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生「年輕化」 保健品真的能保健康嗎?
保健品並不能保健康,不能指望吃保健品來彌補損失掉的健康,用它來代替有規律的作息和習慣;而且保健品不適用於所有人群,有的保健品甚至根本沒什麼用,只不過是誇張的宣傳罷了。

現在提到保健品,已經不是專屬於老年人的了,隨著許多年輕人精神的焦慮緊張,身體亞健康的人群年齡開始變小,甚至這些人已經成為了購買的主要力量。根據報告的數字顯示,90後所佔購買保健品的比利已經達到了25.01%;而不間斷購買和食用保健品的人甚至到了百分之21.9。

而我們經常沒有規律的吃飯,還有不運動,缺覺晚睡等不好的生活習慣都是對身體的不負責,即使吃再多的保健品也無法換回我們的健康。吃保健品並不意味著我們就是健康的,甚至它是起不到什麼作用的,只不過是誇張的宣傳,而且不是適合所有人群。其實保健品只是一種保健類的食品,它並不是葯物。它可以調理我們的身體,但是不適用於所有人群。它對我們的身體健康只是起到了一種輔助作用。要堅持早睡早起,有一個好的心情,每天到戶外運動,還有飲食方面也要營養搭配,才可以讓我們的身體健康。

透支了的身體,吃再多的保健品也無法彌補;保健品並不能成為我們可以虛耗身體健康的借口。所以我們要養成好的習慣,不要熬夜,飲食也有注意有規律和節制,每餐不要吃太多;還要每天堅持戶外運動;另外每年都要做體檢,讓我們對自己的身體狀況有一定的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對小夥伴有一定的幫助。
2、什麼是美容養生
3、驢肉養生效果是什麼
4、現在有營養保健觀念的人越來越多了,那什麼是營養醫學
營養醫學理論:疾病的本質是指細胞受損傷的過程,這個過程長為慢性疾病,這個過程短為急性疾病。治療是指修復損傷細胞的過程。營養一個細胞,減少一種疾病;缺乏一種營養,產生一種疾病。
第一章總論
第一節醫學
現今醫學分為傳統醫學、基於"生物-醫學模式"近代發展起來的西醫學。
中醫即中國傳統醫葯學,是形成於數千年前的中國,是建立在人們與疾病長期斗爭的經驗總結及陰陽五行、八綱臟腑辨證基礎上,運用樸素辯證法及思辨推理方法,認識機體、自然、疾病三者關系,而發展起來的一門以"功能人"包括功能臟器為概念的獨特的醫學哲學理論體系。在治療上,除了葯物外,還有針灸、推拿氣功、耳針等特殊療法,它是世界傳統醫學中較完善的一種醫學理論體系。它為人類尤其為中國人民健康和民族繁衍做出了巨大貢獻。
西醫學是最近三四百年來建立在解剖學、生物學及現代科學技術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門以"解剖人、肉體人"為概念的、新興的現代醫學科學理論體系。主要採用科學實驗方法,從宏觀到微觀,直至目前的分子基因層次水平,發展極為迅速,超過其它任何一門醫學科學,成為世界醫學史上的主流。
可見中西醫學,一個是以"功能人"為概念的獨特的哲學醫學理論體系,一個是以"解剖人、肉體人"為概念的新興的現代醫學科學理論體系,二者都不是以完整人為研究對象的科學,從理論上講二者都不是完整的,勢必影響各自發展。事實也證明這一切,中醫長期停滯不前、療效也不確實。西醫盡管發展到目前的基因分子層次,但疾病發病率居高不下,對絕大部分疾病發病原因認識不清、發病機理弄不明白,治療受到制約,在小小SARS、禽流感面前竟束手無策,在糖尿病、癌症、心腦血管疾病、尿毒症等相當多疾病面前更是不得不求助或藉助中醫治療。一個是療效不確實,一個是有些甚至相當多疾病無法治療,這就是中西醫學結合的緣由。然而,由於二者是兩套理論、兩股道上跑的車,風馬牛不相及,從理論上講就沒有結合的可能,只是形式上的融合罷了。故出現西醫對治療不了的疾病只好求助中醫,而中醫則往往採用西醫診斷中醫治療,以及中西治療法一塊用的局面。
總之,目前以中西醫學為主的世界各種醫學科學都存在不完整性的瑕疵,即都是以不完整的人為研究對象的醫學科學,故不能解決目前存在於中西醫學上一切疑難模糊問題,成為阻礙醫學科學前進的羈絆。的確,要解決目前存在於中西醫學上一切疑難模糊問題,顯然已完全超出了中西醫學所涉及的范疇,我們必須跳出中西醫學的理論框架,建立起一個新的醫學理論體系--東方醫學和西方醫學(即西醫)的融合而形成營養醫學。該體系所涉及的一切問題不管從廣度上,還是從深度上,都應該遠遠超過現有的中西醫學理論,並將現有中西醫學理論納入自己的理論框架范圍之內。
中醫和西醫是可以結合的,而它們的結合點就是營養醫學。西醫發展到今天已經偏離了它所應該遵循的自然規律的發展方向,臨床上各種所謂新特效葯層出不窮,但能治癒的病卻不多。病真的這么難治嗎?不是,是因為沒有遵循正確的方向。如果按照正確的方向去治療,我們身上所有的疾病幾乎都能治癒,包括冠心病、糖尿病這樣的被人們認為的"不治之症"。而這個正確的方向就是營養醫學。
西醫要想走正確的方向,就要回到營養醫學的軌道上,中醫要想大發展,也要走營養醫學的路,這樣,中西醫才能結合,而它們的結合點就是營養醫學。
第二節營養醫學
隨著科技發展、生活水準提升,許多文明病也應運而生。新世紀以來,各種慢性病肆虐全球,愈演愈烈,甚至超過"突飛猛進"的醫學所能追趕的程度,不僅患者受苦,也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根本問題在於細胞營養與代謝
美國參議院首先重視這個現象,於一九七五年成立了一個"營養問題特別委員會",集合美國人類生物科學各種領域的精英共同徹底的調查、探討,題目為:"營養與人類所必要的物質"。經過二年研究調查,該委員會發表長達五千頁以上的報告書,震撼了全美國及國際醫學、營養學界。報告書寫道:"……現代慢性病其實就是(細胞)代謝異常(損傷)的疾病,是起因於營養的代謝失衡。對於此種失衡,不能用應付細菌的方法治療,因為它是身體本身質變引起的疾病"。
從前的營養問題主要是熱量不足,現在的疾病問題則完全在於營養不均或不良。從前的醫學完全忽視了膳食與疾病的關連,此種對根本問題的忽視,可說是只有一隻眼睛的醫學。例如在美國醫學院,只有4%把營養課程當做必修科目;高達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的醫院,供應住院病人的飲食在營養學上是錯誤的,因此疾病沒有治好或延遲治癒的例子很多。因為20世紀特有的、偏頗的思考路線支配了醫學界,此種"擊退細菌、濫用抗生素"的醫學觀念,只會產生出不具有營養知識的醫師和面臨"超級細菌"的威脅;中國是抗生素使用大國,也是抗生素生產大國:年產抗生素原料大約21萬噸,出口3萬噸,其餘自用(包括醫療與農業使用),人均年消費量138g左右(美國僅13g)。
