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開車和騎自行車的相撞,不是我全責,事故當天我待傷者去醫院檢查,醫生給出傷情,是軟組織損傷,沒住院
不用管他,他願意到哪就到哪,有保險公司你怕啥
2、開車撞人,未骨折,軟組織挫傷。住院2周後痊癒。車險買得太平洋全險。醫療費全部墊付,能申請保險公司賠付
憑交通事故認定書和傷者醫葯費單據以及誤工收入證明等材料,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在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的投保額度內進行賠付。
3、交通事故中軟組織損傷沒有住院如何賠付?
1、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傷者只是軟組織損傷沒有住院治療的,一般應賠償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營養費等費用。
2、如果對方為機動車且負有事故責任的,則因賠償金額較小,可由對方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內全額進行賠償。
3、如果協商不成的,則傷者可以向法院起訴對方及其保險公司要求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你好交通事故 我全責 對方是一個80歲的老太太去醫院檢查了一下軟組織挫傷沒有住院
交通事故賠償一般包括以下項目:
受害人受傷未致殘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5、孩子被一惡劣大人打了,診斷軟組織挫傷,沒住院沒做鑒定、起訴可以要求那些費用?孩子10歲有精神損失費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計算費用,還沒拘留的話,可以私了讓對方多給錢不追究對方治安處罰責任,讓對方不被拘留。還可以讓孩子看心理醫生,心理醫生收費挺多的。還有孩子(未成年人)不存在誤工費,也沒有誤課費,司法實踐里一般是在護理費上多算,傷得比較重護理費算兩份,大人一般一份,傷得不重護理費算一份,大人一般沒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6、交通事故中我無責輕傷,縫了兩針多處軟組織挫傷沒有住院,在家休養了20天,能申請對方什麼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既來然交警源認定你無過錯無責任,你在醫院的醫療票據,醫生開具的在家修養的診斷結果,這些都是對方理賠的憑證對方保險公司會根據醫院的票據,和你本人月收入的平均水平給予你務工補償。其他補償你們可以協商。
7、交通事故造成軟組織損傷,沒有住院
你沒有多大勝算,首先你自己沒有住院就意味著你棄權很多對自己有利的地方。再說軟組織損傷還不好定性大小。對方全險全責是對方的事,你沒有做到維權那就是你自己放棄了很多追償權益。哪怕實際情況你沒有住院,最起碼你都要辦理住院手續,要康復為止再辦理出院手續,起碼你自己有一手資料和證據。包括醫生建議用葯住院費用清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