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爸爸得了“骨头坏死”六年了,请问:在哪里治的不疼了?医药费大约多少?
这位朋友,以下是我找的资料,希望对你能有帮助,祝你开心快乐每一天!
中国人捧走治疗股骨头坏死医学大奖
在日本举办的国际股骨头坏死学术交流会上,全球七百多位治疗股骨头坏死专家汇集在日本国际学术会议报告厅。
会上,各国专家讨论中西医治疗股骨头坏死的新进展:当中国治疗股骨头坏死“名手”——上海瑞星医院股骨头坏死科研中心带头人钱定邦、沈家仁主任将他们治疗股骨头坏死的“骨细胞因子四大特色创新疗法”以及九千多例康复者的资料呈现在大家面前时,全世界为此疯狂了!他们终于明白为何中国患者将两位专家誉为“骨科名手”了!
骨细胞因子四大特色创新疗法——治疗股骨头坏死的终结站
股骨头坏死向来是世界骨科公认的一大疑难病,危害人类健康。轻则使人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重则使人致残而抱病终身。
针对传统疗法治疗股骨头坏死的局限性、不足和弊端,上海瑞星医院的专家们针对股骨头坏死局部供血功能障碍这一主要致病特征,以中医“以骨养骨”、“以髓养髓”理论为依据研制出治疗股骨头坏死的独特疗法——“四联疗法”。今年,他们在总结临床三十多年近万例已康复者的资料,结合现代骨细胞因子学说使原“四联疗法”的疗效更趋完善。
骨细胞因子四大特色创新疗法——
特色之一:益肾生骨,强效促进骨小梁再生;
特色之二:通络祛瘀,加速股骨头血液循环,增加血流量,死骨吸收;
特色之三:见效快,疗程短,第一疗程内疼痛等自觉症状减轻直至消失,治疗两个疗程患者行走,下蹲、外展,内收功能改善,治疗3个疗程后能够脱离拐杖走路.下肢功能恢复。X光线片可见,原来的硬化骨,股骨头软骨断裂等现象消失,原囊样变内新骨填赛;
特色之四:不复发,“四联疗法”实施治本为主,表本兼治原则,治愈后不复发。
治疗机理
1、 利用红外线、磁场作用消除骨质表面无菌性炎症、水肿,改善骨质表面无氧代谢的功能。
2、 雾化药物离子导入,药物集中作用于患部,克服血脑屏阻碍药效发挥,药效不佳的困难。
3、 根据生物力学原理,针对各关节的生理特点,研究出不同的治疗,同时向骨关节内释放生物电信号:打造关节功能
4、 对症下药、辩证施治,一病一药,针对不同的关节疾病导入不同的中药活化物质。
股骨头坏死的早期症状
科学在发展,技术在进步。过去那种认为股骨头坏死轻则使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重则使人致残的看法是有道理的,但时至今日,可以肯定的说是不正确的,关键是要早诊断、早治疗、正确用药,治愈股骨头坏死是完全可能的。
早期症状有患侧臀部或腹股沟或腰部疼痛、膝关节部位牵拉性疼痛、下肢畏寒、无力、酸、麻感;这些症状不一定同时出现,可能仅表现一两个症状,这些症状可能持续存在,也可能短期内消失,这时到医院内行CT片或磁共振检查,就能做出诊断,如果单纯摄X线平片,由于早期仅表现为股骨头表面毛糙,头内少量的小囊样变而不容易作出诊断,然而因为股骨头内压增高,患者疼痛比较明显,常常被误诊为腰椎病、关节炎、坐骨神经痛等;因此需要医务工作者和患者都要有股骨头坏死的防治知识,不错过早诊断,早治疗的机会。
中期股骨头坏死,主要有跛行、行走疼痛、髋关节的外展、内收、功能发生障碍;拍X线片时,会看到骨小梁部分消失、囊状改变、硬化骨形成、股骨头软骨断裂、塌陷。
晚期股骨头坏死,患者跛行更加严重,行走困难、疼痛、下肢肌肉明显痿缩、下肢无力、畏寒,下蹲困难、外展内收困难;这时拍X线片会看到股骨头扁平、关节间隙狭窄或消失、囊状改变明显、硬化骨面积较大、股骨头软骨完全断裂、关节面高低不平、这时即是股骨头坏死晚期。
可以试试用保守疗法既补充氨基葡萄糖,胶原蛋白,粘多糖,维生素等物质加强股骨头的营养物质和血液循环等,效果是肯定有的(因为有好多治愈的案例)能不能完全治愈你奶奶的病我不敢保证,不过阻止恶化应该没有问题。
一、基本概念
是指股骨头血液循环障碍,导致骨的有活力的成份(包括骨细胞、骨髓、造血细胞、脂肪细胞)的死亡,称之为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股头缺血性坏死,不仅只限于股骨头,而且由于股骨头负重,因此,在其负重面上日久会发生节段性的关节面塌陷,最后导致髋关节的退行性关节炎。
二、发病原因
引起骨坏死病因很多,发病机理各异。病因大体可归纳为两大类:创伤性,诸如股骨颈骨折、髋关节损伤等;非创伤性,又可分为各系统疾病因素,医源性因素和其他因素。其中各系统疾病因素,又包括骨关节疾病(如风湿或类风湿性关节炎、退行性骨关节炎等)、血液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等;医源性因素,又包括激素、乙醇中毒、抗肿瘤药物、非甾体类药物等等;其他因素包括妊娠避孕药、过敏反应、烧伤等等;
三、氨糖治疗机理
1、股骨头缺血性坏死6大类中,有3个类型是属创伤性股骨头坏死,造成氨糖在体内骨骼中大量流失,而氨糖最主要的功能是补充人体中的氨糖,因而对这些类型的股骨头坏死有很好的疗效;
2、股骨头坏死一个十分重要的症状是关节软骨病变,主要表现为股骨头关节软骨遭到严重破坏,而氨糖则能生成修复关节软骨,因而有很好的疗效;
3、过量使用激素导致股 骨头骨质疏松是造成股骨头坏死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氨糖对治疗骨质疏松有很好的疗效,因而对这种类型的股骨头坏死也有很好的疗效 ;
4、供血障碍是导致股骨头坏死的基本原因,而氨糖则有改善、促进、启动微循环的作用,因而对治疗股骨头坏死也有很好的疗效。
1、风寒湿邪——股骨头坏死患者一般由风寒湿邪引起的大约占20%左右,因人体本身与外界自然环境是平衡的,当你感冒发烧、肝肾亏虚、骨营养不良、脱钙骨质疏松或其它疾病导致阴阳失衡,风寒湿邪侵袭骨骼,而形成风湿、类风湿、强直性脊柱炎、腰腿疼,使经络痹阻,气血不通,造成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2、外伤——一般由外伤引起的股骨头坏死患者约20%,如:股骨颈骨折、扭伤、摔伤、髋关节脱位、髋臼发育不全使血管受损,股骨头缺少水份、养份、发生坏死。
3、激素类药物——一般由激素和消炎镇痛类药物引起的股骨头坏死患者约占10%,因激素类药物消炎镇痛效果显著,长期大量使用激素(如地塞米松、强的松等)均可造成骨质疏松、骨骼发生退行性改变,动脉血管阻塞使骨细胞、骨髓细胞逐渐发生坏死。
4、慢性酒精中毒——引起的股骨头坏死患者约占10%,长期酗酒,酒精的代谢产物在血内增多,聚积于骨骼微循环内,引起细胞毒性作用及微循环障碍,可引起血管发生局部炎症,当炎症发生于股骨头内时造成血管壁通透性改变,血栓形成导致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5、综合因素——由综合因素引起的股骨头坏死患者约占40%,比如一个长期酗酒的人,在酒后摔倒(当时无任何感觉)骨质受挫,血管受损,自身体质和外界环境失去平衡,醒酒后自感腰腿疼,可误诊为腰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疼或风湿,大量长期口服激素或消炎镇痛类药物打封闭导致病
