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面的足浴養生會所都是做些什麼的?
足浴、柔指清新、花式指壓、娛樂、餐飲、住宿
麻煩採納,謝謝!
2、我在一家足浴會所上班,裡面啥都有,做了一個月不想做了,被老闆知道
不用合同,就和老闆說要離職讓他把工資一次性給你結了,少一分錢都不行,就這么說就可以了。
光腳的還怕他穿鞋的,那個會所干凈啊,間接的告訴他如果不給工資就三天兩頭給當地派出所打電話舉報他們有某某不良活動。
他比你怕........
3、足福源足療怎麼樣
這是我家附近剛開的足療房。門面很小的一家小店,裡面就6個位置,3個足療師傅,論裝修,論店面,論硬體完全無法跟大店相比,但足療師傅的技術,我想說,完全!絲毫!不遜於大店裡的師傅!15元一次,修腳+泡腳+按摩共計40分鍾,100元8次,是不是太便宜了?但真的沒有「偷工減料」哇。我覺得三個足療師傅開店時候的思路還是對的,走百姓路線!不求高價,但求客源。我的天,這家店自從開業後,就天天客流不斷,每次去足療,都要等40多分鍾,因為要排隊哇!我覺得這三個師傅天天連休息的時間都沒有一直在按摩,累死了……而且他們的手指關節全都變形了,好可憐啊。賺個錢真不容易!
4、老公加了個養生會所的女人的微信和電話,我把她給刪除了,這次又發現他加上了,怎麼想的?
講怎麼處理家庭倫理道德的,或者讓他不要再去了,早做處理吧。看看劉友生善人的視頻吧要當心你老公感情出軌了,但不要吵架發火!可以當面問清楚
5、我家是開養生會所的。前幾天有個客人在我家店裡泡澡的時候意外死亡。 然後現在他身體送去檢驗了。我肯定
根據《民法通則》第132條的規定:「當事人百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這就是民法當中的公平原則。你們多多少少都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這中間還有別度的問題,比如,對方是什麼原因死的?警方是否介入調查?調查結果是什麼原因導致他死亡的?死者到你所開的養生會所接受服務,你們雙方已經形成服務合同關系,如果發現他有不適狀回況時應當及時提醒對方,或者通知其家屬,如果遇到緊急狀況應及時打120求救。以上的這些情況如果你沒有盡到應盡的義務,那麼你可能需要在此事件中答充承擔次要責任,而不是原來的公平責任。一般承擔次要責任需要承擔總賠付金額的30%左右。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