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頭皮血腫,腦震盪,軟組織挫傷算輕傷還輕微傷
法醫鑒定,車禍輕傷輕微傷又沒區別,至少得重傷才有刑事責任
2、交通事故,造成軟組織挫傷,屬於輕傷嗎,賠償該怎麼賠
交通事故,造成軟組織挫傷不屬於輕傷,肇事者應當判處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
3、交通事故,我全責,對方軟組織挫傷,已經賴在醫院十幾天,要求除所有醫葯費外,另外索要6000元補償
是軟組織挫傷,是無法達到輕傷級別的,甚至也無法達到輕微傷級別,而對方沒有誠意進行處理,你可以讓對方到法院起訴處理,這屬於民事訴訟,不會影響你的工作和前途。而法院如果調解無效,也會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裁定,如果只是軟組織挫傷,不會超出這個賠償數額
4、交通事故,只是軟組織受傷,沒有骨折,需要做法醫鑒定嗎
根據法律規定,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應當及時報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責任認定,同時要結合法醫傷情鑒定結果由肇事方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在實踐中,如果傷勢輕微且受害人拒絕傷情鑒定的,可在公安機關主持下由雙方協商賠償事宜。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條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一)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
(二)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
(三)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四)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五)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六)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七)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嫌疑的
(八)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並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五項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可以在報警後,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停車位置,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處理。
第十四條 具有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情形,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填寫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並共同簽名。損害賠償協議書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等內容。
第十五條 對僅造成人員輕微傷或者具有本規定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八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財產損失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處理。
5、交通事故造成軟組織損傷行能受限能做上鑒定嗎?
交通事故造成軟組織損傷進行法醫鑒定,一般達不到輕傷程度。
法醫鑒定是司法程序中有關技術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運用醫學、生物學、人類學及物理、化學等方面的知識對與人身有關的活體、屍體及生物物證等的檢驗鑒定工作,從而取得死亡原因、傷害程度、凶器種類、血型分析、事實確認等結論性意見。法醫鑒定結論是三大訴訟法的重要證據種類,由於其與人身密切相關,決定了法醫鑒定在訴訟和非訴訟活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體表標准:
5.11.1 重傷二級
a)挫傷面積累計達體表面積30%。
b)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0cm以上。
5.11.2 輕傷一級
a)挫傷面積累計達體表面積10%。
b)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0.0cm以上。
c)撕脫傷面積100.0cm2以上。
d)皮膚缺損30.0cm2以上。
5.11.3 輕傷二級
a)挫傷面積達體表面積6%。
b)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c)撕脫傷面積50.0cm2以上。
d)皮膚缺損6.0cm2以上。
5.11.4 輕微傷
a)擦傷面積2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15.0cm2以上。
b)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c)咬傷致皮膚破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