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确的心肺复苏会不会压断肋骨
胸骨和肋骨骨折是心肺复苏的一个常见并发症,正确标准地实施心肺复苏操作可以降低其发生,但是是无法完全避免其发生的。因为在反复按压过程中必然会对骨骼的骨质产生损伤,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很可能发生骨折,这尤其易于发生在那些有骨质疏松的老年人身上。
2、徒手心肺复苏最容易骨折的肋骨
这个问题之前也有做专业做急诊工作的人士提起过。事实上在操作正确的情况下即使发生所谓的“骨折”也不会直接发生在某一条肋骨上,而是常见于肋骨与胸骨的连接处(出现了类似胸骨与肋骨脱离的情况,这和按压点是位于胸骨上是直接相关的)。而且照他的说法,由胸外按压所引起的此类骨折损伤是不会致命的。
3、心肺复苏有啥要点?
今年9月7日,沈阳一家药店医生孙先生在为一名昏倒在自家药店内的女子做心肺复苏时,压断了对方的12根肋骨。10月末,他接到了法院的一纸诉状,那名女子将孙先生告上法院,表示自己之所以在药店内昏倒并被压断肋骨,是因为服用了孙先生提供的一粒药丸,需要孙先生承担全部责任。而孙先生18日告诉记者,经过几天的努力,他已经恢复了店内多角度拍摄的监控视频,完全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责任。

救护车赶到之前
药店医生为女子做心肺复苏
孙先生18日告诉记者,自家的这个药店就开在沈阳市康平县的一个大型小区北门。小区人比较多,当初就把药店的位置选在了这里。孙先生说,因为自己有其他工作,所以平时药店都是由自己的父亲经营的,主要是售药,偶尔也简单地给人瞧瞧头疼脑热一类的小病,并给出服药的建议。
“9月7日上午,我没有什么事儿,就去药店给父亲帮忙看店。8点多的时候,药店里来了一名60岁左右的阿姨,她说自己前一天没有睡好,有点儿胸闷气短的感觉。我就拿出血压计,准备给她测量一下血压。”孙先生说,“就在测量的过程中,这个阿姨突然倒地,并且没有了呼吸心跳。我赶紧拨打了120,并开始为她做心肺复苏。”
孙先生表示,自己是有“乡村医生证”和“行医执照”的,所以对这位阿姨身体状况的判断不会有错,整个心肺复苏的操作也不会出现失误。而整个按压过程持续了大概十分钟,期间这名女子曾经恢复了意识,身体也出现了明显的动作。
还原之前受损视频
欲证明抢救措施无误
“她被120急救车接走之后,我便没有再过问这件事。没想到上个月月末,却接到了法院的诉状。”孙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在这份起诉状中,“事实与理由”部分的表述为:齐女士因眩晕,于9月7日8时左右到被告家药店买一种治眩晕的药,但没有这种药。被告说:“我给你一片药,这药老好使了。”齐女士吃了药感觉眼前发黑,坐在椅子上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待清醒后,发现被告正在按压其胸部,因说不出话,用手势示意别按了,但被告没有停止,齐女士疼得都不行了。而当时医院的检查结果为,多侧多发肋骨骨折、低钾血症、右肺挫伤。
当事人齐女士18日告诉记者,当时确实记得曾经服用了孙先生给她的一粒药丸,但是具体是什么,她已经记不清了,“并不是说不感谢有好心人帮忙,但是如果我身体的问题是因为药店医生的失误造成的,那我就需要他来赔偿损失。”
而孙先生告诉记者,他为齐女士做血压测量后,发现其血压为低压120 ,高压200,已经属于明显的高血压症状了,于是建议其服用硝酸甘油,但是被齐女士拒绝。之后的过程中,便再也没有给齐女士用药的建议。
“整个药店的各个房间都是有监控的,之前有一段视频出现了问题,一直打不开,那个阿姨就坚持说是这个时间段内我给她用了药,让她昏迷,并导致了心肺复苏后的12根肋骨骨折。但是18号,这段视频也已经被修复了,现在整个事件过程的视频都还原了,我相信自己可以证明自己是没有错误操作的。”孙先生说,“还是有点儿寒心,但是我不想多辩解什么。我没做错,就不后悔。”

