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關節炎屬於自身免疫性疾病,不屬於傷殘評定疾病。說白了,這個毛病和你在不在部隊沒有關系,你不在部隊呆也會得的
2、70年代在部隊時犯下的關節炎,在部隊當時治療師有病例。現在腿部已經嚴重變形,能到部隊調查病例申請賠償嗎
你可以持病例申請要求賠償。
3、膝蓋有關節炎去當,當兵怎麼辦
朋友你好,應該能夠通過體驗,到了部隊以後,可以申請到部隊醫院、衛生隊進行治療。到了部隊,部隊就會對你的病情負責的,一定會早日幫你治療康復的!
4、軍人訓練時 關節疼痛怎麼辦
我是退伍軍人 以前我當兵時也有過 建議最好的辦法是休息 但部隊的條件一般是允許的 只有學會自己保護自己~搞點跌打葯酒貼下 我的經驗告訴我 這種情況在部隊 只能忍 我也狠自己當初不好好保護自己 現在還有點後遺症 不要為了逞強 記得 好好保護自己
5、我是2002退役士官,以前在部隊就有風濕性關節炎,現在又患上了強直性脊柱炎在上海做小生意有什麼優惠政策
不清楚 你需要問問當地的 稅務局 好吧?
6、在部隊有風濕性關節炎,退伍後地方民政部門應給於什麼補助,,我是70年應征入伍的,76年退伍返鄉的,
一個與你一起入伍的老軍人非常遺憾的回答你:70年應征入伍的,76年退伍返鄉的退役軍人、在部隊有風濕性關節炎,退伍後地方民政部門不會有任何補助、補貼的。76年退伍時如果在部隊系統醫院住院治療的,定為風濕性關節炎疾患如果嚴重的,如果是戰士的在住院康復、出院前就會有軍級衛生部門予以評定「革命殘廢軍人」,(退役時節每一個退役軍人多會發放一次性醫療費的,給過幾十元的補貼,並不能說明任何問題)。如果在部隊期間評不「革命殘廢軍人」,退役後三年內病情加劇的,還是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級民政局優撫科申請評定殘疾軍人的。而退役至今已經有42年了,那麼這種行為希望已經不再可能出現。依據是《殘疾撫恤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4號)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屬於新辦評定殘疾等級的,申請人應當在因戰因公負傷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3年內提出申請。
需要強調的就是,對於退役軍人而言,不管是城鎮戶籍、農村戶籍,復員、轉業的;一旦離開部隊後就是普通公民了,只是你是個曾經當過兵的榮譽、戶籍本「兵役狀態」欄記載了「服役」兩個字而已。
目前我國只有對於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農村戶籍的退役軍人,依據2017年10月實施的新標准《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網頁鏈接規定:對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補助標准,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達到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30元。
7、您好!我是一名部隊戰士!現在得了風濕性關節炎!想治詢一下看看我的病情能不能夠評定上殘疾標准。
這種沒辦法評定上殘疾標準的。因為風濕性關節炎根本不算殘疾。
8、我在部隊得了脊柱關節炎也就是強直性脊柱炎!今年評殘沒評上病情一直在惡化。部隊說辦個帶病返鄉就讓回去
15年我們單位有過類似情況,他是花錢找人套了二期然後評殘了。不然說實話沒啥好辦法,部隊想讓你走你做什麼基本沒有用,軍官都是一級護一級,只為自己單位成績考慮,你多待一年,單位編制就相當於少一人。除非鬧得夠大,但是單位不會給你這樣的機會,就算鬧大了,你也夠嗆能評上,以後基本就廢了。 部隊是個大家庭,和諧了官兵是一家,不和諧官兵分家。
9、我81年退伍軍醫鑒定為關節炎地方己承一部份後不認這對帶病回鄉的軍人公平嗎?
如果提問戰友是1981年的退役士兵的,那麼在部隊期間軍醫(這里講的並非原部隊軍醫,而是提問者住入部隊醫院後、部隊醫院軍醫)診斷為關節炎的,但是並沒有由軍醫建議原部隊申請軍級衛生部門(現在的聯勤部門)、組成殘疾等級評定小組到部隊醫院病房現場評定的,那麼此「關節炎」構成的不可逆殘疾或病患,並不構成殘疾軍人,也不能退役前、後認定為「帶病回鄉軍人」的。
關節炎具有多種類的病患,而且病患有輕有重,正因為戰友的病患尚未到評定因病殘疾軍人、認定帶病回鄉軍人的程度,所以不管是原部隊、部隊醫院、政府政府機構依據一個《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進行考量的,不能再說對戰友不公平的了。
10、在部隊關節炎現在關節炎特別嚴重能辦理帶病回鄉補助嗎
您好,您是在哪兒,我們經常有公益活動,可以免費幫您調理關節炎的問題,尤其對軍人,我們更應該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