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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到頸椎

發布時間:2020-04-03 21:01:12

1、頸椎摔到,神經壓壞,腳可以動,但是手不能動,能恢復嗎

你好:通過對你通過資料的分析後我認為現在的問題主要是受傷後壓迫指揮手的神經所致。建議必須科學正規正確的中西醫結合調理,比如針灸、康復訓練、口服甲鈷胺等。

2、我月工資是5500一個月(沒有勞動合同)。在工作上出了意思從6米多高摔下來,摔到頸椎骨折

屬於工作原因造成的,去社保局辦理工傷認定,認定後相關費用工傷保險報銷,後續鑒定有傷殘等級,工傷保險再支付一次性補助金。單位沒繳納工傷保險的,費用單位承擔
工傷是停工留薪期工資單位正常發放。營養費看診斷書決定,各地對不同傷勢有相應規定
你可以看《工傷保險條例》第30-37條,是各項待遇標准。具體當地標准要咨詢單位所在地社保局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3、我現在高二,在初三下學期的時候(差不多14年4月份左右),在單杠上頭朝下摔下來,摔到頸椎了,當時半

可以的話去醫院檢查一下,在這里問這種問題得不到最准確的答復

4、摔到頸椎當時無事,過後還有危險嗎?

有危險!有的會造成持續性傷害!嚴重錯位!屬於外傷性錯位!很不好治療!傷及大腦心臟啊!大腦心臟會有病變(;一_一)!腦供血不足,腦血栓,腦梗,心律不齊,心肌缺血!太多了!時間越久,毛病越多!無法根治!

5、摔到背後頸椎彎曲時疼痛

腰背哪疼拍哪段x片,有的情況下會出現輕度胸腰椎壓縮性骨折,或橫突骨折,不知道有骨折的會發現腰背疼痛很長時間好不了而不知如何做。

6、我在公園里買了門票進去,坐他們的輪胎盪鞦韆翻了摔到了頸椎有點骨裂

假如他們沒有做到危險提醒,旁邊沒有一些保護措施,你可以這個方面找他們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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