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韧带切断

发布时间:2020-10-23 12:55:53

1、工人在工作中因为粗心被切割机切断了膝盖的血管和韧带,属于工伤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为粗心被切割机切断了膝盖的血管和韧带属于工伤认定范畴,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如果大腿上的韧带切断了会怎样?医院里可以切吗?

韧带断了你的关节就不能稳定 很容易受伤 等于是自残
还是通过锻炼拉韧带吧 身体最重要

3、全子宫加右附件切除要切断哪些韧带与组织

要切除圆韧带,宫骶韧带,阔韧带,主韧带,卵巢悬韧带,主要是处理子宫动脉,以入卵巢动脉,及相关的静脉,最容易损伤的是输尿管。你问这个干什么,是要考试吗

4、腕管韧带切断后能复原吗?

可以修复 只是一般韧带断裂比较不好养 即使养好也不能在用很大力气

5、重建前交叉韧带用自体腘绳肌腱,是把比肌腱完全切断取出吗?能否再生?

是切断两块肌肉的腱性部分,不会再生,影响就是屈膝的力量会减少20%,不过经过康复锻炼对人体没什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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