2、如何调养肠胃。
3、怎么养中华田园犬
1、每天至少2餐:一般来说,中餐和晚餐都是要的,早餐一般不喂。因为农村中,早餐会吃得很简单,煮个清水面条或白粥,狗也不喜欢吃这些。
2、喂肉汁饭:喂饭的时候,最好是放些肉汁,他很爱吃骨头或者肉,肥肉也不怕。狗小的时候吃不多,越大越吃得多。
3、天冷准备个狗窝或者狗笼:一般来说,一年四季,狗基本不用狗窝的,这个只适用南方,北方比较冷,特别冬天就需要了。要是很冷的时候,可以准备个狗窝,可以很简单的,一个蛇皮袋或者一块纸箱板或者一件破旧的衣服就可以了。
4、看着点,防止咬人:狗是会看家护院的,看到陌生人就会叫,要是有客人来,要注意看着点,不要伤到别人了。狗叫的时候,主人家的人可以叫停下它。
(3)骨质疏松四联扩展资料:
中华田园犬的行为习性:
1、等级制度:其在群居时,也有“等级制度”。建立这样的秩序可以保持整个群体的稳定,减少因为食物、生存空间和异性的争夺而引起的恶斗和战争。
2、睡前转圈:卧下前,总在周围转一转,确定无危险后,才会安心睡觉。
3、喜欢被抚摸之处:肚皮、背部喜欢被人爱抚。
4、露肚皮:狗让人家看它的肚子是向对方表示投降、认错和顺从、撒娇。狗决不攻击倒下露出肚子的对手。
5、领地意识:具有领地习性,自己占有一定范围,并加以保护,不让其他动物侵入。它们利用肛门腺分泌物使粪便具有特殊气味,趾间汗腺分泌的汗液和用后肢在地上抓画,作为领地记号。
4、特定医疗项有哪些
门诊特定项目包括下列范围:
1、在二、三级定点医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进行的治疗;
2、在一级定点医院或者基层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进行的治疗;
3、患恶性肿瘤、尿毒症,在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的门诊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或者透析治疗;
4、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指定的定点医院施行肾移植手术后,继续在其门诊进行的抗排异治疗;
5、其他经市政府批准增设的疾病或者治疗项目。
特殊病种目录和确认标准
1、消化系统疾病
(1)门脉高压症:确需住院施行手术治疗者。
(2)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硬化,包括肝功能显著障碍、腹水、呕血、黑便和肝昏迷者。
(3)急性胰腺炎:确需住院治疗,并需与消化性溃疡穿孔、胆囊炎、肠便阻、急性必肌梗塞相鉴别时。
(4)肠结核:出现肠粘连或肠梗阻确需住院治疗者。
(5)结核性腹膜炎:有腹水、肠粘连或者腹部包块确需住院治疗者。
(6)食道癌、胃癌、肝癌、结肠直肠癌、壶腹周围癌等癌症:确需住院施行手术治疗者。
2、呼吸系统疾病
脓胸:(1)急性脓胸需住院引流者;(2)慢性脓胸需行包膜剥脱术或需施行胸廓成形术者。
肺脓肿:(1)急性肺化脓症合并有脓胸、支气管胸膜瘘需住院施行手术治疗者;(2)慢性肺化脓症患肺呈不可逆毁损性改弯需行肺切除术者。
肺结核:损坏肺、慢性纤维空洞而遗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各型肺结核反复大咯血,有明显临床中毒症状确需住院治疗者。
肺癌:已确诊需手术治疗或化疗等综合治疗得。
3、心脏血管疾病
高血压病:(1)高血压脑病;(2)明确诊断,门诊治疗无效或病情恶化确需住院治疗者。
冠心病心房颤动;发作较频繁确需住院治疗者。
缺血性心脏病(包括原发性心脏聚停、心绞痛、心肌梗塞、缺血性心脏病中的心力衰竭、心律失常):(1)劳累性心绞痛:每天发作数次或痛较剧烈伴有出汗者;(2)自发性心绞痛:每天发作多次,发作持续时间较长,疼痛难以忍受伴有出汗者;(3)急性心肌梗塞或陈旧性心肌梗塞。
心肌病:(1)有心律失常表现;(2)心脏扩大,伴有其他临床表现或有心衰;(3)有体或肺循环栓塞;(4)有晕厥现象或严重心绞痛。
充血性心力衰竭确需住院治疗者。
急性心包炎:大量渗液出现心包填塞征象须住院治疗者。
缩窄性心包炎:症状明显且逐渐加重确需住院手术治疗者。
风湿性必脏病:二尖瓣狭窄或关闭不全:确需住院手术治疗者。
法乐氏四联症:出现及栓塞、脑脓肿、细菌性心内膜炎、大咳血、心力衰竭等严重并发症者。
4、泌尿系统疾病
慢性肾功能衰竭:(1)尿毒症须住院治疗者;(2)氮质血病确需住院治疗者。
肾、膀胱、睾丸肿瘤、嗜铬细胸瘤、阴茎癌等癌症;确需住院手术治疗者。
肾结核:需施行病肾切除术者。
5、血液系统疾病
缺铁性贫血:因缺铁引起的继发病需住院治疗者。
再生障碍性贫血:(1)全血细胞减少,血色素<8g/dl,(80g/L),白细胞<3500/mm3(3500×106/L);血小板<6万mm3(6×1012/L);(2)合并急性感染或内脏出血者。
重型地中海贫血:贫血明显并有肝脾肿大需经常输血治疗者。
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1)确诊病例需住院治疗者。(2)严重贫血需经常输生理盐水洗涤后的红细胞才能控制病情者。
白血病:(1)急性白血病:①确诊病例须住院治疗者;②经治疗后完全缓解出院,需行巩固治疗者;③复发病例。(2)民性粒细胞白血病:①确诊病例需住院治疗者;②出现各种并发症,如:出血、感染、脾梗塞、脾周围炎或有明显苞脾压迫症状者;③慢粒急变。
恶性淋巴瘤:(1)确诊病例确需住院治疗者;(2)复发病例。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出血倾向明显,特别是有内脏出血需住院治疗者。
血友病:关节、肌肉深部组织、消化道、泌尿道、颅内等较严重出血者。
多发性骨髓瘤:(骨痛明显,X光摄片见有多数大小水等的溶骨性破坏区或广泛的骨质疏松表现;(2)确需住院治疗者。
6、内分泌系统病症
糖尿病;(1)酮症酸中毒或无酸中毒而酮体持续阳性者;(2)高渗性非酮症性昏迷;(3)低血糖昏迷;(4)合并急性感染。
甲状腺机能亢进:(1)有严重合并症需住院治疗者;(2)甲亢危象或可疑甲亢危象。
甲状腺癌:确诊病例需住院治疗者。
7、神经系统疾病
(1)精神分裂症;精神病期确需住院治疗者。
(2)情感性精神障碍:有躁狂发作或抑郁发作需住院治疗者。
(3)反应性精神障碍:兴奋、躁动、抑郁、木僵、焦虑不安等症状明显确需住院治疗者。
(4)急性脊髓炎:脊髓受损症状明显(即感觉、运动障碍,植物神经功能障碍明显)确需住院治疗者。
(5)急性脑血管病
缺血性脑血管病(包括暂时性脑局部缺血发作,脑血栓形成、脑栓塞):①严重的新发病例须住院治疗者;②偏瘫,肌力四级,活动不便者。
出血性脑血管病(包括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新发病例须即时住院治疗者。
(6)颅脑损伤:开放伤或重型闭合性伤确需住院观察治疗者。
(7)脑脓肿:确需住院行外科处理者。
(8)颅内、椎管内肿瘤:确需住院手术治疗者。
(9)运动神经元病:肢体功能明显障碍,生活难以自理;有球麻痹症状出现。
(10)震颤性订痹:症状明显确需住院治疗者。
