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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啊腰椎间盘突出的体征

发布时间:2020-11-02 23:37:59

1、龙泉市腰椎间盘突出是什么症状

这大夫有两下子。现在搬哪不清楚!
椎间盘突出需要坚持腰部的稳定,对腰椎经行维护才能,防止发作了退行性改动。

2、北京市看腰椎间盘突出比较好的医院是哪个

腰痛、下肢放射痛、大、小便障碍,会阴和肛周感觉异常.严重者可出现大小便失控及双下肢不完全性瘫痪等症状.神经系统反射改变为本病易发生的典型体征之一:腰4神经根受累时,可出现膝跳反射障碍,早期表现为活跃,之后迅速变为反射减退,腰5神经根受损时对反射多无影响.骶1神经根受累时则跟腱反射障碍.反射改变对受累神经的定位意义较大.

3、腰椎间盘突出有哪些体征表现

腰椎间盘突出症的体征表现有:腰痛、下肢疼痛、下肢麻木、间歇性跛行、肌肉萎缩等。

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治疗医院打针吃药针灸推拿等理疗主要是以缓解疼痛为目标,当时好了之后还会再次复发。

骨科疾病西医都无法治愈,因为在西医治疗吃药打针或没办法时动手术,短时间可以解决腰突,但一般几年内会复发,吃药封闭疗法起到的仅仅是止痛。

中医药外敷可以软化病变组织,促进循环机能恢复代谢机能,本人腰椎间盘突出症是采取中医药疗法‘`南 冫’ `治疗后痊愈的。和锻炼配合治疗。

4、当兵体检项目有哪些

体检项目主要分外科和内科。
根据《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摘编)》你需要体检以下这些项目。
第一章 外科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 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八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 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二条 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条件兵不合格。
第十三条 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四条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单睾,隐睾及其术后,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条件兵除外);
(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条件兵除外);
(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五)包茎、包皮过长(条件兵除外);
(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第十五条 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条件兵不合格。
第十六条 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条件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长径在3cm以下;
(二)股癣,手(足)癣,甲(指、趾)癣,躯干花斑癣;
(三)身体其他部位白癜风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
第十七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第二章 内科
第十八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 mmHg,<140 mmHg;
(二)舒张压≥60 mmHg,<90 mmHg。
第十九条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
第二十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
(二)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仅陆勤人员)。
第二十一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条件兵除外);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五条 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 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章 耳鼻咽喉科
第二十八条 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5m、另一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 眩晕病,不合格。
第三十条 耳廓明显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一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钙化斑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条件兵不合格。
鼓膜内陷、粘连、萎缩、瘢痕、钙化斑,条件兵合格。
第三十二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条件兵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窦炎,严重鼻中隔偏曲,条件兵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 超过Ⅱ度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章 眼科
第三十五条 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七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伸入角膜不超过2mm的假性翼状胬肉,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八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15度以内的共同性内、外斜视,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九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合格。
第四十条 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以及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合格。
第五章 口腔科
第四十一条 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第四十二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条件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
(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体征;
(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第四十三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六章 妇科
第四十四条 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第四十五条 内外生殖器畸形或缺陷,不合格。
第四十六条 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 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
第四十八条 妊娠,不合格。
第七章 辅助检查
第四十九条 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红蛋白: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
(二)红细胞计数: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三)白细胞计数:3.5~9.5×109/L;
(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
(六)血小板计数:125~350×109/L。
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稍高或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第五十条 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9~50 U/L,女性7~40 U/L;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 U/L、≤60 U/L,女性>40 U/L、≤50 U/L,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但须从严掌握;
(二)血清肌酐:
酶法:男性59~104μmol/L,女性45~84μmol/L;
苦味酸速率法:男性62~115μmol/L,女性53~97μmol/L;
苦味酸去蛋白终点法:男性44~133μmol/L,女性70~106μmol/L;
(三)血清尿素:2.9~8.2 mmol/L。
第五十一条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二条 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二)尿酮体:阴性;
(三)尿糖:阴性;
(四)胆红素:阴性;
(五)尿胆原:0.1~1.0 Eμ/dl(弱阳性)。
第五十三条 尿液离心沉淀标本镜检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女性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二)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生殖器或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三)管型:无或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第五十四条 尿液毒品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五条 尿液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尿液妊娠试验阳性、但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第五十六条 大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外观:黄软;
(二)镜检:红、白细胞各0~2/高倍镜,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大便常规检查,在地方性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必检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第五十七条 胸部X射线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胸部X射线检查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条件兵除外);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四)一侧肋膈角轻度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五十八条 心电图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正常心电图;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大致正常心电图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腹部超声检查发现恶性征象、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肾盂积水、结石、内脏反位、单肾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第四至十款,条件兵除外):
(一)肝、胆、胰、脾、双肾未见明显异常;
(二)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三)胆囊息肉样病变,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四)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五)单发肝肾囊肿和血管瘤长径3cm以下;
(六)肝、脾内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七)双肾实质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1cm以下;
(八)双肾错构瘤数量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九)肾盂宽不超过1.5cm,输尿管不增宽;
(十)脾脏长径10cm以下,厚度4.5cm以下;脾脏长径超过10cm或厚径超过4.5cm,但脾面积测量(0.8×长径×厚径)38cm2以下,排除器质性病变。
第六十条 妇科超声检查发现子宫肌瘤、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
(二)不伴其他异常的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2cm;
(三)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长径小于3cm。

