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人在工地上上班腰椎间盘突出能够得到什么赔偿
假如是工作原因闪的腰,当然可以算工伤(需要上报),享受工伤待遇、去医院治疗。治愈后可以做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一旦达到十级以上的可以得到赔偿。不过,据我知道,就算是腰椎间盘突出,只要不影响你的正常生活,肯定判不到十级的。举个例子,因工伤断了2节手指,可以定为十级伤残……
2、两人打架为何对方是腰椎间盘突出也鉴定为是伤残
刑事案件确定伤残定级的目的是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同时要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损失,确定伤残等级,民事赔偿有了依据和标准。
3、交通事故造成腰间盘突出 能伤残鉴定吗 几级 如何赔付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4、车把人撞成腰椎间盘突出怎么赔付?
这个如果车子有三责保险的话,可以保险公司理赔,还有就是对方如果要去医院检查鉴定,按对方的医疗证明和所花费的治疗费用去保险公司理赔就可以了,如果没有保险那就只能自己掏钱了。
5、被别人打了,现在打成颈3-6椎间盘突出了,可以鉴定成轻伤吗
根据相关标准,至少可定为轻伤二级。致人轻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9.4 轻伤二级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精神抚慰金。
7、营养费。
6、打架导致腰椎间盘突出能坚定为轻伤还是轻微伤
如果确定是外伤性腰间盘突出就能确定是轻伤。建议不要只在一家尤其是公安局人员安排的法医鉴定做,很容易作弊的,如果你在市局有熟人是法医最好了,让他开张介绍信要求重做,我一朋友就被被县里的法医合伙骗了,轻伤差点给做成轻微伤
7、腰椎间盘突出已经认定为工伤了能得到什么赔偿
腰椎间盘突出已经认定为工伤了,仅是第一步,应该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即使腰椎间盘突出构不成伤残等级,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的如下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