(11)舞蹈病:有明显不自主运动或明显风湿活动确需住院治疗者。
(12)重症肌无力:呼吸肌受损害,出现咱吸困难;肌无力症状加重确需住院治疗者;需作胸腺手术或行放大镜射治疗者。
(13)周期性订痹:四肢肌力3级以下或必肌、呼吸肌受累确需住院治疗者。
(14)结核性脑膜炎:确需住院治疗者。
8、骨科疾病
(1)化脓性骨髓炎:经抗菌素治疗仍不能控制症状,需手术治疗者。
(2)恶性骨肿瘤:需进行大剂量化疗或手术治疗者。
(3)人工关节手术:四肌各大关节强直、股骨头坏死等需进行人工关节置换术者。
(4)脊椎骨折:确需住院施行手术治疗者。
(5)脊椎骨折伴脊髓、马尾损伤。
9、妇立科疾病
(1)外阴癌、宫颈癌、宫体腺癌、卵巢恶性肿瘤、滋养叶细胞肿瘤:确需住院手术治疗者。
(2)乳腺癌:确需住院施行手术治疗者。
10、五官科疾病
(1)青光眼:确需住院手术治疗者。
(2)眶内肿瘤:确需住院手术治疗者。
(3)耳源性颅内并发症(侧窦血栓性静脉炎或脑脑脓肿、脑膜炎)确需住院手术治疗者。
(4)鼻部恶性肿瘤、喉癌等癌症:确需住院治疗者。
(5)颌骨骨髓炎:确需住院治疗者。
(6)口腔颌面部恶性肿瘤:确需住院治疗者。
11、结缔组织疾病
(1)红斑性狼疮:盘状红斑狼疮和系统性红斑狼疮具有活动性病变确需住院治疗者;或系统性红斑狼疮出现明显肾损伤、心脏病变、中枢神经受损或严重的关节受损者。
(2)多肌炎和皮肌炎:有明显肌肉萎缩,肌肉有明显肿胀、压痛及运动障碍;或有活动性病变需住院治疗者。
(3)进行性系统性硬化症(硬皮症,PSS):水肿期,有内脏受累,或有其它活动性病变确需住院治疗者。
(4)强直性脊柱炎(AS):有关节或全身性活动病变确住院治疗者。
12、物理化学因素疾病
(1)尘肺病:有合并症确需住院治疗者。
(2)慢性重度铅中毒、锰中毒、三硝基甲苯中毒、苯中毒(金属)汞中毒:确需住院治疗者。
(3)急、慢性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
(4)急性一氮化碳中毒。
(5)急性氯气中毒有并发症者。
(6)放射病:急、慢性放射病,造血功能严重障碍或有明显并发症确需住院治疗者。
参见:《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特殊病种目录和确认标准>的通知》(穗劳福字[19]7号)
执行日期:19年11月18日
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
力争在3年内,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市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要求的城镇医药卫生体制,促进医药卫生行业健康发展,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参见:《印发〈广州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2001]30号)
执行日期:2001年5月15日
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原则
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相配套,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医药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引入竞争机制,改进医德、医风,优化医药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药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抑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
参见:《印发〈广州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2001]30号)
执行日期:2001年5月15日
医药卫生行业管理职能
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政事分开,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对我市卫生工作的行业管理。行业管理职能有:制定实施卫生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严格依法监管卫生服务和产品的许可、准入、质量与行为;对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违反规定滥开处方药品,随意对病人进行不必要的检查等行为严格监督,从严处理;严禁各种非法行医;规范和监管卫生执行活动;管理和发布卫生服务信息等。参见:《印发〈广州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2001]30号)
执行日期:2001年5月15日
卫生资源的宏观管理
由市计委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和市规划局制定《广州区域卫生规划》。在《广州区域卫生规划》指导下,逐步调整卫生资源的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对卫生资源供大于求的地区,不再新建或扩建医疗机构,减少过多的床位,逐步引导卫生资源向薄弱地区和基层、社区卫生组织流动。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培养全科医生。严格审批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调整现有设备分布,提高使用效率。对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难以正常运转的医疗机构,引导其拓展老年护理、康复等服务领域,或通过兼并、撤销等方式进行调整。对从企业分离出来又不符合社会需求的医疗机构,要逐步进行撤并,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合作、合并,建立医疗服务集团。
参见:《印发〈广州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2001]30号)
执行日期:2001年5月15日
卫生执法监督和预防保健
撤销市,区、县级市卫生防疫站,组建市、区、县级市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来由有关卫生事业单位承担的卫生监督职能,由卫生监督所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传染病预防控制和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卫生检验职能。