據2006-2007年度衛生部全國細菌耐葯監測結果顯示,全國醫院抗菌葯物年使用率高達74%。而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如此大規模地使用抗生素,在美英等發達國家,醫院的抗生素使用率僅為22%-25%。中國的婦產科長期以來都是抗生素濫用的重災區,上海市長寧區中心醫院婦產科多年的統計顯示,目前青黴素的耐葯性幾乎達到100%。而中國的住院患者中,抗生素的使用率則高達70%,其中外科患者幾乎人人都用抗生素,比例高達97%。
另據1995-2007年疾病分類調查,中國感染性疾病佔全部疾病總發病數的49%,其中細菌感染性佔全部疾病的18%-21%,也就是說80%以上屬於濫用抗生素,每年有8萬人因此死亡。這些數字使中國成為世界上濫用抗生素問題最嚴重的國家之一。
遺憾的是,醫學界不僅沒有發覺到其片面性,還以為那就是非常進步的近代醫學,以致往往只掌握了疾病的一面而不是全面。美國"分子矯正醫學會"會長雷沙醫學博士說:"從前的醫學只是以醫葯勉強抑制疾病,是一種欺瞞世人的手段;實際上,只要人體細胞擁有良好的生態及正常、均衡的營養,基本上是不會患疾病的"。未來顯然要考慮到"細胞"的"營養"及"代謝"問題,這才是人類的最新醫學--營養醫學。
營養醫學是一門比較新的學問,整合了中醫學、西醫學及臨床營養學,研究營養素與疾病預防、治療的關系。營養醫學是現代醫學、細胞生物學、生物化學、營養學、中醫學中的養生學等學科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所產生的一個交叉學術領域的綜合學科。它不但有很強的理論性,而且與醫療實踐結合非常緊密。在這一領域葯物和營養得到高度的辯證的統一,營養醫學是現在乃至將來疾病治療的非常重要的一門新興學科。必將會迎來醫學界一場革命。
營養醫學強調的是整體醫學、預防醫學,是釜底抽薪清除病因的(治本)醫學和養生學。對於很多疑難病、慢性病,甚至西醫普遍認為的不治之症,具有良好的對策和效果。通過十幾年的臨床實踐,患者達數萬人之多,並涉及多種西醫認定的不治之症,顯示出非凡的療效,證實了這一新理論的正確性。
營養醫學的理論和實踐,不但可以同時理解中醫和西醫的生理學、病理學,為深入理解傳統中醫學奧妙開辟了新思路,對大部分過去用現代醫學無法解釋或認為是不治之症的許多病症,通過營養醫學的新理論、新發現的啟示下,得到了非常圓滿的解釋,並找到了切實可行的治療方法。對目前醫學所遇到的困境預示了新出路,更為人類未來健康、防病治病帶來新希望。
營養醫學的理論認為:疾病的本質是人體細胞受損傷的過程,治療的過程實際上是受損傷細胞修復的過程。所以,均衡營養一個細胞,預防一個疾病;缺乏一種營養素,產生一種疾病。營養素的運動和更新,是恢復人體細胞功能的根本方法。因為它們的運動,撞擊了周圍的細胞,從而補充細胞營養、激活、改善細胞的活力。故要使細胞功能恢復,必須及時補充均衡的營養來激活細胞,改善細胞生存的內外環境,改變其周圍營養的濃度與壓力。人體內營養的運動規律,是壓力高的向壓力低的方向運動,濃度高的向濃度低的方向疏散。營養運行特點:是細胞外的營養向上行,細胞內的實體物質向下行。在升降的運行中,細胞與營養的撞擊,是細胞運動的動力之一。
人體內空間是細胞運動、營養素調節的場地,只有這些空間純凈,營養素流通順暢,人體才能回歸自然,恢復和保持健康。細胞的運動與細胞的周圍環境有密切關系,細胞周圍空間營養的壓力與濃度的變化,直接影響細胞的開合與輻射。周圍空間營養濃度越高,壓力越大,其細胞內的物質越積聚,即形成傳統中醫所謂的氣血淤滯,它是造成細胞功能失調的主要因素。臟腑疾病的起因是物質、營養不能疏散,從而形成淤滯所致,即氣血不通而形成疾病。
營養是生命的物質基礎,也是治療疾病和健康長壽的保證。"醫食同源,葯食同根",說明營養和葯物有異曲同工之處。合理均衡的營養可以提高人體預防疾病的能力,減少並發症,促進疾病的康復。在醫學模式發生變化的今天,營養的治療作用越來越顯得重要。科學、合理、及時、均衡的營養治療,是臨床綜合治療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提高臨床醫治水平、恢復機體組織細胞功能起決定性的重要作用。
5、我國關於養生領域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盡量比較新的
保健食品管理法規
第一條 為加強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保證保健食品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下稱《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
第三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以下簡稱衛生部)對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說明書實行審批制度。
第二章 保健食品的審批
第四條 保健食品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 經必要的動物和/或人群功能試驗,證明其具有明確、穩定的保健作用;
(二) 各種原料及其產品必須符合食品衛生要求,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
(三) 配方的組成及用量必須具有科學依據,具有明確的功效成分。如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不能明確功效成分,應確定與保健功能有關的主要原料名稱;
(四) 標簽、說明書及廣告不得宣傳療效作用。
第五條 凡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須經衛生部審查確認。研製者應向所在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初審同意後,報衛生部審批。衛生部對審查合格的保健食品發給《保健食品批准證書》, 批准文號為「衛食健字()第 號」。獲得《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食品准許使用衛生部規定的保健食品標志(標志圖案見附件)。
第六條 申請《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時,必須提交下列資料:
(一) 保健食品申請表;
(二) 保健食品的配方、生產工藝及質量標准;
(三) 毒理學安全性評價報告;
(四) 保健功能評價報告;
(五) 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單,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檢驗方法、穩定性試驗報告。因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不能明確功效成分的,則須提交食品中與保健功能相關的主要原料名單;
