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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部軟組織嚴重缺失剩下骨頭

發布時間:2020-09-12 22:27:55

1、我女朋友小時候出了點事故,導致左腳腳前掌部分缺失,只剩下腳後跟。現在她26歲了,有點瘸腳,咨詢假肢

是因為掌握不了平衡吧。
可以在鞋子上下功夫,讓你女朋友走路前傾時左腳找到支撐點就行了。
女孩子腳長沒了該多痛苦阿,你是好樣的,好好對她,相信她一定很愛你。
去你們當地的大醫院骨科或者門診咨詢一下假肢的有關信息。
然後你也在她穿的鞋子上下點功夫做幾個小裝置,讓她走路時能有著力點。
不然裝上假肢剛開始還是會別扭的。

2、我是受了工傷的,造成了左腳小腿截肢,右腳部分腳趾缺失,只剩下一個大拇指還是骨折接好了的,右腳是進行

大約四級或者五級傷殘,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結論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5.4四級

5,4.1定級原則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或無生活自理障礙。
5.4.2四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4.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四級。
13)一側膝以下缺失,另一側前足缺失;
14)一側膝以上缺失;
15)一側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難;
5.5五級

5.5.1定級原則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5.2五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5.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五級。
17)雙前足缺失或雙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8)雙跟骨足底軟組織缺損瘢痕形成,反復破潰;
19)一髖(或一膝)功能完全喪失;
20)四肢大關節之一人工關節術後遺留重度功能障礙;
21)一側膝以下缺失;

3、右足嚴重畸形,第二趾骨截止能評幾級傷殘

輕度運動障礙,屬於六級傷殘。
法律依據: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GB/T 16180-2014)》
六級傷殘
1)輕度智能損傷;

2)精神病性症狀影響職業勞動能力者;
3)三肢癱肌力4級;
4)截癱雙下肢肌力4級伴輕度排尿障礙;
5)雙手全肌癱肌力4級;
6)雙足部分肌癱肌力≤2級;
7)單足全肌癱肌力≤2級;
8)輕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9)不完全性失語;
10)面部重度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
11)面部瘢痕或植皮≥1/3;
12)全身瘢痕面積≥40%;
13)撕脫傷後頭皮缺失1/5以上;
14)脊柱骨折後遺小於30°畸形伴根性神經病(神經電生理檢查不正常);
15)單純一拇指完全缺失,或連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16)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
17)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18)除拇指外其餘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19)一側踝以下缺失;
20)一側踝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1)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並有肢體短縮100px以上;
22)一前足缺失,另一足僅殘留拇趾;
23)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5趾畸形,功能喪失;
24)一足功能喪失,另一足部分功能喪失;
25)一髖或一膝關節伸屈活動達不到0°~90°者;
26)單側跟骨足底軟組織缺損瘢痕形成,反復破潰;
27)一眼有或無光感,另一眼矯正視力≥0.4;
28)一眼矯正視力≤0.05,另一眼矯正視力≥0.3;
29)一眼矯正視力≤0.1,另一眼矯正視力≥0.2;
30)雙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48%(或半徑≤30°);
31)第Ⅳ或第Ⅵ對腦神經麻痹,或眼外肌損傷致復視的;
32)雙耳聽力損失≥71dB;
33)雙側前庭功能喪失,睜眼行走困難,不能並足站立;
34)單側或雙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Ⅲ°;
35)一側上頜骨缺損1/4,伴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10 cm2;
36)面部軟組織缺損>20 cm2,伴發涎瘺;
37)舌缺損>1/3,但<1/2;
38)雙側顴骨並顴弓骨折,伴有開口困難Ⅱ°以上及顏面部畸形經手術復位者;
39)雙側下頜骨髁狀突頸部骨折,伴有開口困難Ⅱ°以上及咬合關系改變,經手術治療者;
40)一側完全性面癱;
41)肺葉切除並肺段或楔形切除術;
42)肺葉切除並支氣管成形術後;
43)支氣管(或氣管)胸膜瘺;
44)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45)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
46)胃切除2/3;
47)小腸切除1/2,包括回盲部;
48)肛門外傷後排便輕度障礙或失禁;

4、足部軟組織挫傷,有一年多了,但還是有時好,有時壞

堅持治療永不放棄,定期檢查對症治療。

5、我女兒六歲,去年出車貨腳背大面積軟組織缺失,先是覆蓋了一層人工真皮,表面做了植皮手術,現在疤痕增生

你掛號問問醫生,至少醫生可以按目前情況給你提出意見的,可別去比較黑的醫院

6、如果人的手腕上的一根骨頭砍斷與腳膝蓋的軟組織砍斷了是屬於輕傷還是重傷

你得具體到 砍到 多深 多長 多大面積 你說的太不夠具體了

而且 你最好把當時過程說一下 這樣 能從情節上分析

用的什麼凶器 什麼起因 在何種條件下 何處作案 作案人是什麼樣的人 被害者又是樣的人

最好說的詳細點

估計你這樣十有八九是輕傷
以下是為你摘取的 刑法里對輕傷的 解釋

輕傷害:
量刑標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鑒定標准:
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依據。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擔任;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託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

鑒定人有權了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驗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