5、腰椎间盘突出压迫神经,到底压迫了什么神经?

股神经的支配区域为:腰、腹股沟、大腿前、小腿内侧及足内侧。

主要表现症状:当股神经被刺激和压迫时,会产生神经根刺激症状,患侧腹股沟和大腿前面会有放射性疼痛或感觉异常;足背不能向上屈及外翻,或功能减弱,足趾向内屈,随意运动能力很差;大腿运动无力、膝反射减弱或消失等。

压迫闭孔神经会怎么样?

闭孔神经的支配区域为:腰、髋、大腿内侧、小腿内侧。

主要表现症状:腰痛、臀部深层部位的疼痛或麻木等。

压迫坐骨神经会怎么样?

坐骨神经的支配区域为:腰骶部、臀部、大腿后、小腿后及前外测、足部。

主要表现症状:如果坐骨神经受到损伤,可使患侧大腿后侧及小腿后外侧出现明显的放射性疼痛、麻木;脚的大拇指背伸无力、跟健反射减弱或消失等症状和体征,可影响患者的行走和站立。

压迫马尾神经会怎么样?

脊髓圆锥以下的腰骶神经根称为马尾神经,马尾由L2-5、S1-5及尾节发出的共10对神经根组成。

简单的说它支配着人体的盆腔组织。

主要症状:腰痛、双侧大腿及小腿后侧疼痛,双侧大腿、小腿后侧、足底及会阴区麻木;大小便失禁或双下肢瘫痪等;

以上介绍的是单一腰椎间盘突出刺激和压迫神经根所出现的情况,在实际临床上情况往往比较复杂,需要根据患者的体征、影像学检查、体格检查等,综合分析才能做出正确判断是哪条神经被压迫了,并给与正确的治疗方法。

在临床上,坐骨神经受刺激和压迫的情况较多见,股神经、闭孔神经和马尾神经受压迫的较少见。

在治疗上,大多数的腰椎间盘突出症通过服用腰痛宁、针灸、推拿等保守治疗即可,只有少部分患者,比如诊断明确的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出现马尾综合征或急性严重的局部麻痹或麻痹进行性加重;伴有顽固的神经根性疼痛或经系统的保守治疗 6-8(12)周仍不能缓解一般需手术治疗。

也就是说大多数的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是不需要手术的,如果无法忍受其症状,希望尽早恢复,也可以考虑手术治疗。