(六) 產品的樣品及其衛生學檢驗報告;
(七) 標簽及說明書(送審樣);
(八) 國內外有關資料;
(九) 根據有關規定或產品特性應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七條 衛生部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分別成立評審委員會承擔技術評審工作,委員會應由食品衛生、營養、毒理、醫學及其它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
第八條 衛生部評審委員會每年舉行四次評審會,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月召開。經初審合格的全部材料必須在每季度第一個月底前寄到衛生部。衛生部根據評審意見,在評審後的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衛生部評審委員會對申報的保健食品認為有必要復驗的,由衛生部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復驗費用由保健食品申請者承擔。
第九條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作者共同申請同一保健食品時,《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共同署名,但證書只發給所有合作者共同確定的負責者。申請時,除提交本辦法所列各項資料外,還應提交由所有合作者簽章的負責者推薦書。
第十條 《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持有者可憑此證書轉讓技術或與他方共同合作生產。轉讓時,應與受讓方共同向衛生部申領《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副本。申領時,應持《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並提供有效的技術轉讓合同書。《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副本發放給受讓方,受讓方無權再進行技術轉讓。
第十一條 已由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生產經營的葯品,不得申請《保健食品批准證書》。
第十二條 進口保健食品時,進口商或代理人必須向衛生部提出申請。申請時,除提供第六條所需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出產國(地區)或國際組織的有關標准,以及生產、銷售國(地區)有關衛生機構出具的允許生產或銷售的證明。
第十三條 衛生部對審查合格的進口保健食品發放《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取得《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產品必須在包裝上標注批准文號和衛生部規定的保健食品標志。
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憑《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進行檢驗,合格後放行。
第三章 保健食品的生產經營
第十四條 在生產保健食品前,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向所在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同意並在申請者的衛生許可證上加註「????保健食品」的許可項目後方可進行生產。
第十五條 申請生產保健食品時,必須提交下列資料:
(一) 有直接管轄權的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
(二) 《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正本或副本;
(三) 生產企業制訂的保健食品企業標准、生產企業衛生規范及制訂說明;
(四) 技術轉讓或合作生產的,應提交與《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持有者簽定的技術轉讓或合作生產的有效合同書;
(五) 生產條件、生產技術人員、質量保證體系的情況介紹;
(六) 三批產品的質量與衛生檢驗報告。
第十六條 未經衛生部審查批準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義生產經營;未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的企業,不得生產保健食品。
第十七條 保健食品生產者必須按照批準的內容組織生產,不得改變產品的配方、生產工藝、企業產品質量標准以及產品名稱、標簽、說明書等。
第十八條 保健食品的生產過程、生產條件必須符合相應的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或其它有關衛生要求。選用的工藝應能保持產品的功效成分的穩定性。加工過程中功效成分不損失,不破壞,不轉化和不產生有害的中間體。
第十九條 應採用定型包裝。直接與保健食品接觸的包裝材料或容器必須符合有關衛生標准或衛生要求。包裝材料或容器及其包裝方式應有利於保持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穩定。
第二十條 保健食品經營者采購保健食品時,必須索取衛生部發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
采購進口保健食品應索取《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復印件及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
第四章 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及廣告宣傳
第二十一條 保健食品標簽和說明書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要求,並標明下列內容:
