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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評定脊柱

發布時間:2020-12-05 01:36:08

1、脊柱側彎能辦殘疾證嗎

有網友問:脊柱側彎手術後算殘疾人嗎?如何算那請問是幾級殘疾?在此,我將我在當地殘聯做義務專職委員所了解的有關殘疾人的優惠政策和程序做個介紹:
首先,脊柱側彎患者無任術前還是術後都可以辦殘疾證,我知道,很多人因不知道殘疾證怎麼辦理,不了解國家對持有殘疾證的殘疾人提供哪些服務及優惠政策,而失去了很多權利和機會。也有患者是因為無法正視自己的疾病過不了自己心裡的坎,也有的是認為自己已經很強大,或父母條件很好,無需政策扶持,所以領證必須自願提出申請。
一、辦證手續和程序一般為(各地可能稍有出入)。
1、帶上醫院出院小結;
2、X光片子;
3、你自己因術後脊柱活動受限、不能負重的申請;(註:術前的患友,無需上述醫院證明,只要親自去殘聯申請,辦證人員目測就行。)
4、居住地社區戶籍證明,
5、四張二寸照片;
6、到當地殘聯辦理。
二、一般可評定為3-4級殘。
三、可享受的優惠政策(各地會稍有出入):
1、考上高中包括職中(公辦)家庭經濟困難可通過社區向殘聯申請一定的學費補助;
2、考上大專或本科(公辦)可通過社區向殘聯申請獎學金,每學年都有;
3、參加自考的大學生在取得大專或本科文憑後也可申請同等的獎學金。
4、自主就業的殘疾人可享受國家工商管理費、營業執照費、稅收減免政策。
5、可以憑殘疾證進入社會福利企業工作,企業主必須幫你交齊五險一金,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6、有了殘疾證,到在大城市如北京旅遊、就醫等可以享受公交乘車免費;游覽公園、名勝半價門票的待遇。
7、其他。

2、關於重慶市農村戶口殘疾人定級標准腰脊柱斷造成的陀背屬幾級殘疾

當事人可以參照以下規定進行比照,根據《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准》
1、肢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人的肢體殘疾、畸形、麻痹所致人體運動功能障礙。
肢體殘疾包括:
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
偏癱:
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小兒麻痹後遺症
後天性截肢
先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症
兩下肢不等長
脊柱畸形:駝背、側彎、強直
嚴重骨、關節、肌肉疾病和損傷
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
2、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生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宣傳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腳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上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三級):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級別 程度 計分
一級
(重度) 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0-4
二級
(中度) 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4.5-6
三級
(輕度) 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6.5-7.5
《注》: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推動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雙下肢不等長,小於5cm。
4、小於70度駝背或小於45度的脊柱側凸。

3、強直性脊柱炎達到什麼成度可以辦殘疾證?

我是一名強直性脊柱炎患者.犯病了跟殘廢人差不多.吃飯睡覺啦撒都不能自理

4、脊柱受傷工傷傷殘鑒定標准。

脊柱受傷工傷傷殘鑒定標准可分為5到10級

5級 脊柱骨折後遺30°以上側彎或後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
6級 脊柱骨折後遺小於30°側彎或後凸畸形,伴根性神經痛;
7級 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骨盆環不穩定,骶髂關節分離;

骨盆骨折嚴重移位,症狀明顯者;
8級 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穩定性骨折;
9級 兩個以上橫突骨折;

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小於1/2者;

椎間盤髓核切除術後;

1~2節脊柱內固定術;
10級 急性外傷導致椎間盤髓核突出,並伴神經刺激征者;

5、脊柱受傷工傷傷殘鑒定標准?

脊柱受傷工傷傷殘鑒定標准可分為5到10級:

5級:脊柱骨折後遺30°以上側彎或後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

6級:脊柱骨折後遺小於30°側彎或後凸畸形,伴根性神經痛;

7級: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骨盆環不穩定,骶髂關節分離;骨盆骨折嚴重移位,症狀明顯者;

8級: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穩定性骨折;

9級:兩個以上橫突骨折;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小於1/2者;椎間盤髓核切除術後;

1~2節脊柱內固定術;

10級:急性外傷導致椎間盤髓核突出,並伴神經刺激征者。

6、脊椎變形如何否申請殘疾證

按你的描述是可以辦理的,屬於 肢體四級或者三級(要具體看)。

殘疾人證辦理程序:
1、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殘聯領取《殘疾人證申請表》和《殘疾評定表》;
2、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一張;
3、兩寸彩色相片2-6張(多帶不礙事,各地標准不一);
4、殘疾類型等級證明:殘疾很明顯的可以直接到殘聯進行等級審核辦理,不明顯的必須到指定醫院、指定醫生進行評級。目前政策針對肢體、視力、精神、智力四類,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提供生活補助金,每人每月在50左右(各地經濟不同,標准也不一樣)。
一切手續完備,就到縣、市、區級當地殘聯進行辦理,快的話立等可取,慢的話十天、半個月也差不多了。
祝順利!!!

7、背脊椎斷了兩節算可以辦殘疾證嗎

可以。殘疾證即殘疾人證是認定殘疾人及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證件。目前,我國殘疾類別共分為七類: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及多重殘疾。
1、肢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人的肢體殘疾、畸形、麻痹所致人體運動功能障礙。
肢體殘疾包括:
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
偏癱:
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小兒麻痹後遺症
後天性截肢
先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症
兩下肢不等長
脊柱畸形:駝背、側彎、強直
嚴重骨、關節、肌肉疾病和損傷
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
2、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生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宣傳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腳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上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三級):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級別 程度 計分
一級
(重度) 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0—4
二級
(中度) 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4.5—6
三級
(輕度) 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6.5—7.5
《注》: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推動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雙下肢不等長,小於5cm。
4、小於70度駝背或小於45度的脊柱側凸。

8、做司法鑒定脊柱骨折能夠評到幾級傷殘

做司法鑒定,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為輕傷二級。

9、脊椎傷殘十級可以申請殘疾證嗎?

可以的。有傷殘證明就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請注意盡快辦理。

10、脊椎骨折了在法律上能評上殘疾人嗎?

脊椎骨折了在法律上能評上殘疾人否,決定於脊椎骨折後、治療終結時的直接造成的不可逆後遺症和葯物依賴等,經過自己到戶籍所在殘聯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向居委會、村委會助殘幹部遞交申請),然後依據殘聯通知在指定日期到指定醫院(二級以上醫院)依據以下標准檢查評級,只有評定為四級以上的肢體殘疾,才能發放二代《殘疾人證》、成為殘疾人

  依據《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GB/T26341-201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2011年1月14日發布,2011年5月1日實施)評定標准規定(以下就是標准中與脊椎骨折相關部分的評定條款):  

2、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

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一)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肢體殘疾一級: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 .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肢體殘疾二級:基本上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偏癱或截癱,殘肢保留少許功能(不能獨立行走);

肢體殘疾四級:基本上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3.脊柱強(僵)直;

4.脊柱畸形,駝背畸形大於70度或側凸大於4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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