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踝部骨折如何诊治?
(1)解剖。由内踝、外踝和胫骨下端关节面构成踝穴,包容距骨体。距骨体前方较宽,后方略窄,使踝关节背屈时,距骨体与踝穴适应性好,踝关节较稳定;在跖屈时,距骨体与踝穴的间隙增大,因而活动度增大,使踝关节相对不稳定,这是踝关节在跖屈位时容易发生骨折的解剖因素。
(2)临床表现与诊断。踝关节受伤后,局部肿胀明显,瘀斑,出现内翻或外翻畸形,活动障碍,局部压痛,X 线片明确诊断。
(3)治疗。在充分认识损伤特点的基础上,以恢复踝关节的结构及稳定性为原则,灵活选择治疗方案。无移位的和无胫腓下关节分离的单纯内踝或外踝骨折,在内翻或外翻位用石膏固定6 ~ 8 周。
有移位的内踝或外踝骨折或三踝骨折,伴或不伴胫腓下关节分离,均应行切开复位内固定。
2、左前踝骨折能评得上级吗
不能评上。
因为那个部位的骨折是能够恢复的,且不影响功能,不影响功能是不能进行伤残鉴定的。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的规定,“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的,伤残等级应该可以评为十级伤残;但是,现在很多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单纯的手指、脚趾骨折,不能认定为十级伤残。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3、什么是双踝骨折
双踝骨折就是指内、外踝骨折。
4、三踝骨折
拍片显示骨痂生长通过骨折线或骨折线消失,在无拐杖支持下可以行走50步以上,就可以取出钢板。一般是手术一年以后。
时间太长的话 钢板不会和脚踝的肉长到一起
术后锻炼,等伤口拆线以后就可以活动。
5、右脚踝骨折算什么伤?轻伤,还是重伤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十四条规定:“足损伤(一)2节趾骨骨折;(二)缺失1个趾节;(三)庶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庶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
据此,脚踝骨折为轻伤。
6、脚踝骨折能不能构成十级伤残
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
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6)前踝骨折定义扩展资料
伤残导致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国务院已经修改了《工伤保险条例》,应按照新的标准来执行。如果单位交了社保,工伤基金要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X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停工留薪期内,每天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20元/天);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还有外省市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150元/天);
5、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6、劳动能力鉴定费;
7、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8、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7、内外踝骨折 护理常规
如果已经手术做了内固定,三天后可以轻微活动脚趾,开始活动量不宜过大。每日活动6次每次2分钟。50天应该活动踝关节。75可以拄拐下地活动。如果位置很好,只做个石膏外固定。可以先活动脚趾,60天去除石膏后活动踝关节。75天开始拄拐下地走路活动。当然如果年轻人根据愈合情况可以提前10天去除外固定。开始适当活动.我曾治疗过几位三踝骨折的病例都是保守治疗的。现在恢复的都还可以。此处骨折极容易造成创伤性关节炎今后走路多一点就肿痛!希望您多加注意。祝您早日康复朋友。
8、四踝骨折(内 外 前 后)四个部位具体的解剖位置是什么?
内外踝还用说吗?
前后踝是胫骨下端前后唇向下延伸形成前后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