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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间盘突出躺在床上拉不出大便

发布时间:2020-10-15 21:43:48

1、我得了腰椎间盘突出不是好严重可以自已买个牵引器慢慢拉吗

可以,
椎间盘突出是现在比较常见的一类疾病,常用的治疗方法做牵引。用于腰椎间盘突出的牵引方式有自体重力牵引、骨盆牵引和机械牵引床牵引。
一、自体重力牵引
自体重力牵引时,牵引是依靠自身重力进行的,对正常组织顺应性的影响是有限的,但对患者来讲,是一种内在的安全性牵引疗法。临床资料表明:自体重力腰椎牵引安全有效的。一般认为自体重力牵引时,使身体处于垂直位置,但是由牵引套具引起的胸闷等不适反应,是影响疗效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调整其松紧度,这种不适反应会减轻或消除。在临床工作中,对有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患者,可以使用自体重力牵引疗法进行治疗,有时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二、骨盆牵引
骨盆牵引的用具包括:骨盆牵引带、绳、滑车、滑车固定架及重砣。病人围上牵引带后,卧木板床,并将床脚垫高20厘米,使头低脚高,这样可借体重作为反牵引。每日上、下午及晚间各牵引一次,每次半小时至1小时,每3周为一疗程,每疗程间隔5~6日,可进行2~3疗程。一般患者在牵引最初几天症状迅速减轻,第2周末达到应有疗效,第3周为巩固阶段。若第1周症状无明显减轻,则可将重量适当增加;若仍无明显好转,则初步判断牵引对其无效。。骨盆牵引法具有简便、安全、患者无痛苦的优点,可在家中进行。
三、机械牵引床牵引
牵引床由固定架、床腿、牵引组件(手轮、丝杠)、固定床面、活动床面组成,安装简单、坚固耐用,适合各级医院专科病房、专科诊所及家庭使用,牵引力大小由本人操纵,床头带有测力计,直到感觉舒适为止,使用方便。病人仰卧,臀腰之间位于牵引床两截床面之交界处,固定胸部、骨盆,牵引的力量从20~30千克开始,以能减轻腰腿痛和适合病人耐受力为度,逐渐增加牵引力。若有疼痛加重,立即减小牵引力。
最后,腰椎间盘突出症的牵引方式较多,需要注意的是牵引的初始重量一定要循序渐进,不宜进行过猛牵引,以能减轻疼痛、麻木症状为选择标准。若牵引时疼痛加重应立即停止牵引,防止造成身体伤害。

2、腰椎间盘突出的话拉伸脊柱会不会有用?

可以做牵引呀~可以自己在家做就好了..医院收费很贵的!!
平常可以绑个腰带呀!避免弯腰什么的,要好好保护呀~!
腰椎间盘突出很难好的..

3、上班被拉扯造成腰椎间盘突出复发能不能报工伤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
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伤情极其轻微,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4、在搬拉产品时不慎扭伤腰部医生诊断为"腰部扭伤"医治一个月余症状无缓解后经cT检查为``腰椎间盘突出

看程度了!如果影响正常生活一定算工伤,腰间盘突出厉害了,会压迫神经的。

5、左腿大腿内侧一站立就像一根筋拉着疼不能吃力这是腰椎间盘突出引起的吗

你好,通常腿痛有很多原因,可能是有神经受压,也可能是关节炎,也可能是有血供不足。

建议进一步检查,平时要注意休息,避免劳累,可以适当理疗

6、腰椎间盘突出管不牵引,会不会把管节拉坏?

这个根据您的病情来,一般情况下,腰椎间盘突出可以适当地进行牵引,但是牵引时常不要太长,同时牵引后间隔时间不少于三个小时。做完牵引后可以再加点理疗缓解一下牵引产生的腰椎疲劳。

7、腰椎间盘突出手术后,大便不干,但就卡在肛门出不来,怎么办

腰椎术后长期卧床,容易便秘,可以用开塞露辅助排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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