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商丘虞城杀人案
2009年09月08日下午3时左右,河南商丘虞城县田庙乡刘园村发生了一起特凶残的杀人案,造成三人伤亡:女主人被凶手用匕首捅至数刀,后又被凶手用菜刀朝颈部连砍数刀,颈部几乎断裂,鲜血桨至天花板,整个房间的地板到处是血;其子也被凶手砸伤,其女险遭割喉,虽幸免于难,但前景却是另人担忧!
凶手是临村的一年轻男子,二十六七岁的样子,染着黄头发,整天游手好闲,流氓成气,在家经常打骂自己的妻子儿女,父母也不例外,是一睚眦必报之人,凶手和被害女主人素不相识,只是和其子女有工作上的不和,亦经常怀恨在心.另外该年轻男子经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吃喝,暗暗滋生了怀恨社会怀恨他人的思想.
另人庆幸的是该凶手被当场抓获,而今已有数天,按法律规定,类似这样的案件在当地市区停留不能超过两个月.......但愿能还死者一个公道.
2、商丘香君路杀人案的凶手被判刑了吗?
别指着了,商丘市警察局局长,都是一肚子屎半肚子屁的主,别指着商丘的警察办案,除非三个可能,第一凶手自己送上门,第二,凶手自然死亡,第三,凶手自杀了,不然别指望了。
3、昨天河南商丘哪里有杀人的
倾听主流声音,保持头脑清醒
关注案情,可以留意媒体新闻,依法参加庭审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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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命案朱长明是不是窝藏罪
是的
公诉机关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朱某某。因涉嫌窝藏犯罪,于2013年10月26日被商丘市公安局梁园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8日经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商丘市公安局梁园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商丘市看守所。
辩护人陈月霞,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田海玉,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以商梁检刑诉(2014)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某某犯窝藏罪,于2014年3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判,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某某及辩护人陈月霞、田海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9月底,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另案处理)作案后,潜逃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找到被告人朱某某,朱某某明知王某某在商丘市犯罪,公安机关正在抓捕中,而帮助王某某隐藏到外地。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有关书证等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朱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窝藏罪。请求依法判处。
被告人朱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辩护人意见:1、在被窝藏人没到案无判决结果的情况下,不应认定朱某某的窝藏行为属情节严
5、河南省商丘市拓城县1月28杀人命案
是柘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