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解釋一下「工傷」和「職業病」的關系:《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患「職業病」的職工,可認定為「工傷」。所以,在廣義概念的工傷包含職業病。但是,工傷保險制度中,「傷」和「病」有嚴格的區分。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不管傷在身體哪個器官部位,都可以認定為工傷。但是,我國對職業病的范圍,有明確的限制,並不是所有的「工作病」都能算「職業病」。 依據2013年國家4部門印發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法定職業病主要包括:塵肺病、呼吸系統疾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化學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性傳染病、職業性腫瘤等。 上班族常見的腰椎病、腰椎間盤突出、頸椎病、視力下降等疾病,都不在《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即使因工作原因導致這些疾病,也不能算「職業病」,不能認定為「工傷」。
2、得了頸椎病算是工傷嗎
不算工傷。
頸椎病又稱頸椎綜合征,是頸椎骨關節炎、增生性頸椎炎、頸神經根綜合征、頸椎間盤脫出症的總稱,是一種以退行性病理改變為基礎的疾患。主要由於頸椎長期勞損、骨質增生,或椎間盤脫出、韌帶增厚,致使頸椎脊髓、神經根或椎動脈受壓,出現一系列功能障礙的臨床綜合征。表現為椎節失穩、松動;髓核突出或脫出;骨刺形成;韌帶肥厚和繼發的椎管狹窄等,刺激或壓迫了鄰近的神經根、脊髓、椎動脈及頸部交感神經等組織,引起一系列症狀和體征。
職工上班得了頸椎病,不是國家規定的職業病,不算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3、頸椎病腰椎病是工作引起的公司可以賠償嗎?
頸椎病腰椎病,如果是工作引起的。只有構成工傷並且評殘以後可以得到公司賠償。否則,很難得到公司賠償。
4、頸椎病是職業病嗎?可以申請工傷嗎?
頸椎病、滑鼠手、前列腺疾病等是上班族最容易患上的「職業病」,此「職業病」非工傷認定中的職業病,由於這些病痛並未被列入工傷「職業病」門類中,因此不能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工傷認定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4)頸椎腰椎病是工傷嗎擴展資料:
工傷認定中的職業病條件
2013年12月23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4部門聯合印發《職業病分類和目錄》。
將職業病分為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化學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性傳染病、職業性腫瘤、其他職業病共10類132種。
要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引》中所規定的職業病防治,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1、患病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
2、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
3、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須是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病。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5、長期從事電腦工作、得了頸椎病算工傷嗎?
1、長期從事電腦工作、得了頸椎病,如果能鑒定為職業病的,就可以算工傷的。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6、頸椎,腰椎間盤,壓迫神經,能評幾級傷殘,是職業病還是工傷
頸椎,腰椎間盤,壓迫神經,能評幾級傷殘,是職業病還是工傷
頸椎病腰椎病這一類的常見病多發病,不能認定為職業病,也不能認定為工傷。哪些疾病屬於職業病,國家有一個法定內職業病目錄,認定標准很慎重很容嚴格。你找的那是什麼專家啊,這么起碼的常識都不懂!
7、嚴重頸椎病,算工傷嗎
不屬於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抄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百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度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