由市卫生局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卫[2000]145号)的有关精神,制定《关于组建广州市、区、县级市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实施方案》,经市编办、人事、财政等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参见:《印发〈广州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2001]30号)
执行日期:2001年5月15日
医疗卫生财政补助的范围和方式
1、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计委和市卫生局,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0]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广州市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
2、各级财政、计划、卫生部门要按照公共财政和分级财政体制的要求,制定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提供资金补助的范围、内容和补助方式。
3、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以定额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核定后予以安排。主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组织承担的社区人口预防保健和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任务核定补助经费。
4、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履行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所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支出,在进行执法监督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5、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事业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人员、公务和业务经费的补助,按照标准定额及公共卫生事业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核定。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事业机构从事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工作所取得的各项收入,按规定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用于卫生事业。
6、政府举办的各类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的购置、维修、由政府按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给予安排。卫生事业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及妇幼保健等事业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和限额以上的大中型医疗设备购置。其建设资金由同级计划部门根据项目功能、规模核定安排。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国外政府贷款、自筹和接受捐助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快发展建设。
参见:《印发〈广州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2001]30号)
执行日期:2001年5月25日
第一批指定提供家庭病床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海珠区红十字会医院(海珠区龙凤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东山区第二人民医院、越秀区第二人民医院东风分院(东风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广州市荔湾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广州市荔湾区第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参见:《关于开展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服务的通知》(穗劳社医[2002]8号)
执行日期:2002年4月26日
设立家庭病床服务的病种范围
1、脑血管因意外康复期;
2、恶性肿瘤晚期;
3、慢性组织阻塞性肺病急性发作;
4、需卧床的骨折;
5、慢性心功能衰竭二级以上;
6、慢性全身衰竭;
7、在家进行腹膜透折的尿毒症;
8、长期留置导尿管的重度尿路梗阻性疾病。
参见:《关于开展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服务的通知》(穗劳社医[2002]8号)
执行日期:2002年4月26日
参保人员就医每次处方药控制量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每次处方药控制量:
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日量,一般慢性病不得超过7日量;患有特殊慢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得超过30日量。
参见:《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和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医[2001]19号)
执行日期:2001年11月26日
门诊治疗医疗费的支付
