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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肩周炎可以休工伤假吗

发布时间:2020-04-24 09:27:41

1、工作时因肩周炎导致手臂痛算不算工伤

对不起,工伤里面没有这一条例。肩周炎不是大病,出现疼痛的患者可使用[颈肩松、按摩膏]快速缓解肩周疼痛坚持使用好了不在反复。几十块钱就可以解决肩周炎大问题。自我疗法:1、穴位按摩一是按摩手三里。用左手拇指腹按住右手三里穴,上下左右揉动1分钟,然后在用右手同样按摩左手三里。每日按摩3次。二是按摩印堂。用食指或拇指按住穴位,上下左右揉动,每日1分钟,每日按摩3次。2、捏压患处用右手拇指食指等捏住左肩压痛点,用力深压,并向前后左右揉动1分钟,然后用左手同样捏压右肩。每日捏2次。3、抡拳做肩关节的划圈抡动,先由前向后抡15圈,然后由后向前抡15圈,而后以同样的方法作另一侧肩关节的划圈抡动。每日抡2次。4、耸肩。坐势或立势双手叉腰,而后用力上下前后缩头耸肩,每次耸15下,每日耸2次。5、揪耳朵廓,先用右手从脑后揪住左右耳廓,连揪15下,而后用左手同样揪右耳廓。每日揪2次。6、举手。两手十指相挟,手心向上、举过头顶,上下前后摇动30下,每日举2次。7、展翅。左右手各向左右伸直平抬、手心向下成飞翔势,上下扇动30下,每日展3次。8、托头。躺在床上,两手插入脑后,手心向上十指相挟,向上托头20下,每日托2次。9、晃肘。两臂同时抱肘,然后,上下左右晃动30下,每日晃2次。操作时,各种做法都要先慢后快、先轻后重,以酸胀稍痛为度。各种做法,都有舒筋活血、消炎止痛、强化肩周功能等作用。致于做法的前后顺序、姿势、每次做几下,每日做几次,可根据个人当时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2、摔跤摔出了肩周炎,算工伤吗?在上班期

因疾病能认定为工伤只有两种情况:上班时间突发急病经抢求48小时之内死亡的、职业病。
所以,若肩周炎不认定为职工病的情况下,不可能认定为工伤。
而且据我所知,肓周炎不可能是摔跤摔出来的。

3、工伤导致肩锁关节分离,韧带断裂,创伤性肩周炎,休息半年后仍有活动限制,还可以继续请工伤假吗?

实话实说,把你的实际情况如实告知就行,鉴定中心一鉴定也能知晓你的恢复情况,这个没啥到时候他们也会如实填写你的伤情恢复报告,再说你确实还没恢复好还有疼痛感且胳膊不能高台

4、肩周炎是不是工伤,在上班的时候的引起

您好,肩周炎是属于常见病的一种,并不属于职业病,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只能是《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里面规定的种类才可以。
对于工伤范围认定,参考法条: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5、肩周炎与外伤有关吗?

肩周炎与外伤关系密切,许多肩周炎患者的发病都与外伤有关。

外伤可以是高强度的暴力所引起的,高强度的暴力超过了肩关节软组织所能承受的外力,关节周围的肌腱、肌肉组织的肌纤维、韧带和关节囊发生完全或部分撕裂,出现创伤性肩周炎。另外,在创伤修复过程中,软组织发生粘连、挛缩和慢性炎症,也可形成粘连性肩周炎。肩关节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关节,关节周围的肌肉肌腱和韧带众多,在活动中的协调运作至关重要,如协调不当,肩部的某些肌肉肌腱就会承受过量载荷,引起拉伤或扭伤,有时这种扭伤或拉伤的程度还会非常严重。这类创伤导致的肩周炎也很常见。

造成肩周炎的最常见的损伤因素是由许多小的作用力,反复多次而造成的疲劳损伤,这些反复出现的损伤程度虽然较轻,但多次发生就可以造成关节周围肌腱、关节囊、韧带的慢性炎症,慢性炎症的反复发作可以造成肌腱、韧带、关节囊增厚,形成慢性肌腱炎和关节囊炎。肩周炎还与外伤后固定有密切关系,在肩部骨折、肩袖断裂以后,经常采用固定肩关节的方法来治疗,但肩关节制动固定可以引起肌肉痉挛、萎缩、关节囊、肌腱粘连挛缩而形成肩周炎。

6、外伤引起肩周炎怎么办

肩周炎是肩周肌肉、百肌腱、滑囊和关节囊等软组织的慢形症状,多发在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

对度于肩周炎的知了,可通过两个方面,另一方面进行体育锻炼,两方结合知起来,可以达到肩周炎的块速的解决,简单说下:

爬墙运动 侧手指接触墙壁,并逐渐将手向上移至高点,然道后慢慢移下来。反复动回作,尽可能增高。

画圆圈运动 两臂分别由前向后,由后向前,呈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画圆圈,画圆圈幅度由小到答大

7、左肩膀受了工伤(骨科医生进)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已经排除了骨折、关节脱位的可能,那就是软组织损伤,肩部相对重要的就是损伤肩关节的关节囊,关节囊撕裂至少需要肩关节制动三周。三周后逐渐行肩关节的活动。不需要你所说的100天。此间伤肢不要负重,不要到后期感到肩关节无疼痛后就不制专动了,这是错误了。局部肿胀在受损早期可以冰敷,你这个距今天(9月16号)都这么久了,肿胀也消得差不属多了,无需特殊的物理及药物治疗。

8、在公司工作了十年 肩周炎算能鉴定是工伤

员工肩周炎并不属于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制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9、天天上班搬货物,货物又多又重,导致肩周炎为什么不能签定工伤?

很多权利都是国家规定的,但是企业里边却不是这么执行,这种情况有很多。很多实际的东西没法好好的落实,这也是没办法的。很多事情有时候就是这么无奈。

10、工作期间累成肩周炎是工伤吗

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职业病鉴定,职业病也是工伤的一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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