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律規定。

第二章 頭頸部損傷

第五條 帽狀腱膜下血腫;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cm2(兒童達10cm2);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cm2(兒童達5cm2)。

第六條 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8cm,兒童達6cm;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cm,兒童達4cm。

第七條 顱骨單純性骨折。

第八條 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

第九條 眼損傷

(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單純性骨折;

(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

(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後視力減退1個級別。

視野輕度缺損

(六) 外傷性斜視。

第十條 鼻損傷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

(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條 耳損傷

(一)耳部損傷致明顯變形;一側耳廓缺損達一耳的10%,或者兩側耳廓缺損累計達一耳的15%;

(二) 外傷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損傷致外耳道狹窄;

(四) 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db,兩耳聽力減退達30db。

第十二條 口腔損傷

(一) 口唇損傷影響面容.發音或者進食;

(二) 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

(三) 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 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

第十三條 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顳下頜關節損傷致張口度(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於3cm。

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cm(兒童達3cm),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cm(兒童達4cm)或者頜面部穿透創。

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後留有明顯疤痕,單條長3cm或者累計長度達4cm;單塊面積2cm2或者累計面積達3cm2;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cm2。

第十六條 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條 頸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5cm或者累計創口長度達8cm。

未達到上款規定但有運動功能障礙的。

第十八條 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徵象的。

第十九條 頸部損傷傷及甲狀腺、咽喉、氣管或者食管的。

第三章 肢體損傷

第二十條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6%以上。

第二十一條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cm(兒童達8cm)或者創口累計總長度達15cm(兒童達12cm)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第二十二條 皮膚外傷性缺損須植皮的。

第二十三條 手外傷

(一)1節指骨(不含第二至第五末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

(二) 缺失半個指節;

(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

(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條 足損傷

(一)2節趾骨骨折;

(二)缺失1個趾節;

(三)跖骨2節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骨折或者跖跗關節脫位。撕脫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第二十六條 肢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後瘢痕攣縮致關節功能障礙。

第四章 軀幹部和會陰部損傷

第二十七條 軀幹部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第二十八條 軀幹部創口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九條 軀幹部穿透創未傷及內臟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經的。

第三十條 胸部損傷引起氣胸、血胸或者較大面積的單純性皮下氣腫,未出現呼吸困難。

第三十一條 胸部受擠壓,出現窒息徵象。

第三十二條 肩胛骨、鎖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鎖關節或者肩鎖關節脫位。

第三十三條 肋骨骨折(一處單純性肋骨線性骨折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性乳房損傷導致一側乳房明顯變形或者部分缺失;一側乳房乳腺導管損傷。

第三十五條 腹部閉合性損傷確證胃、腸、肝、脾或者胰挫傷。

第三十六條 外傷性血尿(顯微鏡檢查紅細胞>10/高倍視野)持續時間超過2周。

第三十七條 會陰部軟組織挫傷達10cm2(兒童酌減)或者血腫2周內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條 陰莖挫傷致排尿困難;陰莖部分缺損、畸形;陰囊撕脫傷、陰囊血腫、鞘膜積血;一側睾丸脫位、扭轉或者萎縮。

第三十九條 會陰、陰囊創口長度達2cm;陰莖創口長度達1cm。

第四十條 外傷性肛裂、肛瘺或者肛管狹窄。

第四十一條 陰道撕裂傷、子宮或者附件損傷。

第四十二條 損傷致孕婦難免流產。

第四十三條 外傷性脊柱骨折或者脫位;外傷性椎間盤突出;外傷影響脊柱功能,短期內難以恢復的。

第四十四條 骨盆骨折。

第五章 其他損傷

第四十五條 燒、燙傷

(一) 燒燙傷占體表面積

淺二度5%以上(兒童3%以上);

深二度2%以上(兒童1%以上);

三度0.1%以上。

(二) 頭、手、會陰部二度以上燒燙傷,影響外形、容貌或者活動功能的。

(三) 呼吸道燒燙傷。

第四十六條 凍傷比照本標准相關條文。

第四十七條 電燒傷當時伴有意識障礙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條 損傷致異物存留深部軟組織內。

第四十九條 各種損傷出血出現休克前期症狀體征的。

第五十條 多部位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第五十一條 多部位軟組織創傷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五十二條 其他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損傷,致人體組織、器官結構輕度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的比照本標准相關條文。

第六條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多種損傷均未達本標準的,不能簡單相加作為輕傷。若有三種(類)損傷均接近本標準的可視具體情況,綜合評定。

第五十四條 本標准所定的各種數據冠有「以上」或者「以上」的均含有本數。

第五十五條 本標准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法醫學鑒定。

第五十六條 本標准自1990年7月1日起試行。

7、腳踝的軟組織葳傷了?

你應該是踝部肌腱軟組織損傷,這種損傷比較難修復,你可以用濃鹽水浸泡踝部來消腫,只能適當活動一下,切不可過度運動,否則造成二次損傷。睡覺時足部墊高

8、足部慢性軟組織損傷會致終生殘疾么?

慢性的損傷,並不會導致出現殘疾,但是慢性損傷恢復起來比較困難,需要時間也比較長,首先你平時要注意避免長時間行走,避免長時間站立,好好休養,另外進行熱敷按摩處理,改善循環,有助於恢復,還可以應用對症止痛葯物,都有助於症狀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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