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骨颈骨折几个月可以做伤残鉴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2.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2、股骨颈骨折和粗隆间骨折怎么鉴别?
1股骨颈骨折压痛点在腹股沟韧带中点,粗隆间骨折在大转子。2股骨颈骨折是囊内骨折,出现限制在关节囊内,一般肿胀不明显,粗隆间骨折肿胀明显。3X线片可明确鉴别
3、请问,股骨头骨折做伤残鉴定,不拆除内固定可不可以做鉴定?
可以作伤残鉴定。骨折的伤残鉴定级别与骨折是否手术有关,与内固定物取出是否没有关系。骨折手术治疗的比保守治疗的高一个等级。
4、大腿股骨头骨折折断开能鉴定伤残几级
1、右股骨颈骨折,按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为十级伤残的。
2、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我左股骨干骨折请问能鉴定几级伤残?
一、如果是交通事故,股骨干骨折,依据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不能构上伤残等级的。即使是手术钢板内固定,你的膝关节功能主要是由于长期外固定导致的功能障碍,不是由于膝关节骨折导致的功能障碍,慢慢加强功能锻炼,会恢复的,所以够不上伤残等级的。
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三、在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交警可以根据你们在本次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双方就赔偿达成协议,双方签字即可,如果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相应的损失。
6、股骨头骨折
第1个问题
股骨颈骨折分3种:头下型 颈干型 基底型
其中头下型最容易出现股骨头坏死,基底型最不容易出现股骨头坏死,颈干型
界于两者之间。
你爸爸属于哪型,你查看一下X光报告就知道,里面有描述,如果没描述,说明那医生是垃圾。
其实股骨头坏死不是由哪型骨折决定,而是由股骨头的营养血管是否断裂或损伤决定,只是头下型更容易损伤血管。
第2个问题
骨折固定用的钉大多分2类:可吸收钉 不可吸收钉
可吸收钉是用高分子碳纤维制作,价格昂贵,手术后不需要取出。
不可吸收钉为金属钢钉,多数为钛合金的,也有普通合金的,及其他合金的。
进口钛合金的钢钉,亲和性较好,不取出也可,
普通合金的钢钉一定要取出,
不知你爸用的是哪种钢钉,除可吸收钉外,其余钢钉对人来说,均是较强的异物,如果你爸用的是不可吸收钉,我的建议是: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