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在超市购物受伤索赔的案例 分析 问 作为超市方的辩护律师改怎么为超市辩护!
超市购物受伤
顾客能索赔吗
案件回顾:今年4月,53岁的王女士在一家超市采购时,被一根未清理的货物包装绳绊倒,胳膊摔伤。经诊断为右肩关节脱位,肱骨头撕脱骨折,左腿膝盖软组织挫伤。王女士住院一个多月,超市为此支出各项费用4700余元。在王女士伤势未彻底好转时,超市负责人表示拒绝继续为其承担治疗费用。此后,王女士自行支付了3700余元的治疗费用。随后,王女士将这家超市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及包括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损失共计6.1万余元。
超市方认为,王女士在其经营的超市内摔倒受伤,并非公司的主动侵权行为造成。王女士作为正常的成年人,对其自身的人身安全应当尽到相应的注意和保护义务,因此对其摔倒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因超市管理不善,王女士在超市内摔倒受伤,超市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王女士作为成年人,在购物过程中亦应尽到安全注意之必要义务,其对摔伤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法院判决超市赔偿王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
法规点评: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在该案中,经营者未尽到合理范围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发生人身损害的主要原因,法院判令其承担主要责任具有法律依据的。赔偿的标准和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而且,受害人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由法院综合考虑过错程度、后果、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各方面的因素、按照规定的标准判定。
最后,应着重提示的是,诉讼请求需要相关证据的支持,因此受害者应注意通过合法方式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发生事故后报案、保存好医院诊断书、医疗费用发票等相关票据。 本报记者
2、老人在超市摔倒至骨折,超市要负责吗
不是全责,只能说进进人道罢了,个人观点。老人不是遭到外来伤害,而是自身的,所以超市责任不大
3、去超市购物摔伤,超市应负何责任
只要你家人摔倒与超市环境有任何一点联系(拥挤、避让、地板不防滑等),超市就应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4、您好,本人天津人,我现在想找个律师朋友咨询一下在溜超市的时候摔伤,超市有没有责任,是不是应该负责?
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确定:
1、地板是否过滑?对于这个问题,你可以找相关的鉴定机构来做鉴定!
2、报警之后,警察有没有做相关的笔录,因为这对您确定是在超市摔倒的很重要!
3、老太太摔倒的时候,周围有没有其他人拥挤或者推搡?
4、超市当时的环境是怎样的?有没有搞相关的促销活动造成人流较大?
5、老太太自己的身体状况怎样?
综上以上因素,才可以判断确定赔偿的比例!
如果家庭困难得话,可以到当地司法局申请免费援助!
5、超市摔伤赔偿
伤残几级要看鉴定结果啊,赔偿的话,超市应该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用具费用。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2)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伤残等级级别划分依据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它器官不能代偿,需特殊医疗依赖及完全护理依赖方可维持生命及基本生活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特殊医疗依赖和大部护理依赖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病需特殊医疗依赖和部护理依赖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6、顾客在超市摔跤如何补偿(专业律师拜托 进!)
按当地最低保障的几倍数,所以各地都不一样,最好问当地的律师,怕花咨询费,可以去法律援助中心咨询。
7、在超市摔交造成膝盖粉碎性骨折,超市有责任赔偿吗?谢谢
你好,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所以,如果是你母亲自己不小心摔倒,那么超市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如果你能举证证明,超市地滑或者是被人挤倒而摔伤,那么超市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因此,证据保留很重要!
资深法律专家团解答
8、超市摔骨折,关于赔偿有哪些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可查阅《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有不明,建议约见当地律师面谈咨询。
9、在超市里面摔倒导致股骨折,半年以后还可以去找超市赔偿吗
可以,还在可提起诉讼的时间内。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依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10、妈妈在超市摔伤导致压缩性骨折,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证明超市有过错,比如地板太滑之类的,然后要拿到证据,再上法院告超市侵权,要求其对伤害进行侵权损害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