(一) 保健作用和適宜人群;
(二) 食用方法和適宜的食用量;
(三) 貯藏方法;
(四) 功效成分的名稱及含量。因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不能明確功效成分的,則須標明與保健功能有關的原料名稱;
(五) 保健食品批准文號;
(六) 保健食品標志;
(七) 有關標准或要求所規定的其它標簽內容。
第二十二條 保健食品的名稱應當准確、科學,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號及誇大或容易誤解的名稱,不得使用產品中非主要功效成分的名稱。
第二十三條 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和廣告內容必須真實,符合其產品質量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癒的宣傳。
第二十四條 嚴禁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第二十五條 未經衛生部按本辦法審查批準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義進行宣傳。
第五章 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 根據《食品衛生法》以及衛生部有關規章和標准,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保健食品的監督、監測及管理。衛生部對已經批准生產的保健食品可以組織監督抽查,並向社會公布抽查結果。
第二十七條 衛生部可根據以下情況確定對已經批準的保健食品進行重新審查:
(一) 科學發展後,對原來審批的保健食品的功能有認識上的改變;
(二) 產品的配方、生產工藝、以及保健功能受到可能有改變的質疑;
(三) 保健食品監督監測工作需要。
經審查不合格者或不接受重新審查者,由衛生部撤銷其《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合格者,原證書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一般衛生監督管理,按照《食品衛生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罰 則
第二十九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食品衛生第四十五條進行處罰。
(一) 未經衛生部按本辦法審查批准,而以保健食品名義生產、經營的;
(二) 未按保健食品批准進口,而以保健食品名義進行經營的;
(三) 保健食品的名稱、標簽、說明書未按照核准內容使用的。
第三十條 保健食品廣告中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宣傳的,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衛生部《食品廣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一條 違反《食品衛生法》或其它有關衛生要求的,依照相應規定罰。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保健食品標准和功能評價方法由衛生部制訂並批准頒布。
第三十三條 保健食品的功能評價和檢測、安全性毒理學評價由衛生部認定的檢驗機構承擔。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衛生部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1996年6月1日起實施,其它衛生管理辦法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保健食品廣告的審查,規范保健食品廣告審查行為,依據《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第412號令)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指導和監督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保健食品廣告的審查。
縣級以上(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轄區內審查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發布情況進行監測。
第三條發布保健食品廣告的申請人必須是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文件的持有者或者其委託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申請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其他法人、經濟組織或公民作為保健食品廣告的代辦人。
第四條國產保健食品廣告的發布申請,應當向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文件持有者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
進口保健食品廣告的發布申請,應當由該產品境外生產企業駐中國境內辦事機構或者該企業委託的代理機構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
第五條申請發布保健食品廣告,應當提交以下文件和資料:
(一)《保健食品廣告審查表》(附表1);
(二)與發布內容一致的樣稿(樣片、樣帶)和電子化文件;
(三)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文件復印件;
(四)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五)申請人和廣告代辦人的《營業執照》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有委託關系,應提交相關的委託書原件;
(六)保健食品的質量標准、說明書、標簽和實際使用的包裝;
