L;
(四)空腹血糖:3.9-6.1mmol/L。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 U/L、≤60 U/L,女性>40 U/L、≤50
U/L,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但是须从严掌握。
第五十四条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体检测阳性,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五条 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二)尿酮体:阴性;
(三)尿糖:阴性;
(四)胆红素:阴性;
(五)尿胆元:0.1~1.0Eμ/d1(弱阳性)。
第五十六条 尿液离心沉淀标本镜检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女性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二)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生殖器或者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三)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第五十七条 尿液毒品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八条 尿液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尿液妊娠试验阳性,但是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第五十九条 胸部X射线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胸部X射线检查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四)一侧肋膈角轻度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六十条 心电图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正常心电图;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
1.窦性心律,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结合临床;
2.窦性心律不齐,经吸屏气后改善或者消失;
3.P波电轴左偏(P波在I、aVL直立且电压较高,Ⅱ低平或者正负双相,Ⅲ、aVF正负双相或者浅倒,aVR负正双相或者浅倒);
4.单纯的qrs电轴偏移在-30度至+120度;
5.单纯逆钟向或者顺钟向转位;
6.左心室高电压(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脏增大);
7.心律较慢时以R波为主导联J点抬高,ST段呈凹面向上型抬高小于0.1mV;
8.以R波为主导联ST段呈缺血型压低小于等于0.05mV(aVL、Ⅲ可压低0.1mV)或者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0.08mV,或者呈上斜型压低小于0.1mV;
9.T波在Ⅱ直立,电压大于1/10 R波,aVF低平,Ⅲ倒置;
10.TV1、V2大于TV5、V6(TV5、V6大于1/10 R波);
11.窦房结内游走性心律;
12.V1、V2导联出现高R波,但是肢体导联QRS波电压无变化,QRS电轴无明显右偏,右胸导联无ST-T改变,临床无引起右室肥大的病因;
13.室上嵴型QRS波(V1呈rsr’型,r>r’,I、V5导联无s波或者s波在正常范围内);
14.偶发早搏;
15.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16.U波明显,但是未高于T波,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出现前款第二项第4、5、6条目的心电图表现,应当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20次,复查心电图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的,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
第六十一条 腹部超声检查发现恶性征象、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肾盂积水、结石、内脏反位、单肾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第四至十条,除潜艇、空降专业外):
(一)肝、胆、胰、脾、双肾未见明显异常;
(二)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三)胆囊息肉样病变,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四)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五)单发肝肾囊肿和血管瘤长径3cm以下;
(六)肝、脾内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七)双肾实质钙化灶,3个以下且长径1cm以下;
(八)双肾错构瘤数量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九)肾盂宽不超过1.5cm,输尿管不增宽;
(十)脾脏长径10cm以下,厚度4.5cm以下;脾脏长径超过10cm或者厚径超过4.5cm,但是脾面积测量(0.8×长径×厚径)38cm2以下,排除器质性病变。
第六十二条 妇科超声检查发现子宫肌瘤、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
(二)不伴其他异常的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2cm;
(三)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长径小于3cm。
第六十三条 心脏超声检查发现心脏、瓣膜、血管疾病或者异常,不合格。

第九章 心理检测项目

第六十四条 不能通过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检测专用软件检测和结构性心理访谈的,不合格。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六十六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2006年4月4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暂缓执行。

2、第二军医大学体检的问题

一楼说的是老标准吧。
从08年开始,军校非指挥类专业双眼裸视要求4.5(含)以上
指挥类4.6以上(特殊专业除外)
视力不够就去做手术嘛,这项技术现在已近很成熟了。
不想做手术那就军检的时候跟医生说一说,他会让你过的。
实在不行就现场把视力表4.5那一行背下来吧,反正4.5也就4个图标。
军医可以说是军校里对视力要求最低的了。
(学医的想不近视都难啊........)

至于哪个专业好,
当然是8年临床医学,本博连读,出来就是博士,少校军衔。
不过每个省只招一两个,分数是相当的高。
其他专业都差不多,反正都是要考研的。学医五年有个P用。

学医是很苦的,军校是更苦的,楼主要来就做好心理准备吧。。。。。。

3、文科生报考军校750近视,可以戴眼镜调整,不做手术吗?

