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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骨折复发

发布时间:2020-04-09 16:55:22

1、在厂里上班扎着骨折了手这么给?

如果你在厂里上班了,是上班时间,咱的手骨折了,这应该按工伤处理,你可以上报单位的劳动部门,让他们往上级部门汇报,药费应该单位给出工伤的话,如果住院的话,或者是骨折的话,一切费用是单位给承担的,这是国家按劳动法给予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2、老妈在工厂里工作骨折了,是工伤。到医院检查是九级残,这个能赔多少钱?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九级 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九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九级 本人工资的50% ;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 九级 8个月的本人工资 ;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3、以前陈旧性骨折,现在在工厂上班复发了能算工伤吗

如果是因为工作造成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是工作造成的,无法认定工伤。

4、以前在别的厂锁骨骨折了伤好了,现在在工作的这个厂旧伤复发可以算工伤吗?

劳动者要是在工作期间遭受了伤害,即使后期治疗出院,那么也有再次复发的可能。那么如何申请工伤复发确认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如何申请工伤复发确认:

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二)《工伤认定书》;

(三)《鉴定结论书》;

(四)《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

(五)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如何申请工伤复发确认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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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工伤复发确认-优质问答
我工伤九级,过了几年复发了能休工伤假吗
你好 有关工伤赔偿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章敏律师 章敏律师 5个回答
律师你好我的工伤鉴定材料在2017年12月18号拿到手锁骨骨折,锁骨骨折,工厂负责工伤管理员说是旧伤复发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赔偿,工伤问题处理起来较为复杂,为避免权益受损,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具体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朱升禹律师 朱升禹律师 4个回答
请问我1999年出的工伤事故,2006年评定为工伤九级。想问问以后工伤复发产生医疗费还能找单位负责吗?
您好!那您原来的工伤赔偿做完了吗?如果您现在离职的话,就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

5、工伤复发与工厂的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百,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度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知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道》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根据该司法解释意见,可以认定本案工伤职工即谢明锋专(死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致死,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外,属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6、工人在以前的公司受伤,现在新来公司就旧伤复发,算哪方的?

1、工人在以百前的公司受伤,现在新来公司就旧伤度复发,这个工伤的责任由原用人单位承担的。
2、《工伤保险条例问》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答需要治疗专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属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7、骨折会复发吗?

你写的资料太少了。
1.年龄,性别
2.上次右手哪里骨折,是手腕,前臂,还是上臂?
3.包石膏到最近的疼痛,有多久了?

骨折如果复位不理想的话,就很容易复发。

你上次检查的时候应该有拍x线片,这次可以再去拍一个x线片,前后对比,可以判断是否骨折愈合良好。
拍x线片应该不贵的,几十块左右。

8、骨折又复发的说法么?

好像没这个说法。要么是骨折未完全愈合或是正在愈合过程中,因外力作用再次骨折。
其他可能:
1,骨折线对合移位。骨折对位固定后一般一周后复查片子的目的就是看看有没有移位,由于软组织肿胀消退致石膏松动,患者活动过度,内固定钢板或钢针松动等各种原因引起移位。
2,骨折愈合不良。就是4周后,骨折断端未形成骨性连接,再往后甚至假关节形成,可能原因:外固定的话,可能是软组织嵌顿,致两侧骨折端不能紧密接触。内固定的话,可能是两侧未行加压对合或是加压不够,断端骨质细胞吸收后形成空隙,新生的成骨细胞无法对接。
3,同一部位再骨折。但也不能算复发,只是在外力作用下再次骨折,比如老年人骨质疏松或是患有溶骨性(破骨性)骨肿瘤,曾经骨折,再次在同一部位发生骨折,但这个就很凑巧了,除非股骨颈、股骨粗隆等这些好发部位。

9、骨裂会复发的吗?

骨裂就是骨折的一种啊,如果已经好了轻易不会复发
楼主就是坐的时间太长啦、
要是你能每天趴在床上做200个反过来的仰卧起坐,坚持下去会好的!

10、如果在职职工在厂旧病复发住医院了厂里有责任吗

他们那个是旧的,这个是最新的,是可以赔偿的,厂里不负什么责任,属于工伤,应该有合同的吧?即使 临时的也算,只要形成雇佣关系,是没问题的,相信我,我是名EHS工程师,做的就是这行,你到时候可以去找社保局商量.案例:
【旧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新规】: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案例】:市民李某在上班途中被一名骑自行车的人撞成骨折,那名骑自行车的人家
庭条件非常困难,无钱支付李某的医药费。李某要求所在公司帮忙垫付部分医药费,
并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待遇。但公司负责人以李某不是被机动车撞伤为由,拒绝承担李
某的部分医药费。
【旧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
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
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
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新规】:将工伤预防费用增列为基金支出项目,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
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案例】:市民老陈在一家个体小吃店当杂工。有一次在帮小吃店搬东西时,老陈不
慎摔倒,造成右腿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了3个星期后,老陈先后花去医药费7000多
元。老陈要求店主承担这笔医药费,同时给予一定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但店主也是小
本生意,无力支付这些费用。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
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最佳不给我,你就没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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