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人全身軟組織挫傷,面部大面積抓傷,屬於輕傷嗎
毆打或者故意傷害他人,報警後,由法醫進行鑒定,並根據鑒定結論和具體情節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如果構成輕傷的,根據《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同時打人者積極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並得到受害方諒解的,可依法從輕處罰 。
2、臉上被抓傷怎樣看是否傷到真皮層
這要看你是什麼抓傷的,如果只是發紅疼痛,一般問題不大,慢慢就長好了。
3、面部被她人抓傷多處,頭部被硬物砸腫,壓痛,三個月過去了,面部留下幾處疤痕,能鑒定成輕微傷嗎?
3個月過去了應該是沒有可能了吧。輕微傷是肯定的輕微傷,但是你這個需要當時報警處理。由警方開具驗傷證明,再到指定的醫院,進行傷情檢查,在拿著醫院的證明,警察帶你去指定的鑒定機構認定。最終才會被認可的啊(⊙o⊙)你這都幾個月過去了,無法在證明你的傷情是被對方打造成的了啊(⊙o⊙)
4、抓傷算輕微傷害嗎
輕微傷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抓傷人不能憑主觀判斷,要根椐抓傷的部位和傷情由法醫鑒定結論為准。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規定,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為輕微傷,具體鑒定原則為:
4.1.1 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以致傷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並發症或者後遺症為依據,全面分析,綜合鑒定。
4.1.2 對於以原發性損傷及其並發症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當時傷情為主,損傷的後果為輔,綜合鑒定。
4.1.3 對於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的後果為主,損傷當時傷情為輔,綜合鑒定。
5、抓破臉能做出輕微傷嗎
抓破臉這個描述太過簡略。
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0c㎡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
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
面部軟組織創。
以上3個條件,滿足其中任何一條就能構成輕微傷。
6、把別人臉部劃傷了,什麼程度是輕傷
把他人臉撓傷一般不算輕傷,屬於輕微傷。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規定:輕微傷
a)面部軟組織創。
b)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
c)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0cm2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
d)眶內壁骨折。
e)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後影響外觀。
f)耳廓創。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頜骨額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
j)牙齒脫落或者缺損;牙槽突骨折;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動1枚以上。
7、面部被人抓掉一塊皮約一厘米構成輕微傷嗎
面部被人抓掉一塊皮約一厘米不構成輕微傷。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規定:
5.2.5 輕微傷
a)面部軟組織創。
b)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
c)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0cm2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
d)眶內壁骨折。
e)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後影響外觀。
f)耳廓創。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頜骨額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
j)牙齒脫落或者缺損;牙槽突骨折;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動1枚以上。
8、面部抓傷創口長五厘米,是輕傷么
根據《人體輕傷鑒定標准》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
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後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9、在法律上怎麼判定臉部傷害?抓傷算不算毀容呢? 請各位幫忙了~!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對人體損傷的程度分級:
5.2.1 重傷一級
a)容貌毀損(重度)。
5.2.2 重傷二級
a)面部條狀瘢痕(50%以上位於中心區),單條長度10.0cm以上,或者兩條以上長度累計15.0cm以上。
b)面部塊狀瘢痕(50%以上位於中心區),單塊面積6.0cm2以上,或者兩塊以上面積累計10.0cm2以上。
c)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顯著色素異常,面積累計達面部30%。
d)一側眼球萎縮或者缺失。
e)眼瞼缺失相當於一側上眼瞼1/2以上。
f)一側眼瞼重度外翻或者雙側眼瞼中度外翻。
g)一側上瞼下垂完全覆蓋瞳孔。
h)一側眼眶骨折致眼球內陷0.5cm以上。
i)一側鼻淚管和內眥韌帶斷裂。
j)鼻部離斷或者缺損30%以上。
k)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50%以上。
l)口唇離斷或者缺損致牙齒外露3枚以上。
m)舌體離斷或者缺損達舌系帶。
n)牙齒脫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o)損傷致張口困難Ⅲ度。
p)面神經損傷致一側面肌大部分癱瘓,遺留眼瞼閉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q)容貌毀損(輕度)。
(9)被抓傷會傷到面部軟組織么擴展資料:
具體傷害程度需要經過司法鑒定結論確定。
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標准可依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如果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據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具體體現在第17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