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隱瞞頸椎病買保險,以後報銷會有問題嗎嗎?
有問題。
根據《保險法》第十六條: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1)頸椎病保險擴展資料:
根據《保險法》第六條:投保人的告知義務限於保險人詢問的范圍和內容。當事人對詢問范圍及內容有爭議的,保險人負舉證責任。
保險人以投保人違反了對投保單詢問表中所列概括性條款的如實告知義務為由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該概括性條款有具體內容的除外。
保險人在保險合同成立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仍然收取保險費,又依照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保險人未行使合同解除權,直接以存在保險法第十六條第四款、第五款規定的情形為由拒絕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就拒絕賠償事宜及保險合同存續另行達成一致的情況除外。
2、有頸椎病能買保險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保險不可能治病,頂多賠款。
既然知道有頸椎病,就該知道是因心衰造成。繼續維持,晚期就容易形成心梗或者血栓、腦溢血。
哪個時候保險恐怕沒啥價值了吧。
3、男38歲,想買商業保險保險,有頸椎病,可以投什麼醫療方面保險?
頸椎病到什麼程度?
保險投保過程里有如實告知的一個環節,需要你在投保書健康告知內勾選對應的情況,屬於有限告知,當有告知項,比如做過某些手術,患有某些疾病這類的,保險公司會安排你體檢,同時需要你病例的復印件;
根據我這幾年的經驗,頸椎病和腰椎間盤突出這類的毛病輕度的不會影響到承保。
那麼,最好先把終身重大疾病做了..這個是要求最高的,當然也是出事了幫助最大的;38歲,要為長遠打算了,身體從30歲開始走下坡路...盡早做,越早越好;
至於醫療險,其實可以不做,因為這年頭,很多費用都不在報銷范圍內,要好好治病,自己也得掏不少錢..當然,如果你資金足夠,那麼高端醫療是個不錯的選擇;
另外,38歲,如果你有孩子或者老人需要贍養,要增加壽險額度和意外額度,以滿足極端風險時他們生活平穩過渡。
我這樣說能明白嘛?沒有具體的額度是因為不了解你的情況,所以只說一些思路;
4、那種商業保險可以報銷頸椎病手術的手術費用。
住院醫療保險,已經有頸椎的問題了還能不能入住院醫療保險是首先應該考慮的問題
5、頸椎病是否屬於醫保報銷范圍
不管你什麼病,只要是到定點醫療機構看病,所產生的醫療費用是屬於醫療保險機構報銷范圍內的,就可以刷醫保卡付費。
1、農村醫保報銷報銷范圍:
A、葯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准,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B、60周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2、城鎮醫保報銷
城鎮醫療報銷的主要是指是在醫院看病、用葯、住院、手術等,可以通過醫保卡按照相關規定可以進行醫葯費用的報銷,城鎮醫療保險比較專一,項目規模和覆蓋面較大。
但其在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方面賠付有限,這個時候筆者建議參保人可另行購買商業大病醫療補充保險與社保進行組合的方式,來減輕自己的經濟損失。
3、職工醫保報銷
(一)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
1、應用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裝置(CT),立體定向放射裝置(γ—刀、χ—刀)、心臟及血管造影X線機(含數字減影設備)、核磁共振成像裝置(MEI)、單光子發射電子計算機掃描裝置(SPECT)、彩色多普勒儀、醫療直線加速器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的檢查、治療項目;
2、體外震波碎石與高壓氧治療;
3、心臟起搏器、人工關節、人工晶體、血管支架體內置換的人工器官、體內置放材料;
4、省物價部門規定的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
(二)治療項目類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
3、心臟激光打孔、抗腫瘤細胞免疫療法和快中子治療項目。助聽器等康復器具;
3、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康復和治療器械。
(三)治療項目類
1、各類器官移植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
2、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
3、近視眼矯形術;
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
(四)其他
1、各種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
2、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項目。

(5)頸椎病保險擴展資料:
結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二)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三)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1、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
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四)轉診轉院結算
1、參保人員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專科疾病轉往其它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需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由經治醫師提出轉診轉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醫療機構醫保辦審核,分管院長簽字,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後,方可轉院。
2、轉診轉院原則上先市內後市外、先省內後省外。市內轉診轉院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進行。市外轉診轉院須由本市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出。
3、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後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或單位先用現金墊付,醫療終結後,由參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轉診轉院審批表、病歷證書、處方及有效單據,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屬於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住院費用。
6、我買有商業醫療保險,生效後檢查是脊椎性頸椎病需要手術商業保險理賠嗎?
買保險之前有症狀嗎?或者說醫院的病歷上有寫症狀時間嗎?頸椎病不是短時間內能得的,建議別那麼著急手術,過了今年找時間再做,記住不能跟醫生說保險投保日之前的症狀,否則一定不賠
7、想買份保險,要不要告訴她有嚴重的頸椎病
買保險都是要如實告知,至於保險公司保不保是他們的事,如果你不告知,保險公司可以拒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