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頸椎術後能辦殘疾證嗎
你必須去當地殘聯指定的醫院做平殘疾別才可以,根據你的殘疾的程度才可以,是不是符合領證標准。
2、頸椎C567節骨折伴隨脊髓損傷定殘能定幾級功能沒什麼大礙。
要看是完全還是不全脊髓損傷了,傷情是鑒定定級的主要參數,不提供資料沒人能回復你的。
頸椎脊髓損傷必致完全不全性高位截癱,發病早期西醫手術只是恢復了椎管口徑免使神經再度受損導致病情加重,但受損的神經仍出於麻痹休克狀態而不能恢復。其神經功能的恢復除自身修復外,需以下方案進行治療才能有望恢復,若受損神經因時間過長繼發缺血變性則本病恢復無望,且會變症叢生發生痙攣性截癱(抽筋,僵硬,束縛,抖動,肌肉發緊),,嚴重的伴發肌萎縮而致終殘。沒提供資料只能為你提供理論性治療方案一、採用中葯增強改善脊髓血液循環,使受損神經得到充分的血供。二、中西醫結合營養神經軟化瘢痕利於神經再生修復。三、中西復合治療興奮激活受損後麻痹休克的神經使受損神經獲得再生修復以阻止並緩解痙攣才能獲得運動,二便功能最佳恢復。鍛煉方而要根據病情專業設計方案。提示,治療不當延誤治療受累神經會繼發缺血壞死,本病恢復無望,需幫助發來術前後磁共震照片為你指導。
3、有殘疾證做頸椎手術會有補貼嗎?
好像沒有這方面的補貼,只有城鎮醫療保險或新農合按比例報銷住院費用
4、頸椎病可定幾級 傷殘
廣東胡律師:
可以去申請傷殘鑒定,但是具體幾級得由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來定,估是估不出來的。
5、交通事故,傷了頸椎能做傷殘鑒定嗎
交通事故,傷了頸椎能做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託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
3.1評定原則
傷殘評定應以人體傷後治療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系,實事求是地評定。
(5)頸椎手術定殘擴展資料:
關於交通事故後傷了頸椎做傷殘鑒定的案例:
2014年7月27日,劉根新騎摩托車去給母親上墳,路上與一輛環衛車相撞。當時,劉根新的20歲女兒坐在摩托車上,當場死亡。
車禍發生後,劉根新最初在株洲縣人民醫院治療,當時的檢查結果顯示,他多處軟組織受傷,頸椎骨突出、腰椎間盤突出,還有大拇指創傷、脫位。後來到株洲市中醫傷科醫院做核磁共振檢查,之後繼續在株洲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
「一直未見好,智力下降了很多,腳底下也沒力氣。」李女士說,丈夫出院後出現智力等系列問題。2014年12月23日,李女士帶著丈夫到三三一醫院治療,醫生看了市中醫傷科醫院的核磁共振報告稱,從片子上看,病人第4、5根頸椎骨折,需要立即開刀。
2015年1月13日,李女士帶著丈夫住院進行手術,在頸椎內釘了3個釘子,並用板子固定,共花了56200餘元。並鑒定為九級傷殘。
參考資料:網路——傷殘鑒定
6、頸椎受外力損傷手術治療行動力障礙 夠申請殘疾證標准嗎
這個要去當地殘疾人協會去咨詢了,他們會根據情況來評估的
7、你好,我父親頸椎動了手術,現在脊髓壓迫神經,雙手麻木無力。可以評殘嗎?
搶時間正確治療方有恢復之望,評殘是以後的事,若受累神經缺血壞死了繼發痙攣性高位截癱評殘再高,也買不會健康。需助發來術前後磁共振照片為你指導。提示,治療時間有限,機會只有一次。
8、做了頸椎手術放了8根鋼釘一塊鋼板可以辦殘疾證嗎?
能不能辦殘疾證?就是要看是否符合殘疾的標准了,殘疾是由於各種問題導致的肢體運動感覺等等方面的功能障礙,嚴重的影響了日常的工作生活。這樣來看的話,針對於你的情況,不是說創傷有多嚴重,傷害有多大,放了多少根螺釘,以及是否有鋼板的存在,這些只能說是原因,如果沒有引起後遺症,沒有什麼障礙,夠不成殘疾的,相反的,即便是輕微的傷害,由於治療的不善或者不及時或者不科學等等原因,導致了障礙,反而是可以辦殘疾證的。也就是說,關鍵問題是是否構成了功能的障礙,嚴重的影響了生活,導致了不能自理。不過還有一點需要強調的,因為現在是熟後,或者說還在治療期間,即便時候時間長了一點,也是在恢復期間,即便有問題,也不能構成殘疾,一般1到2年以後,那個時候基本上定型了才可以申請或者辦理
9、頸椎神經拉傷,傷殘鑒定能定幾級殘
需要根據員工康復之後是否存在活動功能障礙,以勞動能力鑒定結果為准。
依據《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百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度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第九條 〔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問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答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材料審核〕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回申請答後,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及時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因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鑒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