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直接从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帐户中扣划,个人医疗帐户不足支付时,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2、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后,可持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生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的处方,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配药,也可持医疗保险卡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其费用在个人医疗帐户中划扣,个人医疗帐户不足支付时,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
参见:《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和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医[2001]19号)
执行日期:2001年11月26日
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手续的办理
接受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参保人员,就医时按以下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1、因急诊需在二、三级定点医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的,由医院主诊医生确认并办理留观手续。
2、因恶性肿瘤或尿毒症,需在门诊进行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或透析治疗的,肾移植手术后在门诊进行抗排异治疗的,由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诊治理由,填写《广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诊断证明书》(一式二份),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定点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审核盖章,由参保人员或所在单位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3、需要开设家庭病床治疗的,由参保人提出申请,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家庭病床病种范围和设置标准,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在其指定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进行治疗。
上述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个人支付部分,在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中划扣,个人医疗帐户不足时,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
参见:《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和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医[2001]19号)
执行日期:2001年11月26日
住院治疗医疗费的支付
1、参保人员患病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持医疗保险卡办理住院手续。
2、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每日向参保人员提供住院医疗费用的明细清单。 3、医疗机构使用属个人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须经病者或家属签字同意。 4、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不按规定日期出院的,自定点医疗机构医嘱出院日期之次日起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5、出院带药量一般不超过7日。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个人支付部分,在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中扣划,个人医疗帐户不足支付时,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
参见:《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和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医[2001]19号)
执行日期:2001年11月26日
转院治疗医疗费的支付
1、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市内转院治疗时,须经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理由,填写《广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登记表》,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审核盖章,并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急、危重病例可先行转院,并于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院备案手续。
2、凡患有本市可以治疗的疾病和已开展的诊疗项目,原则上不能转诊市外。本市医疗机构无条件进行检查、治疗、抢救的患者,需转市外公立医疗机构就诊住院的,须经本市二家及以上医院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广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务部门审核盖章,由定点医疗机构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方转院。
