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班坐著一天很累,怎麼才能有效緩解頸椎疼痛?
對於上班族來說,盯著電腦,會使自己的頸椎變得僵硬,也會變得非常的疼痛。怎麼才能有效的解決頸椎疼痛呢?其實我們應該養成良好的坐姿習慣。平常的時候,我們要多注意運動。椎痛是沒有好的葯物的。我們只能從外在去改變。盯著電腦,時間長了,我們可以來做一做運動操什麼的。我就是在日常生活中不要長時間保持頸部同一個姿勢。睡覺的時候和和枕頭保持平行,還有就是要注意多保暖。
歸並對於我們來說,只能從日常生活的習慣去改變。還可以採取一些按摩,牽引,針灸,理療服,中葯等保守治療。頸椎病其實是一種退行性疾病。這對於上班族來說。頸椎病人人都有。防頸椎病是為了減緩腰椎和腰椎蛻變的過程。現在的人都喜歡玩兒手機,玩兒電腦。真的低頭去做事情對頸椎非常的不好。所以在生中我們應該挺胸抬頭左顧右盼的晃動頸椎。
平常操作電腦看手機,看電視的時候一定要保持正確的坐姿。真的專注於一件事情的時候應該偶爾起來放鬆一下。我們應該注意一些不好的習慣。說不要偏著頭聳著肩看書,看電腦。該保持脊柱的正直。工作一會兒了,應該換一個姿勢。還有就是可以利用腰靠。如果中午午休的時候條條件躺著。可以去買一個u型枕在椅子上稍微的休息一會兒,然後休息的時候枕頭就要低一些。
平時也可以去做一些按摩,針灸來緩解頸椎的疼痛,可以適當增加一些休息時間,利用休息和活動時間來使全身血液循環,並預防和緩解頸椎勞損。對於那些已經患有頸椎病的患者,如果再次受傷會更難受,更難的治療。
2、在公司上班得了頸椎病算工傷嗎
不算工傷。
頸椎病又稱頸椎綜合征,是頸椎骨關節炎、增生性頸椎炎、頸神經根綜合征、頸椎間盤脫出症的總稱,是一種以退行性病理改變為基礎的疾患。主要由於頸椎長期勞損、骨質增生,或椎間盤脫出、韌帶增厚,致使頸椎脊髓、神經根或椎動脈受壓,出現一系列功能障礙的臨床綜合征。表現為椎節失穩、松動;髓核突出或脫出;骨刺形成;韌帶肥厚和繼發的椎管狹窄等,刺激或壓迫了鄰近的神經根、脊髓、椎動脈及頸部交感神經等組織,引起一系列症狀和體征。
職工上班得了頸椎病,不是國家規定的職業病,不算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3、患頸椎病而不能上班,可以要求公司3個月的醫療期嗎?
患頸椎病而不能上班,只要有醫院證明不宜上班就可以要求公司3個月的醫療期。
1、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3個月;五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6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9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為12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18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24個月。
看一下屬於哪種情況,就享受對應的醫療期。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4、很多上班族都會頸椎不舒服,頸椎病能不能按摩?
頸椎病是我們身體一系列的問題導致的,要想解決頸椎病,必須要找到原因才能對症下葯,按摩的方法是可以治療部分人的頸椎病。
我們經常在網路上看到這樣的案例,頸椎病通過按摩導致癱瘓,這樣的事件隨便一搜都非常的多,可見並非所有的頸椎病都適合按摩。那什麼樣的人才適合按摩呢?
我們按摩的目的是緩解肌肉的疼痛,讓肌肉恢復彈性,所以如果頸椎病中因為肌肉緊張導致的肩部,或者背部疼痛的,這種通過按摩,就會讓肩背得到放鬆,就非常的適合。日常上班族因為久坐辦公室,缺乏運動,長期保持一個姿勢,所以容易造成肌肉勞損,時間一久,就容易反復的疼痛,這類人就可以適當進行按摩,而且定期按摩有助於身體健康。
有些人的頸椎比較脆弱,如果這個時候又進行大量的按摩,反而會加重病情的發展,頸椎病的類型有很多,有些適合按摩,有些不適合按摩,如果操作不當,就會造成眩暈,嚴重的還會造成癱瘓。比如說椎動脈類型的頸椎病,它就不適合力度過大的活動。因此,在進行頸椎按摩的時候,一定要找正規的機構,由專業人士進行判斷之後再操作。
我們現在大街上很多打著養生口號的養生館,他們中不乏有很多的「套路」,無非就是想讓你掏錢,但是真正懂手法,懂養生的沒有幾個,千萬不要把自己當試驗品交給他們去操作,頸椎實在不舒服的話,可以到正規醫院讓醫生幫忙診斷再考慮是否適合按摩。
5、我的頸椎病比較厲害了,不想上班了,有沒有合適的工作推薦一下
你好,你的頸椎病比較厲害,你還是治好了,身體康復的時候再去上班比較合適,沒有一個好身體,做什麼工作起來都非常吃力,而且對工作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6、上班族得了頸椎病怎麼辦
可以買一個ALEX+個人用了感覺還是很好用的呢
7、我得了頸椎病不能上班了,要是辭職 會扣工資嗎
一、辭職:1.若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情形,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關系,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2.若不存在法定過錯,則需要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可解除。注意保存已遞交的證據,可採取郵寄的方式遞交。
二、解除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不得無故剋扣。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