6、腰椎间盘突出体征有什么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常见的腰部疾病,其中一些重体力劳动者以及久坐久站人员都是发病率较高的人群,所以这类人若是有不明原因的腰部疼痛的时候,要及时进行检查和治疗。权威专家介绍了腰椎间盘突出的体征,若是符合这些体征的话,就表明很可能是患了腰椎间盘突出,应及时予以治疗。※姿态 重症患者站立时骨盆倾斜,躯干侧倾如板状僵硬,个别严重者不能站立。※步态 重症者常有跛行,少数病人需扶拐步行,有的呈间歇性跛行。※腰椎生理前屈改变,腰椎侧弯 大部分病人可见腰椎生理性前屈减小甚至消失,少数有后凸,亦有少数病人生理性前凸加深。 40%以上患者腰椎有轻度侧弯,侧弯常是防御性的,立位时存在,卧位时多可消失,个别的病人卧位也不消失。甚少见明显侧弯的病人,明显侧弯者甚至可以被误诊为脊柱侧凸症。※腰肌紧张 为防御性反射性肌挛缩,重症者均较明显,当俯卧位检查时,往往因疼痛经卧床减轻或消失,肌紧张亦消失。※运动障碍 轻者可无运动随碍,甚至可照常工作。参加体育、军训活动,重者可至活动明显受限,跛行,甚至不能站立及步行。多数患者有腰部运动障碍,主诉无腰痛者亦可见有腰部运动障碍,故在诊断上有一定价值。腰部侧弯受限者不多,与患病例别无明显关系。※腰部压痛 常于患病节段棘间隙及患侧1.5-2.0cm处有压痛,并可诱发患肢坐骨神经走向的放散痛。这是由于体表的压迫触动了深层黄韧带、椎间小关节,使夹挤神经根的压力加强所致。

7、又有腰突症又有椎管狭窄,必须手术吗?

有腰突症又有椎管狭窄多发生在中年以上人群,其根源是腰椎的退行性改变导致的,也就是腰椎老化了,由于老化,腰椎间盘突出、小关节增生、椎板肥厚、黄韧带增厚等均能使椎管的容积变小,使居住在内的马尾神经或神经根受压迫而引起下肢麻木和疼痛。


对于单纯腰突症的治疗,大多数患者通过针灸、推拿等就能改善症状,因为即使患者病程较长,但髓核多为突出,而非脱出,没有压迫到马尾神经或使神经根压迫加重,一般不会引起严重症状,仅有少数患者需要手术治疗。

对于腰椎管狭窄的治疗,虽有保守和手术两种方法,但保守治疗的目的仅是减轻症状,减缓病情的发展,神经压迫依然存在,所以仅适用于症状较轻,只有腰部疼痛不适,轻度的间歇性跛行,没有明显双下肢的神经症状的病人,尤其适用非骨性狭窄者。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一般认为腰椎管狭窄症的自然病程是不良的,宜尽早手术。

手术治疗主要适用于:下肢疼痛严重影响生活;存在客观神经损害体征,如下肢感觉减退、下肢肌肉萎缩、下肢肌力下降;出现神经源性间歇性跛行,行走距离少于500米,已严重影响生活;症状持续存在且保守治疗 3 个月不好转,症状严重影响生活。

由此可见,患了腰椎管狭窄症还是提倡尽早手术的,当腰突症遇到椎管狭窄,病情会更重,保守治疗无法使已变狭窄的椎管重新扩大,神经压迫会一直存在,而且随着腰椎退行性变的加重,压迫可能不断增加,症状会更加严重,甚至有瘫痪的可能。

所以目前认为,手术是治疗此病的较好方式。

有腰突症又有椎管狭窄,表现症状有哪些?

患者的典型症状有:间歇性跛行、长期腰骶痛、腿痛、腹部出现束带感;由脚部逐渐向上到小腿、大腿及腰骶部有麻木感;严重时压迫马尾神经,可出现大小便异常、截瘫等。

有腰突症又有椎管狭窄如何手术治疗?

对于腰椎间盘突出症合并腰椎管狭窄的手术,如果是单纯的因腰椎间盘突出引起的椎管狭窄,可以采用微创手术,如椎间孔镜、椎间盘镜做单纯的椎间盘摘除,就能达到较好的治疗。

如果椎管狭窄是增生的骨质等骨性狭窄此时需做开放手术,同时还要做内固定治疗,如应用Wallis系统稳定椎间。

总之,具体采用哪种手术方式还需要根据患者具体情况来决定,就如李先生一样,是单纯的因腰椎间盘突出引起的椎管狭窄,所以他最终采用了微创手术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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