3、参保人员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住院期间转院治疗的,其起付标准按一次住院处理。转入医院起付标准费用高于转出医院的,参保人员须在转入医院补交起付标准费用差额;低于转出医院的,不需另付起付标准医疗费用。
参见:《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和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医[2001]19号)
执行日期:2001年11月26日
异地就医医疗费的支付
1、常驻境内异地工作和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由用人单位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发还本人,用于支付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参保人员患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住院(含急诊留院观察)医疗费用由个人先予垫支,属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的,凭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医疗费用的支付收据,由参保单位汇总,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住院(含急诊留院观察)医疗费用,属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凭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医疗费用的支付收据,由用人单位汇总,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3、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员临时回境内就医的,在本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应待遇。
参见:《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和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医[2001]19号)
执行日期:2001年11月26日
广州市职工难治病范围的确认标准
难治病是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目前医疗手段尚无法或难于治愈,病情处于进行性恶化状态,一般属"不可逆"的严重伤病;即一般说的"绝症"。
1、各种晚期恶性肿瘤,经过系统治疗后病情仍在进展,并有较明显合并症。
2、颅脑损伤或疾病致长期(≥6个月)昏迷、去脑皮层状态者。
3、急性脑血管病或颅内良性器质性疾病(包括变性疾病、脱髓鞘疾病等)经半年以上治疗后,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1)三个以上肢体瘫痪、肌力在二级者(含二级,下同);
(2)遗有完全性失语者;
(3)严重共济失调,不能独立行走者;
(4)四肢瘫痪(肌力三级)遗有严重精神障碍和严重智能减退者。
4、脊髓疾病(包括:急性脊髓炎经治疗半年至1年,变性疾病,脊髓血管病,脊髓压迫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两个肢体瘫痪,肌力在一级以下者;
(2)三个肢体瘫痪,肌力在二级以下者;
(3)四个肢体瘫痪,肌力在三级以下者;
(4)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瘫痪伴有大小便失禁或者伴有呼吸困难者。
5、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手术或长期服药治疗,症状未能缓解者。
6、各种原因导致的心脏病,心功能经常Ⅳ级者。
7、各种原因导致的长期呼吸困难,需辅助呼吸,有低氧血症者。
8、中末期肝病合并肝性脑病者。
9、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10、 各种维系生命的器官移植术后。
11、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疾患的手术后遗留有难以治愈的瘘和
消化道出血等严重并发症,如导致呼吸困难三级、营养障碍致恶液质等。
12、大面积烧伤后,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各大关节功能大部分丧失者。
13、各种原因致双眼全盲者。
14、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属"不可逆"的严重伤病。
参见: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难治病、重病、较重伤病范围确认标准》的通知 (穗劳社工伤[2003]2号)
发布日期: 2003年7月4日
执行日期: 2003年7月4日
广州市职工重病范围确认标准
重病指尚未达到难治病的严重程度,但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且病情有明显的活动病灶或反复不愈,经常需住院治疗才能缓解症状的重症伤病:
1、冠心病伴有频发典型心绞痛或伴有严重恶性心律失常;各类心脏病心功能经常在Ⅱ~Ⅲ级者。
2、肝硬化失代偿期(反复出现黄疸、腹水、浮肿),脾功能亢进者。
3、各种慢性肾脏疾病或泌尿系统疾患,导致慢性肾功能不全,经常出现氮质血症和酸中毒者。
4、Ⅱ期高血压病,多次测血压≥180/110mmHg,合并心、肾、脑、大动脉等器质性改变致功能不全者。
5、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
6、重性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障碍、癫痫性精神障碍、外伤性精神障碍等)时有发作,经常需住院治疗者。
7、重度癫痫。
8、肺损伤或部分切除后或中重度支气管扩张、特发性肺纤维化、哮喘、慢性支气管炎倂肺气种等疾病反复发作,经系统治疗效果不显著,呼吸困难中至重度者。
9、慢性肺结核反复排菌者。
10、糖尿病临床症状明显,经系统治疗血糖控制欠佳,反复出现酮症酸中毒者。
11、各种原因导致的严重贫血、血小板减少、凝血功能障碍,经常需输血治疗者。
12、各种原因导致的严重免疫功能减退伴发严重感染者。
13、慢性骨髓炎久治不愈的瘘管,多次手术无效者。
14、强直性脊柱炎全脊柱伴大关节僵硬强直者。
15、各种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疾病需要永久造口者。
16、各种原因致双耳聋。
17、各种原因致双眼视力≤0.05不能矫正者。
18、口腔颌面部肿瘤根治后。
