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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骨性關節炎可以正常勞動嗎

發布時間:2020-10-16 14:01:33

1、我母親因患類風濕關節炎 喪失了勞動能力,生活有時還不能自理,我想問一下這屬於殘疾嗎?能享受國家對

是可以去辦理殘疾證的,一般是不能確診得到補償的,及時的對症治療減少痛苦。

2、我是1987年退伍回鄉的當時有嚴重關節炎不能勞動能申請補助嗎怎麼辦理手續

你可憑退伍證明和當時部隊的醫療證明及現在的就醫診斷到民政局或安置辦請求補助金。

3、踝關節陳舊性脫位,醫生建議做融合手術治療,對今後運動有什麼影響,還能參加正常的生活勞動嗎?

如果是經常脫位的話可以手術治療,但是如果不是經常性的發生,而且不太會影響工作學習生活,那麼就沒有必要。。。。
踝關節融合術適應症
1.由於關節外傷、炎症、退行性變等原因發生對應關節面不相稱,引起嚴重的關節功能障礙,或頑固的關節疼痛,影響工作和生活,經非手術治療無效,又不適合用其他手術來保留關節動度者,宜施行關節融合術。例如下肢關節內骨折引起的嚴重損傷性關節炎,化膿性關節炎後周圍軟組織有大量瘢痕,不宜行關節成形術等手術者。
2.成人全關節結核,關節面破壞,估計不能保留關節功能,可在病灶清除的同時施行關節融合術;並有畸形者,可同時矯正畸形。
3.由於神經病變或損傷而致肌肉癱瘓,引起關節嚴重不穩,影響整個肢體功能,而單純肌腱轉移又不足以維持關節穩定和恢復足夠的有效功能,固定局部關節可以改善肢體功能者,宜施行關節融合術。如脊髓前角灰質炎後遺三角肌癱瘓,上肢不能上舉,若將肩關節固定於功能位,可借肩胛胸間的滑動而改善上肢的功能。
4.先天或後天性脊柱畸形(如半椎體、脊柱側凸、腰椎滑脫等),為預防畸形發展,早期可施行椎板融合術,或在畸形矯正後施行。

4、我患有類風濕關節炎廠里能和我解除勞動合同嗎

如果單位要與你解除勞動合同,那麼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要支付經濟補償,不然,反映到勞動局解決。

5、中年人怎樣保護膝關節?有什麼方法?

膝關節痛疼的原因。有好多種,所以作為中年人,我們應該好好的保護好自己的心關節,如果確實有問題的話,因為及時查找原因進行治療。
1、負重及運動
膝關節是人體關節中最大的關節,它負擔著全身的重量,在運動和工作時要承受比全身大幾倍的重量,超負荷工作,運動員超負荷訓練,使關節過勞損耗,體型肥胖,體重超重者則負擔更重。
2、關節損傷
如膝關節韌帶損傷、脂肪墊損傷、半月板損傷、創傷性滑膜炎、膝關節骨性關節炎等都會引起膝關節疼痛。
3、風、寒、濕、邪侵襲
由於膝部的血循環較差,易受風濕寒邪侵襲,傷及膝關節。如涉深水、運動後沖涼、久坐久卧濕地、漁民海上作業、農民在大棚內長時間工作、在冷庫工作缺乏防護、軍人在雪地站崗執勤或騎摩托車冷風吹關節處、女同志冬季穿短裙或經期產後下肢受寒等都容易受風寒濕侵襲而患病。
4、退行性變
隨著年齡的增長,身體各器官功能逐漸減退,關節腔粘液分泌減少,關節軟骨乾燥,逐漸磨損、變薄,關節骨質增生加之關節周圍肌肉生理性萎縮,韌帶彈性減弱,膝關節活動能力逐漸減退。年齡增大,骨量減少,骨質疏鬆。單位面積上承載能力下降,導致退變。
以上因素皆可逐漸出現不同情況的疼痛伴有關節活動障礙。
膝骨關節炎的治療:
發生膝骨關節炎後,要去專業醫院請醫生正確診治,輕者可用理療、針灸、按摩等方法治療;重者要配合葯物。再甚者,採用關節腔葯物注射,及其結合中醫的針刀治療。對於效果不好的,也可採用關節鏡清理術。實在不行,可行人工膝關節置換術。
膝骨關節炎的預防:
日常生活中葯注意膝關節保護,注意勞逸結合、動靜結合、可做輕便有氧運動。如:散步、打太極拳、五禽戲等,避免長時間頻繁上下樓梯、跑步、爬山。老年人避免摔倒、扭傷,注意膝部保暖,女同志注意經期、產期保健避免潮濕寒冷,膝關節功能鍛煉要適度且不可忍痛暴力鍛煉,以免加大對膝關節的磨損和扭傷,造成更大的痛苦。願中老年朋友體魄健壯身心健康使晚年生活更加幸福和諧。

6、關節炎的表現有哪些?天氣轉冷,如何保護關節?