如果您的裸眼视力达不到要求,就是不能过体检 的
建议您体检之前,可以做个视力矫正手术。
近视手术现在己经很安全了。而且国家是允许的。每年也有非常多的当兵的、公务员、飞行员、等等需要做这个手术。近视手术现在是一种生活趋势,己经被大众接受了。可以放心手术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近视手术后知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裸眼道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1.0)者,不能录取到民航飞行、民航管制、民航刑侦专业。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9(0.8)者,指挥潜能、水面潜艇、坦克、雷达专业,学员不合格。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0.9,技术专业不合格。
▌左右眼单眼视力,理科类应在5.0(1.0)以上,矫正视力5.0(1.0)以上。
#针对大学生、参军、公务员等有特别优惠

4、请问腰椎间盘突出症状有哪些,感觉我老爸是有点像,想求确认

dsfds.....&(*)j1、腰痛和一侧下肢放射痛是该病的主要症状。腰痛常发生于腿痛之前,也可二者同时发生;大多有外伤史,也可无明确之诱因。疼痛具有以下特点: (1)放射痛沿坐骨神经传导,直达小腿外侧、足背或足趾。如为腰3-4间隙突出,因腰4神经根受压迫,产生向大腿前方的放射痛。 (2)一切使脑脊液压力增高的动作,如咳嗽、喷嚏和排便等,都可加重腰痛和放射痛。 (3)活动时疼痛加剧,休息后减轻。卧床体位:多数患者采用侧卧位,并屈曲患肢;个别严重病例在各种体位均疼痛,只能屈髋屈膝跪在床上以缓解症状。合并腰椎管狭窄者,常有间歇性跛行。 2、脊柱侧弯畸形:主弯在下腰部,前屈时更为明显。侧弯的方向取决于突出髓核与神经根的关系:如突出位于神经根的前方,躯干一般向患侧弯。 左:髓核突出位于神经根内前方,脊柱向患侧弯,如向健侧的弯则疼痛加剧。 右:髓核突出位于神经根外前方,脊柱向健侧弯,如向患侧的弯则疼痛加剧。 3、脊柱活动受限:髓核突出,压迫神经根,使腰肌呈保护性紧张,可发生于单侧或双侧。由于腰肌紧张,腰椎生理性前凸消失。脊柱前屈后伸活动受限制,前屈或后伸时可出现向一侧下肢的放射痛。侧弯受限往往只有一侧,据此可与腰椎结核或肿瘤鉴别。 4、腰部压痛伴放射痛:椎间盘突出部位的患侧棘突旁有局限的压痛点,并伴有向小腿或足部的放射痛,此点对诊断有重要意义。 5、直腿抬高试验阳性:由于个人体质的差异,该试验阳性无统一的度数标准,应注意两侧对比。患侧抬腿受限,并感到向小腿或足的放射痛即为阳性。有时抬高健肢而患侧腿发生麻痛,系因患侧神经受牵拉引起,此点对诊断有较大价值。 6、神经系统检查:腰3-4突出(腰4神经根受压)时,可有膝反射减退或消失,小腿内侧感觉减退。腰4-5突出(腰5神经根受压)时,小腿前外侧足背感觉减退,伸及第2趾肌力常有减退。腰5骶1间突出(骶1神经根受压)时,小腿外后及足外侧感觉减退,第3、4、5趾肌力减退,跟腱反射减退或消失。神经压迫症状严重者患肢可有肌肉萎缩。使用【佐tengjiu】,可以逐渐的缓解。它可以直接作用于皮肤,透入底层,深沉排毒,逐渐改善腰椎盘突出。Fg^
参考资料