19、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其他重症伤病。
参见: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难治病、重病、较重伤病范围确认标准》的通知 (穗劳社工伤[2003]2号)
发布日期: 2003年7月4日
执行日期: 2003年7月4日
广州市职工较重伤病范围确认标准
较重伤病是不属于前两款病情的伤病,但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属于病情较重,且在其医疗期满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伤病尚未痊愈需继续治疗的伤病:
1、各种恶性肿瘤,经综合治疗后,病情缓解,尚需治疗(化疗、放疗等)者。
2、颅脑损伤后遗留有较严重的合并症需要手术治疗者。
3、乙型和丙型肝炎,肝功能反复异常者。
4、中度癫痫。
5、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有临床症状或化验异常,需终身服药治疗者。
6、内科治疗无效的顽固性溃疡,或出现急性穿孔、大出血、瘢痕性幽门狭窄等并发症需手术治疗者。
7、较严重的椎间盘突出症近期(1个月内)需手术治疗者。
8、长管状骨或椎体骨折尚需拆除内固定物者;或一侧股骨头缺血坏死者。
9、关节外伤或因伤手术后,残留创伤性关节炎或反复积液,伴功能轻度受损者。
10、各种原因所致肠梗阻,反复发作,需住院治疗方缓解者。
11、腹部手术手,遗留症状反复发作,需住院治疗者。
12、疝反复发作,需手术治疗者。
13、尿道狭窄需定期行扩张术者。
14、放射性治疗的合并症经久不愈者。
15、烧伤后尚需植皮者。
16、未育妇女因疾患近期(1个月内)需手术切除双侧乳腺或输卵管,或需切除子宫者。
17、因疾患需1个月内手术切除双侧卵巢者。
18、一眼全盲,另眼矫正视力1.0以下者。
19、单耳听力损失超过60分贝以上,另一耳听力损失30分贝以下者。
20、其他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较重伤病。
5、病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病
以去年11月27日的那些症状,可怀疑为红斑狼疮,如果在之前长时间用过头孢类抗生素,可怀疑其引起红斑狼疮。虽然红斑狼疮的致病因素有药物引起,可那只是致病因素之一,并不是百分之百都引发,即就用了有引发红斑狼疮病的药物,以后也得了此病,也不能百分之百就确认是该药引起,只是判断的理由。
如果在去年11月27日出现那些症状之前没用过头孢类抗生素,那就是之前已染此病,可能也有一些轻微症状,因体质好并无大碍,也就忽视过去了,在你体质虚弱、或因受凉感冒等因素影响下而发病严重,入院检查出是红斑狼疮病。此时如果颜面及鼻翼没有斑块,只有其它症状,也就认为是上呼吸道炎症,用抗感染药,如头孢类或其它药,随后如果颜面及鼻翼出现有斑块,再做详细检查,也可能查出是狼疮病,这时可能是:
1.是以前已有狼疮病,有些症状出现的晚。
2.会判断为药物引起狼疮病。
3.药物过敏。
这种情况最好去医院内科先看看,是红斑狼疮病还是药过敏,他们会详细查,如果怀疑是药过敏,以后注意别用;如果确诊是红斑狼疮病,是哪种原因引起不一定好找,怕是头孢类药物引起,那就避免用它。是狼疮病也没啥可怕的,只要没影响脏器功能或影响不大,都能彻底治好。
6、怎么医导致骨头坏死
可以试试用保守疗法既补充氨基葡萄糖,胶原蛋白,粘多糖,维生素等物质加强股骨头的营养物质和血液循环等,效果是肯定有的(因为有好多治愈的案例)能不能完全治愈你奶奶的病我不敢保证,不过阻止恶化应该没有问题。
一、基本概念
是指股骨头血液循环障碍,导致骨的有活力的成份(包括骨细胞、骨髓、造血细胞、脂肪细胞)的死亡,称之为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股头缺血性坏死,不仅只限于股骨头,而且由于股骨头负重,因此,在其负重面上日久会发生节段性的关节面塌陷,最后导致髋关节的退行性关节炎。
二、发病原因
引起骨坏死病因很多,发病机理各异。病因大体可归纳为两大类:创伤性,诸如股骨颈骨折、髋关节损伤等;非创伤性,又可分为各系统疾病因素,医源性因素和其他因素。其中各系统疾病因素,又包括骨关节疾病(如风湿或类风湿性关节炎、退行性骨关节炎等)、血液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等;医源性因素,又包括激素、乙醇中毒、抗肿瘤药物、非甾体类药物等等;其他因素包括妊娠避孕药、过敏反应、烧伤等等;
三、氨糖治疗机理
1、股骨头缺血性坏死6大类中,有3个类型是属创伤性股骨头坏死,造成氨糖在体内骨骼中大量流失,而氨糖最主要的功能是补充人体中的氨糖,因而对这些类型的股骨头坏死有很好的疗效;
2、股骨头坏死一个十分重要的症状是关节软骨病变,主要表现为股骨头关节软骨遭到严重破坏,而氨糖则能生成修复关节软骨,因而有很好的疗效;
3、过量使用激素导致股 骨头骨质疏松是造成股骨头坏死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氨糖对治疗骨质疏松有很好的疗效,因而对这种类型的股骨头坏死也有很好的疗效 ;
4、供血障碍是导致股骨头坏死的基本原因,而氨糖则有改善、促进、启动微循环的作用,因而对治疗股骨头坏死也有很好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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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举办的国际股骨头坏死学术交流会上,全球七百多位治疗股骨头坏死专家汇集在日本国际学术会议报告厅。
会上,各国专家讨论中西医治疗股骨头坏死的新进展:当中国治疗股骨头坏死“名手”——上海瑞星医院股骨头坏死科研中心带头人钱定邦、沈家仁主任将他们治疗股骨头坏死的“骨细胞因子四大特色创新疗法”以及九千多例康复者的资料呈现在大家面前时,全世界为此疯狂了!他们终于明白为何中国患者将两位专家誉为“骨科名手”了!
骨细胞因子四大特色创新疗法——治疗股骨头坏死的终结站
股骨头坏死向来是世界骨科公认的一大疑难病,危害人类健康。轻则使人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重则使人致残而抱病终身。
针对传统疗法治疗股骨头坏死的局限性、不足和弊端,上海瑞星医院的专家们针对股骨头坏死局部供血功能障碍这一主要致病特征,以中医“以骨养骨”、“以髓养髓”理论为依据研制出治疗股骨头坏死的独特疗法——“四联疗法”。今年,他们在总结临床三十多年近万例已康复者的资料,结合现代骨细胞因子学说使原“四联疗法”的疗效更趋完善。
骨细胞因子四大特色创新疗法——
特色之一:益肾生骨,强效促进骨小梁再生;
特色之二:通络祛瘀,加速股骨头血液循环,增加血流量,死骨吸收;
特色之三:见效快,疗程短,第一疗程内疼痛等自觉症状减轻直至消失,治疗两个疗程患者行走,下蹲、外展,内收功能改善,治疗3个疗程后能够脱离拐杖走路.下肢功能恢复。X光线片可见,原来的硬化骨,股骨头软骨断裂等现象消失,原囊样变内新骨填赛;
