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在在幼儿园自己摔倒骨折了,幼儿园应承担什么责任,赔偿什么费用。
您好,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小孩子在幼儿园摔骨折了责任该谁承担。
幼儿在幼儿园被其他幼儿推倒受伤责任应当由推倒人的监护人和幼儿园共同承担。
因为幼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是受害者,还是推人者,都应当被幼儿园认真监管。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小孩在幼儿园摔骨折该如何赔偿?
协商解决为上,幼儿园也应该补偿你们的误工,营养,精神等费用。好好沟通,补偿3千左右还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