(七)保健食品廣告出現商標、專利等內容的,必須提交相關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八)其他用以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的有關文件;
(九)宣稱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真實性的聲明。
提交本條規定的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的簽章。
第六條保健食品廣告發布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七條國務院有關部門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保健食品,其廣告申請不予受理。國務院有關部門清理整頓已經取消的保健功能,該功能的產品廣告申請不予受理。
第八條保健食品廣告中有關保健功能、產品功效成份/標志性成分及含量、適宜人群、食用量等的宣傳,應當以國務院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說明書內容為准,不得任意改變。
保健食品廣告應當引導消費者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出現下列情形和內容:
(一)含有表示產品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
(二)含有使用該產品能夠獲得健康的表述;
(三)通過渲染、誇大某種健康狀況或者疾病,或者通過描述某種疾病容易導致的身體危害,使公眾對自身健康產生擔憂、恐懼,誤解不使用廣告宣傳的保健食品會患某種疾病或者導致身體健康狀況惡化;
(四)用公眾難以理解的專業化術語、神秘化語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語言等描述該產品的作用特徵和機理;
(五)利用和出現國家機關及其事業單位、醫療機構、學術機構、行業組織的名義和形象,或者以專家、醫務人員和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
(六)含有無法證實的所謂「科學或研究發現」、「實驗或數據證明」等方面的內容;
(七)誇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擴大適宜人群范圍,明示或者暗示適合所有症狀及所有人群;
(八)含有與葯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或者藉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療的作用。
(九)與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葯品、醫療器械等產品進行對比,貶低其它產品;
(十)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宣傳的;
(十一)宣稱產品為祖傳秘方;
(十二)含有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等內容的;
(十三)含有「安全」、「無毒副作用」、「無依賴」等承諾的;
(十四)含有最新技術、最高科學、最先進製法等絕對化的用語和表述的;
(十五)聲稱或者暗示保健食品為正常生活或者治療病症所必需;
(十六)含有有效率、治癒率、評比、獲獎等綜合評價內容的;
(十七)直接或者間接慫恿任意、過量使用保健食品的。
第九條不得以新聞報道等形式發布保健食品廣告。
第十條保健食品廣告必須標明保健食品產品名稱、保健食品批准文號、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保健食品標識、保健食品不適宜人群。
第十一條保健食品廣告中必須說明或者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葯物」的忠告語;電視廣告中保健食品標識和忠告語必須始終出現。
第十二條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以及廣告內容進行審查,並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的決定。
對審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廣告申請,發給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同時將《保健食品廣告審查表》抄送同級廣告監督機關備案。
對審查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廣告申請,應當將審查意見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並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審查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審查表》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認為審查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與法定要求不符的,應當責令原審批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予以糾正。
第十四條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有效期為一年。
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有效期屆滿,申請人需要繼續發布廣告的,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重新提出發布申請。
第十五條經審查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需要改變其內容的,應向原審批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重新審查。
保健食品的說明書、質量標准等廣告審查依據發生變化的,廣告主應當立即停止發布,並向原審批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重新審查。