特色之四:不复发,“四联疗法”实施治本为主,表本兼治原则,治愈后不复发。
治疗机理
1、 利用红外线、磁场作用消除骨质表面无菌性炎症、水肿,改善骨质表面无氧代谢的功能。
2、 雾化药物离子导入,药物集中作用于患部,克服血脑屏阻碍药效发挥,药效不佳的困难。
3、 根据生物力学原理,针对各关节的生理特点,研究出不同的治疗,同时向骨关节内释放生物电信号:打造关节功能
4、 对症下药、辩证施治,一病一药,针对不同的关节疾病导入不同的中药活化物质。
股骨头坏死的早期症状
科学在发展,技术在进步。过去那种认为股骨头坏死轻则使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重则使人致残的看法是有道理的,但时至今日,可以肯定的说是不正确的,关键是要早诊断、早治疗、正确用药,治愈股骨头坏死是完全可能的。
早期症状有患侧臀部或腹股沟或腰部疼痛、膝关节部位牵拉性疼痛、下肢畏寒、无力、酸、麻感;这些症状不一定同时出现,可能仅表现一两个症状,这些症状可能持续存在,也可能短期内消失,这时到医院内行CT片或磁共振检查,就能做出诊断,如果单纯摄X线平片,由于早期仅表现为股骨头表面毛糙,头内少量的小囊样变而不容易作出诊断,然而因为股骨头内压增高,患者疼痛比较明显,常常被误诊为腰椎病、关节炎、坐骨神经痛等;因此需要医务工作者和患者都要有股骨头坏死的防治知识,不错过早诊断,早治疗的机会。
中期股骨头坏死,主要有跛行、行走疼痛、髋关节的外展、内收、功能发生障碍;拍X线片时,会看到骨小梁部分消失、囊状改变、硬化骨形成、股骨头软骨断裂、塌陷。
晚期股骨头坏死,患者跛行更加严重,行走困难、疼痛、下肢肌肉明显痿缩、下肢无力、畏寒,下蹲困难、外展内收困难;这时拍X线片会看到股骨头扁平、关节间隙狭窄或消失、囊状改变明显、硬化骨面积较大、股骨头软骨完全断裂、关节面高低不平、这时即是股骨头坏死晚期。
可以试试用保守疗法既补充氨基葡萄糖,胶原蛋白,粘多糖,维生素等物质加强股骨头的营养物质和血液循环等,效果是肯定有的(因为有好多治愈的案例)能不能完全治愈你奶奶的病我不敢保证,不过阻止恶化应该没有问题。
一、基本概念
是指股骨头血液循环障碍,导致骨的有活力的成份(包括骨细胞、骨髓、造血细胞、脂肪细胞)的死亡,称之为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股头缺血性坏死,不仅只限于股骨头,而且由于股骨头负重,因此,在其负重面上日久会发生节段性的关节面塌陷,最后导致髋关节的退行性关节炎。
二、发病原因
引起骨坏死病因很多,发病机理各异。病因大体可归纳为两大类:创伤性,诸如股骨颈骨折、髋关节损伤等;非创伤性,又可分为各系统疾病因素,医源性因素和其他因素。其中各系统疾病因素,又包括骨关节疾病(如风湿或类风湿性关节炎、退行性骨关节炎等)、血液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等;医源性因素,又包括激素、乙醇中毒、抗肿瘤药物、非甾体类药物等等;其他因素包括妊娠避孕药、过敏反应、烧伤等等;
三、氨糖治疗机理
1、股骨头缺血性坏死6大类中,有3个类型是属创伤性股骨头坏死,造成氨糖在体内骨骼中大量流失,而氨糖最主要的功能是补充人体中的氨糖,因而对这些类型的股骨头坏死有很好的疗效;
2、股骨头坏死一个十分重要的症状是关节软骨病变,主要表现为股骨头关节软骨遭到严重破坏,而氨糖则能生成修复关节软骨,因而有很好的疗效;
3、过量使用激素导致股 骨头骨质疏松是造成股骨头坏死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氨糖对治疗骨质疏松有很好的疗效,因而对这种类型的股骨头坏死也有很好的疗效 ;
4、供血障碍是导致股骨头坏死的基本原因,而氨糖则有改善、促进、启动微循环的作用,因而对治疗股骨头坏死也有很好的疗效。
1、风寒湿邪——股骨头坏死患者一般由风寒湿邪引起的大约占20%左右,因人体本身与外界自然环境是平衡的,当你感冒发烧、肝肾亏虚、骨营养不良、脱钙骨质疏松或其它疾病导致阴阳失衡,风寒湿邪侵袭骨骼,而形成风湿、类风湿、强直性脊柱炎、腰腿疼,使经络痹阻,气血不通,造成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2、外伤——一般由外伤引起的股骨头坏死患者约20%,如:股骨颈骨折、扭伤、摔伤、髋关节脱位、髋臼发育不全使血管受损,股骨头缺少水份、养份、发生坏死。
3、激素类药物——一般由激素和消炎镇痛类药物引起的股骨头坏死患者约占10%,因激素类药物消炎镇痛效果显著,长期大量使用激素(如地塞米松、强的松等)均可造成骨质疏松、骨骼发生退行性改变,动脉血管阻塞使骨细胞、骨髓细胞逐渐发生坏死。
4、慢性酒精中毒——引起的股骨头坏死患者约占10%,长期酗酒,酒精的代谢产物在血内增多,聚积于骨骼微循环内,引起细胞毒性作用及微循环障碍,可引起血管发生局部炎症,当炎症发生于股骨头内时造成血管壁通透性改变,血栓形成导致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5、综合因素——由综合因素引起的股骨头坏死患者约占40%,比如一个长期酗酒的人,在酒后摔倒(当时无任何感觉)骨质受挫,血管受损,自身体质和外界环境失去平衡,醒酒后自感腰腿疼,可误诊为腰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疼或风湿,大量长期口服激素或消炎镇痛类药物打封闭导致病
7、一天到晚的犯困怎么办
老犯困可能是病
办公室里不少人整日哈欠连天。为什么明明睡眠很足却仍旧困意浓浓呢?专家说,这表示人的身体内有股“内火”,也处于不健康状态,有些
春困
则由于身体处于病态的原因,千万不要漠不关心哦。
8、器官移植后服用的抗排斥反应药物对身体有什么影响?
影响是很大的,只是在保命和损伤间两害相遇取其轻而已。因为药理是防止你的免疫系统活跃起来,对新的脏器以为是外来的侵入而进行攻击。所以医生肯定告诉你了,你的免疫系统会很低。因为对你免疫系统要强制抑制。一般都会对造血功能有影响,对骨髓和骨质疏松是很明显的,所以会强调你补钙吧。另外对其他脏器的影响以慢性进程为主,一般在情况稳定后,多采取分别保护的药物来进行,比如会给你增加保肝保肾的药。
9、骨质疏松病因 溶骨性骨质破坏 溶骨性骨质破坏是什么病因?如何治疗?
脊柱结核病例15:腰椎结核的手术治疗。 患者,女性,25岁,腰背部疼痛1年余,加重2月余。查体:腰骶段脊柱棘突间叩击痛,双下肢肌力5级,患者腰背部疼痛,行走困难。X线: L4-5椎体破坏、腰椎曲度变直。解放军第309医院骨科薛海滨CT:L4-5椎体骨破坏、脓肿、死骨。患者诊断:腰椎结核抗结核治疗同时,行前路腰椎结核病灶清除、椎间植骨,后路内固定术。术后X线片: 查看原帖>>
10、肾病综合症怎么治疗?
肾病综合征能否治愈,主要和疾病的病理类型有关,病理类型不同,治疗周期有较大差异。微小病变性肾病、轻中度系膜增生性肾炎、膜性肾病、部分局灶节段硬化性肾小球肾炎等病理类型的肾病综合征可以通过正规治疗治愈。肾脏综合征治疗疗程、周期较长,需要患者保持良好心态,坚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