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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后碰到

发布时间:2020-12-09 11:04:22

1、去年开车不小心碰到人,我全责,对方轻微骨折,我垫付医药费8500,保险公司理赔后期的误工费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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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假如在学校如果碰到同学骨折应该怎么办

骨折了怎么办?

骨折,指人体的骨骼部分或者完全断裂,大多数骨折是因受到强力的冲击造成的。发生骨折后,骨折部位有疼痛感,并伴有肿胀、瘀血和变形,人的活动受到限制,无法负重,严重的还会出现出血、休克、感染、内脏损伤等。发生骨折应当怎样进行应急处理呢?

1.使患者平卧,不要盲目搬动患者,更不能对受伤部位进行拉拽、按摩。

2.检查受伤部位,及时就地取材选用树枝、木板、木棍等,对受伤部位进行固定,防止伤情加重。

3.没有用于固定的物品时,对受伤的上肢可以用手帕、布条等悬吊并固定在其胸前,下肢可以与未受伤的另一下肢捆绑固定在一起。

4.开放性骨折(即骨折处皮肢或粘膜破裂,骨头外露),要注意保持伤处清洁,防止感染。

5.做完应急处理后,立即送往医院救治,要注意运送途中不可碰撞受伤部位。避免人为加重伤情。

3、如果手碰到石头后会骨折或扭伤?

如果手碰到石头会骨折或扭伤吗?这个不好说,有的时候赶得凑巧是会有这种现象发生的,这个谁也说不准

4、我开车碰到人了!脚有一点骨裂。我都该承担什么责任

承担自己责任范围内的赔偿责任,一般会涉及以下赔偿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回,医疗答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其中,治疗费按照医院出具的医药费和住院费发票为依据;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受害人实际的收入损失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前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计算误工损失,无法计算前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照当地统计局统计的同行业或近似行业的收入计算;
护理费,家属护理的按照家属的误工费进行计算即可;
交通费,凭票支付;
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标准计算;
营养费,需要医院出具加强营养的证明,具体数额由法院酌情给予支持;
受害人必须到外地治疗且无法住院的凭票才能支持住宿费;

5、倒车时有一辆电动车突然冲到我右后方导致碰到右后脚被压倒,右脚被部中间位置有骨折,这个这么处理?

你的情况多是考虑是属于典型的慢性炎症的表现,建议你可以考虑使用抗炎止痛的药物治疗一下就是可以的
你的情况可以考虑使用抗炎止痛的布洛芬缓释片加上点活血化瘀的大活络丹进行口服治疗一下就是可以的

6、上下班路上遇到骨折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只有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机动车事故造成伤害才属于工伤,其他原因造成的都不属于。

7、骨折打石膏后碰到有影响吗?

3周时间软骨痂已经形成,碰一下不会有大的影响。如果有新的错位会有感觉。不用这么紧张。

8、车碰到行人了,全责!伤者骨折,需要三个月到半年的恢复期,而且还有可能有后遗症,请问保险赔付的项目有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专补助费、必属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9、说说看当遇到骨折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骨折了,复位后,内服外敷,行气,活血,散瘀。内经云:肢体伤于外,则气血伤于内。瘀不散则新不生,新不生则骨不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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