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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椎间盘胶原酶溶核术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10-07 21:56:50

1、胶原酶溶解术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的话要不要住院啊

胶原酶溶解术属于微创治疗,具体效果不了解,大医院很少做这个,对于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也没用,还有腰椎间盘感染的风险!建议查清楚,慎重考虑。

2、做完椎间盘突出“胶原酶溶解术 ”以后多久症状就基本上消失?谢谢 啦!

胶原酶溶解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适应症
1、临床诊断明确、保守治疗无效的慢性椎间盘突出症;
2、急性和亚急性椎间盘突出症;
3、大型和游离型腰椎间盘突出症
4、侧型和极外侧型腰椎间盘突出症(PLID);
5、合并经度骨性椎管狭窄但未出现神经卡压和马尾神经综合防治症。
相对适应症
腰椎间盘突出症病人手术失败或复发、或脊柱镜切吸不全及腰椎滑脱、腰椎间管狭窄或腰椎神经根管狭窄病人,有典型的腰腿痛症状,有典型的腰腿痛症状、体征,并同CT和/或MRI检查的核突出部位相符者。
禁忌症
1、和并骨性椎管狭窄出现神经卡压和马尾神经综合症;
2、严重的双侧侧隐窝狭窄或前几天变同侧侧隐窝狭窄;
3、颈、胸椎间盘突出症已出现脊髓变性或瘫痪者;
4、有严重药物过敏史;
5、严重的代谢性疾病如肝硬化、活动性结核、重症糖尿病者
你母亲是椎间盘突出,但兼并了椎管狭窄出现神经压了,所以不能用胶原酶溶解术.

3、腰椎间盘突出,比较严重,用胶原酶溶解术有没有什么副作用?溶解酶手术就算失败会怎样?_腰椎间盘突出

如果腰椎间盘突出症很严重,建议您就不要接受及胶原酶溶解术了,现在很少有医生做这种手术。

4、胶原酶溶解术

胶原酶溶解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适应症
1、临床诊断明确、保守治疗无效的慢性椎间盘突出症;
2、急性和亚急性椎间盘突出症;
3、大型和游离型腰椎间盘突出症
4、侧型和极外侧型腰椎间盘突出症(PLID);
5、合并经度骨性椎管狭窄但未出现神经卡压和马尾神经综合防治症。
相对适应症
腰椎间盘突出症病人手术失败或复发、或脊柱镜切吸不全及腰椎滑脱、腰椎间管狭窄或腰椎神经根管狭窄病人,有典型的腰腿痛症状,有典型的腰腿痛症状、体征,并同CT和/或MRI检查的核突出部位相符者。
禁忌症
1、和并骨性椎管狭窄出现神经卡压和马尾神经综合症;
2、严重的双侧侧隐窝狭窄或前几天变同侧侧隐窝狭窄;
3、颈、胸椎间盘突出症已出现脊髓变性或瘫痪者;
4、有严重药物过敏史;
5、严重的代谢性疾病如肝硬化、活动性结核、重症糖尿病者
你母亲是椎间盘突出,但兼并了椎管狭窄出现神经压了,所以不能用胶原酶溶解术.

5、胶原酶溶解术是什么原理

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治疗方法有很多,胶原酶溶解术是其中的一种,它的基本原理是:在病变椎间隙定好位以后,把这种胶原蛋白酶注射到硬脊膜和突出的髓核之间,也可以直接注射到病变椎间盘内,胶原酶是一种能够选择性溶解纤维组织的酶,利用它的这种特性,可以溶解椎间盘的髓核和纤维环,使突出的髓核缩小,达到减轻对神经根的压迫的目的,进而缓解腰椎间盘突出引起的症状但是您必须要知道,胶原蛋白酶是一种生物制剂,在临床应用时,有些人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并且在这种方法的应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粘连,进而减少神经根的活动度,加重腰腿痛的症状,所以,请您慎重选择这种方法您还很年轻,建议您先用保守的方法治疗一段时间,绝对卧床休息,也可以试一下牵引,按摩,如果还不缓解,也可以考虑椎间盘镜手术,是一个微创手术,总之,胶原酶溶解术请慎用祝您早日康复

6、胶原酶腰椎间盘溶解术的禁忌症

椎间盘突出伴有骨性椎管狭窄;突出物全部、大部钙化;黄韧带、后纵韧带骨化。且上述病理改变是疾病和症状的主要原因。

7、胶原酶腰椎间盘溶解术的治疗效果的评价

对于胶原酶椎间盘溶解术治疗效果的评价,目前临床多依据Macnab制定的治疗效果改良评估标准进行评定。具体指标如下:优:疼痛消失,无运动功能障碍,恢复正常工作与活动。良:疼痛消失,能做轻工作。可:症状有所改善,仍存疼痛,不能工作。差:有神经受压表现,需行手术治疗。
根据上述标准,目前国内外椎间盘溶解术报道的优良率在49%~91%之间。
对于胶原酶椎间盘溶解术后治疗效果的评价,应在治疗后2~3周进行。因胶原酶的作用时间为18~24h,溶解物的吸收大约需2周(笔者发现1例1周后CT复查椎间盘突出影像消失的病例)。从治疗后患者的一般情况来看,以脊椎侧弯改善、直腿抬高角度增加和椎旁压痛减轻等出现较早,肌力恢复则稍次之,神经功能恢复相对较慢,一般大约需要3~10个月的时间。部分病程较长、神经组织因长时间受压而变性的患者,会不同程度地遗留有浅感觉麻木等后遗症。所以,对在胶原酶椎间盘溶解术6周后仍无症状明显改善者,可以判定椎间盘溶解术失败。偶尔也有个别病例在注射胶原酶施行椎间盘溶解术半年后症状改善者。
椎间盘溶解术后患者进行CT复查可见如下征象:
①突出物回缩,体积较术前对照减小(约占3/4)。
②突出物完全消失,椎体后缘至硬膜囊前方的囊前间距恢复正常。
③注药间隙周围没有结缔组织形成,腰椎管内容物形态正常。
④部分患者出现脊椎小关节内聚,可能是由于椎间隙变窄,脊椎小关节重叠所致。
笔者采用CT复查48例椎间盘溶解术后患者,其CT片征象基本属于上述4种。
溶解术失败后再行手术时并无特殊困难,因为该治疗方法对椎管内无干扰。笔者所遇十几例椎间盘溶解术失败后行手术治疗者,手术中解剖层次清晰,注药椎间隙周围无瘢痕结缔组织生成,亦无粘连改变。通常认为形成粘连改变的病理基础是胶原分子变性,形成明胶并相互融合所致,胶原酶能有效地降解胶原纤维,使其降解为相关的氨基酸并被血浆中和吸收。所以,使用胶原酶不会对椎管内造成粘连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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