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手指因工受伤指骨骨折加肌腱血管断离,需要养伤6个六,单位可以赔我多少误工费?
你误工养伤的这段时间会给你的另外就是医疗以及其他相关的费用都会赔偿的,当然了前提是单位正规。
2、你好,我朋友在厂子把手指碰骨折,休养两个月,厂方该怎么补偿误工费?
劳务雇佣关系合同就直接找厂子就行了,要是临时工没有雇佣关系你就是去劳动局也没有用,希望可以帮到你
3、律师您好!小手指骨折,指甲盖出血掉了,打架所致,算轻微伤?他要赔付我误工费?麻烦您给解答一下!谢谢
仅仅小手指骨折,指甲盖出血掉了,估计不需要住院治疗,就不能有误工费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我给工人买的六十元的意外险,现在工人手指骨折,保险公司只报销医药费和伤残费、工人现在要误工费是不
意外险只报销医疗费用,不包括误工费。
5、交通事故中手指骨折务工费按多少天计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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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父亲在工地上上班的,工作时间因为工作把手指头弄骨折,在家3个月了,可以找老板要医药费误工费吗
可以,法院起诉,需要证据,看老板是包工头还是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7、手指骨折后,老板给三个月的误工费,但是恰逢春天,所以只给了两个月的误工费,合理吗工
老板克扣了一个月误工费,肯定不合理,损害的是你的利益。你见过法院判决三个月误工费,被告可以以放春假为理由只给两个月的吗?
8、工人在工地上干活手指骨折误工费怎么算
没有误工费,算作工伤,那么工伤期间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发放。
9、左手4个手指骨折,可以赔付几个月的误工费
你好,按照实际的误工天数计算,可以请医生或者鉴定机构做个证明,证明一段时间不能进行劳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0、在工地干活手指骨折,去做工伤鉴定,没有被评等级伤残,这个还有赔偿款吗,还有误工费吗?
1、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受伤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没有伤残等级,那么只是没有一次性补助金。员工的治疗费等治疗期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的工资由单位按月支付。
2、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