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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骨折

发布时间:2020-03-28 08:31:43

1、我妈在家门囗不小心摔了一跤,去医院拍片结果脚手都骨折了。在医院住院,但医院说现在新农合把意外都划到

这是正常的情况
毕竟这些意外的伤害不同于疾病
所以需要单独的险种,所以这些说法也是需要理解的

2、我在工地上安装空调时,因脚手架断塌致我左脚跟骨折,老板不愿赔钱,谁能帮我

在工地上安装空调时,因脚手架断塌致左脚跟骨折,属于工伤,可通过以下途径得到解决。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3、八十岁的老人被三轮摩托车撞成脚手骨折该怎么赔偿

保护现场,第一时间报警,这样索要赔偿才有依据,不给也可以起诉,这是证据

4、大家好 我妈妈出了车祸 脚手骨折 肚腹和脑袋有内伤 但现在还不能确定内伤的严重

报警让交警认定事故责任,让肇事者先支付医疗费用,另外自己家也要先预备医疗费用。

5、我是一名受害者给人家打工从脚手跳下来脚受伤骨折应得到什么赔偿

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应该按照工伤标准赔偿。先治疗,再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定残,按照相应的残疾等级赔偿。

先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施工单位和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相关法条: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1款、第2款、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5%确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参照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2、要求: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要求: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2、要求: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持工伤认定结论、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配置确认。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七)护理费
1、标准: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
(八)生活护理费
1、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要求: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4、备注:生活护理费自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次月起调整。

6、百度知道提问我在施工中不小心从脚手架上跳下来,脚骨折了,当是老板也在,我该有怎么办?

去医院看看有无大碍

7、本人在工地工作,在干活过程中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掉下来,右脚骨折。 请问能有哪些赔偿,请具体点回答。本

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而后才能具体计算。

8、我父亲在工地上班,因脚手架断了摔下来双手手腕骨折,现在在医院住院了一段时间,医生说是可以回家修养了

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痊愈后再去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相关法条: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1、劳动者需要先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
2、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
3、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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