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助!!!晚上被一群不认识的人打成骨折重伤,大概二十个,过了三个月警察抓住十几个让我去辨认,可是晚
都承认去了剩下的事情就是警察的事了。你不需要证明什么?
2、我妈妈在广西一处工地上,做小工从楼层上掉下,导致盆骨三处骨折,左手手腕也几处骨折,现在医院和公司催
最好还是让法院判,该出院就出院如果好了不出院以后的费用就得算你们的
3、一群人打我,我骨折了,别人回家了,我能找到人吗?
既然当时报警了
看看能不能
找到那群人然后追讨他们的责任
但是想休息三个月以后
再次报警
这个作用不大了
4、寻求骨折病友 来加入我们
好的 我加入
5、我在广西邕宁区一个工地上受伤至骨折现还在住院还未评残出院后可直接找用人单位赔尝吗?
不能,待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索赔。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
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6、广西户籍,在因不小心骨折了在广东治疗,没有做手术可以回广西报销多少费用】..
可以…
7、脚踝骨折 群求帮助
骨折一般是3个月左右愈合 这个需要X线证实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片子上显示的一个固定的下胫腓螺钉需要8周左右去医院取出来,时间过长会影响你的踝关节的活动范围的恢复。
在这之前 你受伤的这一侧 脚千万不要着地,以免导致螺钉断裂。
切忌!!
具体事宜 请详细咨询你的主治医生
Good Luck
8、有没有肋骨骨折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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