5、请问腰椎间盘突出的症状有哪些,哪位朋友知道

dsfds.....&(*)j1、腰痛和一侧下肢放射痛是该病的主要症状。腰痛常发生于腿痛之前,也可二者同时发生;大多有外伤史,也可无明确之诱因。疼痛具有以下特点: (1)放射痛沿坐骨神经传导,直达小腿外侧、足背或足趾。如为腰3-4间隙突出,因腰4神经根受压迫,产生向大腿前方的放射痛。 (2)一切使脑脊液压力增高的动作,如咳嗽、喷嚏和排便等,都可加重腰痛和放射痛。 (3)活动时疼痛加剧,休息后减轻。卧床体位:多数患者采用侧卧位,并屈曲患肢;个别严重病例在各种体位均疼痛,只能屈髋屈膝跪在床上以缓解症状。合并腰椎管狭窄者,常有间歇性跛行。 2、脊柱侧弯畸形:主弯在下腰部,前屈时更为明显。侧弯的方向取决于突出髓核与神经根的关系:如突出位于神经根的前方,躯干一般向患侧弯。 左:髓核突出位于神经根内前方,脊柱向患侧弯,如向健侧的弯则疼痛加剧。 右:髓核突出位于神经根外前方,脊柱向健侧弯,如向患侧的弯则疼痛加剧。 3、脊柱活动受限:髓核突出,压迫神经根,使腰肌呈保护性紧张,可发生于单侧或双侧。由于腰肌紧张,腰椎生理性前凸消失。脊柱前屈后伸活动受限制,前屈或后伸时可出现向一侧下肢的放射痛。侧弯受限往往只有一侧,据此可与腰椎结核或肿瘤鉴别。 4、腰部压痛伴放射痛:椎间盘突出部位的患侧棘突旁有局限的压痛点,并伴有向小腿或足部的放射痛,此点对诊断有重要意义。 5、直腿抬高试验阳性:由于个人体质的差异,该试验阳性无统一的度数标准,应注意两侧对比。患侧抬腿受限,并感到向小腿或足的放射痛即为阳性。有时抬高健肢而患侧腿发生麻痛,系因患侧神经受牵拉引起,此点对诊断有较大价值。 6、神经系统检查:腰3-4突出(腰4神经根受压)时,可有膝反射减退或消失,小腿内侧感觉减退。腰4-5突出(腰5神经根受压)时,小腿前外侧足背感觉减退,伸及第2趾肌力常有减退。腰5骶1间突出(骶1神经根受压)时,小腿外后及足外侧感觉减退,第3、4、5趾肌力减退,跟腱反射减退或消失。神经压迫症状严重者患肢可有肌肉萎缩。使用【佐tengjiu】,可以逐渐的缓解。它可以直接作用于皮肤,透入底层,深沉排毒,逐渐改善腰椎盘突出。Fg^
参考资料

6、腰椎间盘突出危害 在电视上看到射频消融仪可以治这个病

dsfds.....&(*)j1、腰痛和一侧下肢放射痛是该病的主要症状。腰痛常发生于腿痛之前,也可二者同时发生;大多有外伤史,也可无明确之诱因。疼痛具有以下特点: (1)放射痛沿坐骨神经传导,直达小腿外侧、足背或足趾。如为腰3-4间隙突出,因腰4神经根受压迫,产生向大腿前方的放射痛。 (2)一切使脑脊液压力增高的动作,如咳嗽、喷嚏和排便等,都可加重腰痛和放射痛。 (3)活动时疼痛加剧,休息后减轻。卧床体位:多数患者采用侧卧位,并屈曲患肢;个别严重病例在各种体位均疼痛,只能屈髋屈膝跪在床上以缓解症状。合并腰椎管狭窄者,常有间歇性跛行。 2、脊柱侧弯畸形:主弯在下腰部,前屈时更为明显。侧弯的方向取决于突出髓核与神经根的关系:如突出位于神经根的前方,躯干一般向患侧弯。 左:髓核突出位于神经根内前方,脊柱向患侧弯,如向健侧的弯则疼痛加剧。 右:髓核突出位于神经根外前方,脊柱向健侧弯,如向患侧的弯则疼痛加剧。 3、脊柱活动受限:髓核突出,压迫神经根,使腰肌呈保护性紧张,可发生于单侧或双侧。由于腰肌紧张,腰椎生理性前凸消失。脊柱前屈后伸活动受限制,前屈或后伸时可出现向一侧下肢的放射痛。侧弯受限往往只有一侧,据此可与腰椎结核或肿瘤鉴别。 4、腰部压痛伴放射痛:椎间盘突出部位的患侧棘突旁有局限的压痛点,并伴有向小腿或足部的放射痛,此点对诊断有重要意义。 5、直腿抬高试验阳性:由于个人体质的差异,该试验阳性无统一的度数标准,应注意两侧对比。患侧抬腿受限,并感到向小腿或足的放射痛即为阳性。有时抬高健肢而患侧腿发生麻痛,系因患侧神经受牵拉引起,此点对诊断有较大价值。 6、神经系统检查:腰3-4突出(腰4神经根受压)时,可有膝反射减退或消失,小腿内侧感觉减退。腰4-5突出(腰5神经根受压)时,小腿前外侧足背感觉减退,伸及第2趾肌力常有减退。腰5骶1间突出(骶1神经根受压)时,小腿外后及足外侧感觉减退,第3、4、5趾肌力减退,跟腱反射减退或消失。神经压迫症状严重者患肢可有肌肉萎缩。使用【佐tengjiu】,可以逐渐的缓解。它可以直接作用于皮肤,透入底层,深沉排毒,逐渐改善腰椎盘突出。Fg^
参考资料http://.baidu.com/question/406538232.html?oldq=1

