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被打成骨折一个星期了还能做法医鉴定吗?
1、手指骨折出院一个星期了还未做伤残鉴定,按工伤百保险条例的规定,病情稳定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度申请专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属;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一般骨折能做伤情鉴定吗,没做手术那种骨折
如果功能恢复好的话一般评不上伤残,但是可以去尝试一下做鉴定。
3、法医鉴定二级骨折是什么概念?法医会不会做假法医鉴定
你好,法医鉴定是一项科学、严谨的工作。所谓假鉴定、真鉴定在提问者您的立场来看,是这份鉴定所引用的证据、法律依据是否属实。一般鉴定没有真假之分,只有正确鉴定与错误鉴定之分。最终的鉴定结论是由人做出的,所以难免会有正确与错误。但一般来说,对于大部分案件鉴定结论都是确定的,即所有的专家看到这宗案件的这个问题的出来的结论都是一样的。但对于一些模棱两可的案件、比较棘手的问题、尚未有定论的科研前沿问题,这些就会造成鉴定的不确定性。所以,错误鉴定在这样的时候就难免会发生了。
4、骨折类的民事案件,请问做法医鉴定要多久?
一般30个工作日内会完成。
可以参看《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
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
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5、如果骨折了多久才可以做伤残鉴定?
6、由于个人打架一方造成骨折,挺严重的,想让法医鉴定,什么时候不能鉴定?
派出所接警立案后,要在24小时内给被害人开伤情鉴定委托书,被害人就可以去指定的鉴定机构做法医鉴定,是轻伤(分为轻伤一级、轻伤二级)的,嫌疑人要判刑三年以下,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7、骨折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
骨折不是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_度及_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8、民事案件,骨折的,要多久时间内做法医鉴定为有效?
骨折进行法医鉴定,一般伤情稳定就做就可以,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4.2 鉴定时机
4.2.1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4.2.2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4.2.3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