若是徒手心肺复苏的话,目前最为强调的是胸外按压操作的质量,总结为两点:“快速”、“有力”。因为这是建立有效人工循环支持的基础,否则没有有效的人工循环就算有通气也是没有意义的。
至于人工通气目前已经被相对弱化了,只在那些非心源性(窒息等原因)导致的心搏停止中较为强调。对于心源性猝死早期,由于血液中氧气含量相对还比较高,对于不愿意做人工呼吸的施救者甚至可以只做胸外按压。
所以说虽然从总体上来说高质量的心肺复苏,尤其是徒手心肺复苏包括了有效的通气(气道开放必须有效,潮气量达到要求)以及有效
由此可见,掌握正确的方法很重要。见义勇为值得肯定。
4、一年前做过心肺复苏,胸骨那里一扭有时会响,还有一点疼,请问是骨折了么?
很有这种可能性,可以到医院去拍个胸片,就知道了,如果不严重,那么它会慢慢愈合的。
5、心肺复苏只做人工呼吸可以吗?
事实上,对于非专业人员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反而更推荐有能力者实施完整的标准心肺复苏或者是只实施胸外按压,单纯的人工呼吸并没有多大意义。这是来自于制定了多份心肺复苏指南的美国心脏协会的建议。要知道心肺复苏中的两大组成部分,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分别起到了人工通气和人工循环的作用。但是,对于一个已经发生心跳呼吸停止的患者而言,单独只进行人工呼吸并不能有所帮助,因为他的心脏已经停止跳动,停止流动的血液并不能把氧气带去该去的地方。而胸外按压则不同,作为一种人工循环支持手法,其作用就是暂时代替心脏的血泵功能,为各脏器供血。你可能会说,光按压没呼吸也没氧气怎么办?由于按压过程中胸廓起伏导致的肺部运动产生了一部分气体交换,所以即使是单纯胸外按压也是有一定效果的。
因此,我在此必须明确,对于心跳呼吸停止的病人,人工呼吸可以不做,但是胸外按压不能不做(除非有明确禁忌症,比如发现的时候胸口已经是塌下去骨折了)。如果担心自己做不好出错,那就建议参加红会或AHA的相关培训。
6、为什么有人拒绝做心肺复苏,最终万一活过来了
你知不知道心肺复苏术是很痛苦的?
胸外按压可以把胸腔按塌,电复律机也好不到哪去。
你想象一下,上万伏特电流通过胸腔是啥感觉。反正我被电击棍电过手(大约4800伏特),当场倒地抽搐,我清醒过来还闻到手上有股肉香味(你们可别笑话我啊)
我还见过一起事故现场,患者生命体征全无,或者说根本已经去世,120到场表示已经回天乏术,家属不干,一帮人围住急诊医生和护士不让走(医闹),只好死人当活人医,急救一套流程下来半个小时(当然不可能救活),到最后都出现尸斑了,家属还让继续抢救呢。
说句不恭敬的话,胸都瘪了,很可怜,很惨很惨,死相很难看(我没贬意,实在不知该咋描述)。
所以,DNR又叫做尊严死(安乐死是主动的,DNR是被动的),至少死得庄严点。
7、非专业人员心肺复苏时,导致患者肋骨骨折而死亡,会追责吗?
目前国内没有任何法律明确规定需要施救者对此类事件负责,心肺复苏原本就是存在发生肋骨骨折的风险的(而且必须明确,对于需要心肺复苏的患者,如果不做心肺复苏那也就是没命了,肋骨骨折的风险相对还是小事,是值得一冒的),如果还要对施救者追责这不止在法律上还在道义上都是说不通的。当然我们现在还是希望能有更加明确的法案或条例出台来保护施救者以解除发生此类事件时目击者施救的顾虑。
8、心肺复苏导致骨折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答: 心肺复苏导致骨折不要负刑事责任
如有疑问
请继续追问
9、真人心肺复苏,真的能做到按压5CM吗?我按压我自己两三CM都做不到啊
朋友,心肺复苏时胸外按压必须双臂垂直于患者的胸壁用力才行,你自己弯着手臂压自己自然是压不动的。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对成人按压5~6厘米的深度是按压有效的一项重要条件。如果按压深度无法达到,即使按压也只相当于在做样子,是起不到任何循环支持的效果的。至于胸外按压可能造成肋骨骨折的问题,我只能说其实这很正常,但是对于操作正确的情况下可以降低其发生率。
强烈建议你到有关机构参加培训去体验一下实际的按压深度和频率情况。

10、关于骨折和心肺复苏
1:A
3: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