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情况才需要截肢
截肢术的适应症!!
1周围血管疾病所致肢体坏死 常见的是合并或不合并糖尿病的闭塞性动脉炎所致的肢体缺血坏死。
2严重创伤 肢体的血供受到不可修复的破坏,或组织的损害到了无法进行合理的肢体功能重建的程度。包括机械性损伤、烧伤、冻伤和电击伤等。
3严重感染 包括虽用药物和切开引流仍不能控制,反而蔓延趋势,甚至威胁病人生命的急性感染,入气性坏疽,以及某些慢性感染,长期反复发作难以根治,引起广泛破坏和肢体严重畸形,功能丧失,甚至诱发癌变等。
4肿瘤 肢体原发恶性肿瘤未发现有远位转移者,截肢常作为有效的外科治疗手段;有些恶性肿瘤虽已发生转移,但因破溃感染和病理性骨折而产生剧痛,截肢术亦可应用以减轻病人痛苦。某些肢体的良性肿瘤对组织的破坏范围很大,虽行局部切除亦只能残留一个无功能的肢体,亦可考虑截肢术。
5营养性溃疡 神经疾病或外伤所致麻痹肢体并发经久不愈的营养性溃疡,可以考虑截肢术及安装假肢改善功能。
6小儿先天发育异常 仅在先天发育异常的肢体确实无任何功能而截肢后可安装假肢有利于患儿全身功能改善时,才应考虑截肢。
2、求问什么情况才需要截肢
截肢术是指经骨或关节将病变肢体截除的外科治疗方法,截除的肢体无法再生。在大多数情况下,截肢是为了挽救或延长病人的生命而迫不得已采取的手术。只有少数情况下,医生对确已失去生理功能的残缺肢体实行截肢,然后给患者安装合适的假肢,这样更有利于患者的生活需求。对于选择截肢手术,医生是非常慎重的。
严重外伤情况下的截肢,一定是在伤肢的血液供应受到不可修复的破坏,比如血管的损伤无法修复;或者组织结构损害到无法保留的程度时,采用截肢的方法。这里的外伤包括各种撞伤、轧伤、砸伤、枪伤,还有烧伤、冻伤、电击伤、恶性肿瘤等。
接骨手术接的好接不好,要看粉碎的程度,只要骨头不缺损,是能接上的,只不过在关节处,接好后关节是否还有关节功能,关节中结蒂组织可否恢复是关键。如伤处软组织,血管,感染溃烂坏死,有扩大和蔓延可能,为阻断感染上行,保全生命,则要考虑截肢。
3、有人说要彻底治愈骨关节炎就只能换关节,是这样的吗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万万不可这样做。关节炎用中药是可以慢慢治好的,但是需要注意日常的生活习惯,不可过度劳累,走路不能多
4、一般什么情况需要截肢?
大部分坏死,没有血运的时候才能考虑
5、病人要求截肢,需要写什么申请材料
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即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规定,凡要求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
(一)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二)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三)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四)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五)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六)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七)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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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
申请材料
经定点医院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应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本人二寸免冠近期彩照三张(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精神及智力残疾人需要二寸免冠近期彩照5张;户口簿还需复印监护人户口页)。
6、什么情况下要截肢?是骨头碎了就要截吗??
是断了。。
7、为什么要截肢
大多数截肢是为挽救或延长伤病员的生命而不得已采用的手术;有时也会由于有的肢体完全丧失功能,截除后安装假肢可更有利于恢复功能而截肢。常见的截肢原因是:
(1)严重创伤:肢体血运或组织受到不可修复的破坏,包括机械损伤、烧伤、冻伤和电击伤。
(2)严重感染:包括药物、切开引流不能控制,甚至危及生命的感染及某些长期反复发作无法根治,已引起肢体严重畸形、功能丧失,甚至可能诱发恶性肿瘤的慢性感染。
(3)肿瘤:多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少数良性肿瘤,破坏范围很大时亦可考虑截肢。
(4)周围血管疾病所致的肢体缺血坏死:常见于合并或不合并糖尿病的闭塞性动脉炎。
(5)神经疾病或外伤引起的肢体运动、感觉功能障碍,并合并久治不愈的神经营养性皮肤溃疡。
(6)先天性肢体的发育异常:只有在截去无用的异常肢体,安装假肢后可以改善功能时才考虑截肢手术。
8、什么情况下需要截肢?
截肢术的适应症!!
1周围血管疾病所致肢体坏死 常见的是合并或不合并糖尿病的闭塞性动脉炎所致的肢体缺血坏死。
2严重创伤 肢体的血供受到不可修复的破坏,或组织的损害到了无法进行合理的肢体功能重建的程度。包括机械性损伤、烧伤、冻伤和电击伤等。
3严重感染 包括虽用药物和切开引流仍不能控制,反而蔓延趋势,甚至威胁病人生命的急性感染,入气性坏疽,以及某些慢性感染,长期反复发作难以根治,引起广泛破坏和肢体严重畸形,功能丧失,甚至诱发癌变等。
4肿瘤 肢体原发恶性肿瘤未发现有远位转移者,截肢常作为有效的外科治疗手段;有些恶性肿瘤虽已发生转移,但因破溃感染和病理性骨折而产生剧痛,截肢术亦可应用以减轻病人痛苦。某些肢体的良性肿瘤对组织的破坏范围很大,虽行局部切除亦只能残留一个无功能的肢体,亦可考虑截肢术。
5营养性溃疡 神经疾病或外伤所致麻痹肢体并发经久不愈的营养性溃疡,可以考虑截肢术及安装假肢改善功能。
6小儿先天发育异常 仅在先天发育异常的肢体确实无任何功能而截肢后可安装假肢有利于患儿全身功能改善时,才应考虑截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