如果是常規性的關節炎,那麼我們如果經常不移動關機,偶爾動一下的時候,關節會發出咔嚓一聲響,一般情況下這個時候就是關節炎。但是如果是風濕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話,那麼在下雨陰天,或空氣比較潮濕的時候,關節就會很疼痛,有明顯的感覺,所以我們在患有關節炎以後,日常生活當中應該注意保護關節。在此我根據自己的經驗,為大家總結了幾種保護關節的方法分享給大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注意保暖

經常患有關節炎的朋友可能都知道,每逢氣溫下降,氣候變化或下雨陰天,氣候潮濕的時候,關節都會非常不舒服,所以這個時候我們就要提前做出防範,也就是說在氣候變化的季節要提前把一些保暖的衣物穿上,讓寒氣不至於快速入體,這樣就可以很好的預防大部分的關節炎了。

2、不要從事過重的體力勞動

對於患有關節炎的朋友來說,盡量不要從事過於重的體力勞動,因為患有關節炎以後,我們的關節不會像正常人的關節一樣那麼結實,過重的體力勞動只會加重我們關節炎的病情,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如果有過重的體力活,那麼我們一定要仔細衡量一下自身的情況,如果不能做的話,盡量避免。

3、不要長時間注射激素類葯物

這是類風濕性關節炎需要注意的一個事項,因為嚴重的類風濕性關節炎,需要注射還有大量激素的葯物才能緩解,注射這些葯物雖然可以取得暫時性的效果,但是長期注射的話危害非常巨大,比如說超過10年以上,就會患有股骨頭壞死,所以一定要慎重。

7、員工患有類風濕性關節炎,需要終身治療,但是在治療期可以正常上班,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嗎?

用人單位不得以此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員工患病,只有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患風濕性關節炎切能正常工作,不符合法定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條件,用人單位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請問類風濕關節炎致使膝關節變形,腳肝變形了,不能從事正常的生產勞動屬於幾級殘?

風濕、類風濕治療痹症是中醫內科學中常見的病症之一,是以關節疼痛為主的一組全身性病變癥候群。其臨床表現相當於現代醫學中的風濕性和類風濕性關節炎。中醫認為其病因病機主要是風寒濕侵及人體,留注關節,阻遏經脈,致使氣血瘀滯,經脈不通,不通則痛。風濕性關節炎,發病急,侵及大關節,反復發作。多與上呼吸道鏈球菌感染有關,發病年齡多為青少年,血清抗鏈球菌溶血素「o」、抗鏈球菌激酶和抗透明質酸酶均陽性。以多發性、遊走性、大關節紅腫熱痛為特徵,活動期過後,受累關節不遺留病理性損害,如治療失宜,可累及心臟,引起風濕性心臟病。類風濕性關節炎,起病慢,首侵小關節或脊柱,可造成關節變形,骨質損害,類風濕因子陽性。病情纏綿,病程遷延,反復發作。可伴有消瘦、貧血等全身慢性消耗性症狀。後期因關節變形僵硬,身體消耗,而生活不能自理。教學視頻指出:中醫的歷節病,起因都是肝腎兩虛,病在筋骨之間游盪,類似於西醫的痛風、風濕病。臨床上,按照症狀分為三種:(1)風痹,症狀是又麻又痛:風濕相摶,骨節疼痛,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甘草附子湯主之。(2)血痹,症狀是麻而不痛:血痹,陰陽俱微,寸口關上微,尺中小緊,外證身體不仁,如風痹症,黃芪桂枝五物湯主之。(3)歷節,症狀是但痛不麻:諸肢節疼痛,身體尪羸,腳腫如脫,頭眩短氣,溫溫欲吐,桂枝芍葯知母湯主之。針對膝蓋痛。病歷節,不可屈伸,疼痛,烏頭湯主之。毒性大,嚴格按照要求製作使用,心臟病患者不能使用。 咨詢中醫師。

9、員工患有類風濕性關節炎,需要終身治療,但是在治療期員工可以正常上班,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法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否則屬於違法解除合同,應該按雙倍補償標准進行賠償。

10、急性腰扭傷引起的骨關節炎可評定傷殘幾級工傷?求教答復!

1、先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2、認定工傷後,再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據鑒定的勞動能力等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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