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造成頸椎損傷能定幾級傷殘?
根據您的頸椎損傷而造成的身體狀況表現來看。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傷殘等級評定標准並無統一的鑒定標准。不同的對象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鑒定標准。
而交通事故造成的傷殘鑒定。則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來進行評定,根據傷殘鑒定對象的活動范圍、社交范圍、學習工作等多方面判斷,下面就距離活動范圍來判斷傷殘等級,您可根據您的身體狀況對應參考。
Ⅰ級: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Ⅱ級: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Ⅲ級: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Ⅳ級:僅限於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Ⅴ級: 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Ⅵ級: 各種活動降低
Ⅶ級: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Ⅷ級: 遠距離活動受限
Ⅸ級: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Ⅹ級: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1)頸椎畸形癒合擴展資料:
頸椎不僅支撐頭的重量,還有很大的活動范圍。隨著年齡的增長,下段頸椎容易發生退化性改變,主要表現椎間盤變薄,椎骨間隙變窄,使椎間孔變小。同時,椎骨邊緣易長骨刺,壓迫脊神經的根部,形成頸椎病。
當椎骨後面有較大的骨刺時,可壓迫脊髓,使雙下肢行走不穩,重者有排尿、排便困難。若是骨刺長在椎骨側面,可刺激或壓迫椎動脈,引起頭暈、頭痛、視力減退等腦供血不足症狀。
2、一至十級傷殘鑒定標準是什麼?
骨折不是十級傷殘的鑒定標准。
十級傷殘的鑒定標准:
1)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椎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 cm2,並有明顯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積>100 cm2;
13)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4)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15)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_度及_度以上者;
16)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跟矯正視力≥0.8;
17)雙眼矯正視力≤0.8;
18)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9)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0)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1)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後人工晶狀體跟,矯正視力正常者;
22)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矯正視力正常者;
23)晶狀體部分脫位;
24)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26)外傷性瞳孔放大;
27)角鞏膜穿通傷治癒者;
28)雙耳聽力損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並足站立;
30)鉻鼻病(無症狀者);
31)嗅覺喪失;
32)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脫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脫落2個以上;
33)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i度;
34)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取出;
35)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36)鼻中隔穿孔;
37)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38)血、氣胸行單純閉式引流術後,胸膜粘連增厚;
39)開胸探查術後;
40)肝外傷保守治療後;
41)胰損傷保守治療後;
42)脾損傷保守治療後;
43)腎損傷保守治療後;
44)膀胱外傷保守治療後;
45)卵巢修補術後;
46)輸卵管修補術後;
47)乳腺修補術後;
48)免疫功能輕度減退;
49)慢性輕度磷中毒;
50)工業性氟病i期;
51)煤礦井下工人滑囊炎;
52)減壓性骨壞死i期;
53)一度牙酸蝕病;
54)職業性皮膚病久治不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