第十六條經審查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審批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調回復審:
(一)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認為原審批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內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二)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建議進行復審的。
第十七條經審查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審批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收回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
(一)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文件被撤銷的;
(二)保健食品被國家有關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的;
(三)廣告復審不合格的。
第十八條擅自變更或者篡改經審查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內容進行虛假宣傳的,原審批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申請人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收回該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
第十九條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發布保健食品廣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行政許可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申請人通過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的,由審批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行政許可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的撤銷或者收回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的決定,應當報送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並抄送同級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備查,同時向社會公告處理決定。
第二十二條(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有違法發布保健食品廣告行為的,應當填寫《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移送通知書》(附表2),移送同級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查處。
在廣告審批地以外發布擅自變更或者篡改審查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的,廣告發布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填寫《違法保健食品廣告處理通知書》(附表3),原審批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違法保健食品廣告公告制度,定期發布《違法保健食品廣告公告》並上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定期對《違法保健食品廣告公告》進行匯總。《違法保健食品廣告公告》應當同時抄送同級廣告監督管理機關。
第二十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審查職責的,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並按照有關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理。
第二十五條在保健食品廣告審查過程中,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違反本辦法規定給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給予賠償。
第二十六條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為「X食健廣審(X1)第X2號」。其中「X」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簡稱;「X1」代表視、聲、文;「X2」由十位數字組成,前六位代表審查的年月,後4位代表廣告批準的序號。
6、想學習一些養生的知識,應該如何做起?
在生活中有「心」就可以逐漸積累很多的生活常識以及養生知識,養生的知識也要注意一些了解渠道是否可信, 不能盡信,要結合常識來辨別一些養生知識的真假!
7、中醫養生與美容美發哪個更有前景
我覺得是百中醫養生會有前景一點。
我現在的興趣就是中醫養生,其實養生覆蓋眾多人群,度是不會處於低迷狀態的,而化妝師始終只是一個外在的行業,也許等會化妝的人群越來越多了之後,化妝師的前景就不可觀回了,不過還是看自答己的興趣所在,要是自己有興趣就會做得很好。。。
加油吧。。。
8、如何養生
9、養生鍋可以煮哪些東西
你只說知對了一點兒,應該說壓力鍋只是真空養生鍋的其一功能。聚火juho 真空養生鍋可以用「集萬千寵愛」來形容了。它不僅擁有免火再煮鍋的「關火後能繼道續沸騰」的功能,且沸騰時間更長;同時,它也是一個炒鍋、一個無煙不粘鍋內、一個保鮮鍋、一個壓力鍋,一個火鍋,一個氣電兩用的節能鍋、、、、聚火真空養生鍋容,你可以百度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