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保险和生育基金有什么区别?
一、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二、分娩之日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三、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按照以下办法执行:(一) 分娩之月的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低于分娩后12个月的缴费基数的,按照分娩之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补支;(二) 分娩之月的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高于分娩后12个月的缴费基数的,按照分娩前连续缴费期间和分娩后12个月缴费期间的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补支。补支的生育津贴高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发给个人;补支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不得向个人追回。 四、参保人员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应当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其中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生育保险应当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征缴。 五、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做好生育保险与社会保险其他险种缴费基数的核对工作,准备核定参保人员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 六、提高生育保险自然分娩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 由1900元调至2000元、二级医院由1800元调至1900、一级医院由1700元调至1800元。
2、我老婆在生养期间,单位没给发工资,但是社保局发了生育基金到单位,单位应该把全部生育基金发给我老婆吗
对呀!应该分文不少发给你老婆!
3、怎么报生育基金
生育基金?是指为了小孩成长费用而做投资的基金么?交通银行推出了一些智慧基金组合,其中有置业、亲子、养老三大类基金定投,可以上去看看~~
4、生育基金是谁提出的
生育基金是由南通市妇联向人大提出议案,在南通市妇联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1988年7月29南通市政府颁布了《南通市女职工生养基金统筹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解决了长期未决的女职工生育补偿问题,其经验在全国推广。
生育基金意思就是指准备给生小孩的小两口进行生养宝宝的经济和知识储备。

(4)养生育基金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几种情形:
1、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或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在就医确认以外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或非因急诊、抢救且未备案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所产生的费用;
2、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本次生育已享受异地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待遇的;
5、参保职工及其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
6、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不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
5、生育基金该由谁来负担?
8月17日,有媒体发布标题为《政法大学教授:不仅要设生育基金 还要对丁克征税》的报道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胡继晔认为,未来不仅可以设立生育基金制度来鼓励生育,还要对丁克家庭征收“社会抚养税”。

该报道中,胡继晔表示,发达国家为了鼓励生育都会对生育进行补贴,因此建议设立生育基金,“不生孩子的人更应该交生育基金。过去中国采取计划生育,向超生的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但是未来鼓励生育,应该向丁克家庭征收未来的社会抚养费,人老了之后光靠钱是没用的,还是需要年轻人,别人家的孩子来照顾。这些丁克家庭老了之后没有后代,是要占用社会资源的,所以将来要对丁克家族进行征税”。

“要对丁克家族进行征税”的观点,再次推动话题受到热议。8月17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中国政法大学胡继晔教授。他说,上述报道并非其真实观点表达,属于误读。他认为,国家应当设立鼓励生育的基金,但钱应该由过去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等来负担,而绝不是让大家来交。
来源: 红星新闻
6、设生育基金制度的主意如何?
近日,有媒体发表了《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专家署名文章,引发广泛关注。其吸睛的点,不仅在于“立刻全面放开生育”的呼吁,更在于“设立生育基金制度”的建议。

针对未来“我国人口出生率面临断崖式下跌”的形势,该文章为提高生育率开出了药方——“可规定40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每年必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并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时,可申请取出生育基金并领取生育补贴,用于补偿妇女及其家庭在生育期中断劳动而造成的短期收入损失。如公民未生育二孩,账户资金则待退休时再行取出。”一时间,网上吐槽的声音如潮般汹涌。
以前生二孩要交社会抚养费,这笔费用去向长期被质疑为“收得爽快,用得糊涂”,但好歹是二孩家庭自己承担自己的社会抚养费。现在该专家建议,40岁之前要缴纳生育基金,不生二孩不能领取,这其实就是要为其他人生二孩交社会抚养费。公众的疑问难免随之而来:别人生孩子,关我什么事?

这显然不是鼓励生育的正确方式。鼓励靠的是因势利导,而不应是用收费的方式催逼。而要因势利导,就该从减轻民众生育成本上下工夫,而不是变相增加其负担。有些专家提出的提高适龄夫妻生育意愿建议,是非奖即罚,这就是成本转嫁给民众的思维。缴纳生育基金,实际上就是对不生二孩的家庭的变相“罚款”。
与其考虑设生育基金制度,不如考虑完善国家儿童监护制度,由国家承担孩子从出生到成年的部分教育、医疗费甚至基本生活费用。
在放开二孩政策后,我国出生人口并没有如有关专家预测的那样呈井喷之势。有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社会的传统生育观——“多子多福”、“养儿防老”,已经变了。而生育观的转变,与生育成本有直接关系。现在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家庭,都面临不小的生育成本压力——生孩子不是只把孩子生出来,还必须养育甚至“优养”。

要鼓励适龄夫妻生育孩子,需要让国家替家庭承担更多生育成本。在发达国家,具体的制度就体现在国家儿童监护制度上:在加拿大,孩子一出生,就会领取政府每月300加币的牛奶金,孩子成年之前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该制度不但意在减轻家庭生育成本,还旨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让剥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父母监护人资格没什么障碍。
从现实国情出发,我国要一步到位实施国家儿童监护制度,困难不小。但不妨借鉴“他山之石”,减轻所有家庭的教育和医疗费用支出负担,并对贫困家庭孩子率先实行生活补贴。在教育方面,可考虑将一年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等。
鼓励生育,应先尊重民众选择生育与否的权利,再多些人性化方式引导。也只有国家和社会层面多为家庭生育分忧,才是提升生育意愿的正道。
来源:新京报
7、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为何说生育基金应由国家出钱?
2018年8月17日报道,针对“不仅要设生育基金 还要对丁克征税”的说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表示,设立生育基金来鼓励生育,应该是由国家出钱设立,并不是说由老百姓出钱。

最近有媒体刊发题为《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署名文章,作者为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刘志彪、张晔。 这篇文章提出,设立生育基金制度,尽量实现二孩生育补贴的自我运转。可规定40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每年必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并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时,可申请取出生育基金并领取生育补贴,用于补偿妇女及其家庭在生育期中断劳动而造成的短期收入损失。如公民未生育二孩,账户资金则待退休时再行取出。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表示,未来可以设立生育基金制度来鼓励生育,可以由原先国家征收的那么多年的社会抚养费来设立,不能再由老百姓出钱。
胡继晔表示,发达国家为了鼓励生育都会对生育进行补贴,因此国家有必要设立生育基金。
此外,胡继晔还表示,由于丁克家庭在年老后需要别人家的孩子来抚养,不应当鼓励和提倡。
“因此我们应当鼓励生育、不鼓励不生育”。胡继晔建议,在中国鼓励生育,先从奶粉免费做起,在奶粉的供应中,可以学习美国发放食品券的模式,免费供应奶粉票、尿不湿票等,同时能够给予生育的母亲带薪产假、托幼园所免费等福利。
8、生育保险和生育基金有什么区别
首先,性质上有不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而生育基金是指准备生小孩的小两口为了生养宝宝而进行的经济和知识储备。经济上主要有宝宝成长所需要的奶粉钱、穿着打扮费用等,更为重要的是宝宝的教育投入费用项目。当然,还有妈妈的身体养护费用。
其次,使用上的差别
在生育基金的使用条件
生育基金的使用各地的规定是不同的。按照不同的地区规定,使用生育基金的条件是:怀孕之前的**个月,在需要使用生育基金的所在地连续缴纳生育基金。否则不能使用。
男女职工的生育基金报销比例不同。
女职工在满足生育基金使用条件后,根据地区规定,能够报销产检费用的上限来报销相关费用。如女职工不满足条件或失业,则在可在男职工的单位报销相关费用上限的50%。
而生育保险在使用上,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