7、考兵的身体素质要求

身高、体重标准
(一)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

(二)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标准

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间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辅助检查

征兵体检心电图

正常心电图和大致心电图合格。

一、正常心电图

窦性心律,心律60-100次/分,心电图各波段形态及时程正常范围。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

1、窦性心律,心律50-60次/分,或100-110次/分,结合临床。

2、窦性心律不齐,多可经吸屏气后改善或消失。

3、P波电轴左偏(P波在I、аVL直立且电压较高,Ⅱ低平或正负双相,Ⅲ、аVF正负双相或浅倒,аVR负正双相或浅倒)。

4、窦性心律,P-R间期0.10s-0.12s,排除既往阵法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史。

5、单纯的QRS电轴偏移在-30至+120度。

6、单纯逆钟向或顺钟向转位。

7、QRS波群终末较宽钝,但QRS时间小于0.10s,有明显预激波,但无室上速发作史。

8、左心室高电压(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脏增大)。

9、心律较慢时以R波为主导联J点抬高,ST段呈凹面向上型抬高小于0.1mV。

10、以R波为主导联ST段呈缺血型压小于等于0、05 mV(аVL、Ⅲ可压低0.1mV)或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0、08mV,或呈上斜型压低小于0.1 mV。

11、T波在Ⅱ直立,电压大于1/10R波;аVF低平,Ⅲ倒置。

12、TV1、V2大于TV5、V6(TV5、V6大于1/10R波)。

出现上述第5、6、8条的心电图表现,可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20次,复查心电图如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

征兵体检腹部超声

一、合格标准

1、肝、胆、胰、脾、肾未见明显异常;

2、轻、中度脂肪肝(肝功能正常);

3、胆囊壁微小息肉和胆固醇结晶;

4、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不超过3个,单个直径不超过1厘米;单方肝肾囊肿和血管瘤直径不超过3厘米;

5、肝内钙化灶不超过3个,每个钙化灶直径不超过1厘米,单发肾钙化灶直径不超过1厘米;

6、肾错构瘤数量不超过2个,单个直径不超过1厘米;

7、肾盂宽不超过1厘米,输尿管不增宽;

8、妇科B超: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1厘米,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小于3厘米。

4至7条潜水、空降兵不合格。

二、下列情况不合格

1、恶性征象;

2、中度脂肪肝肝功能不正常,重度脂肪肝;

3、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

4、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

5、各类阳性结石,肾盂积水;

6、胆囊壁息肉直径超过5毫米;

7、妇科子宫肌瘤或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

其它问题

(一)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二)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

(三)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四)尿妊娠试验阳性,根据需要做血联酶免疫定量检测,检查结果阳性的,不合格。

(五)有胸、腹腔手术(含微创手术)或准分子激光手术史的,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送检单位出具健康证明。

(六)霉菌性或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

(七)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八)补入高原地区的兵员,心、肺及鼓膜应从严掌握。

(九)海军陆战队员,视力、鼓膜、鼻腔按潜水员标准执行。

(十)Ⅱ度(含Ⅱ度)以下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合格。

(十一)包茎不影响功能的,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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